2023年12月22日發(作者:陪伴作文開頭)

謝謝主席
謝謝對方辯友精彩的表現,但對方辯友的論點我方還是不敢茍同。請允許我指出對方辯友論點中的幾點漏洞。
第一 對方辯友在立論中定義,知是可以由人主觀控制的,但行卻要受客觀限制。可是對方辯友,您注意到了么,您方對知的定義是一個探索過程,所以說,知的一個基本性質就是未知,這難道不是知所受的最大的限制么?且不說當兩者都受到客觀限制的時候您方的這個對比標準已經失效,就是單獨拿出知行所受的限制來說。行所受的限制是可知的,這已經給我們提供了可以克服的目標和方法,而知,由于其未知性,我們在克服這個限制的時候難度是遠遠大與行的,因此知難于行。
第二 對方辯友一廂情愿的將知的難度縮小。愛因斯坦是個奇跡,但這個奇跡之所以能夠產生,是因為他擁有可以站在無數巨人肩上的這個契機。相對論的成果是在愛因斯坦的時代展示出來的,但難道愛因斯坦之前的我們的探索過程我們就要舍棄了么?這也是隸屬于知的啊。那么我們造原子彈的時間與這么漫長的探索相比不就是小巫見大巫了么?造原子彈難,研究相對論更難,更何況,相對論的運用并不一定只是在造原子彈上,當我們在廣闊無邊的海面上劃了一個小小的內切圓之后就認為我們到達了彼岸的行為難道不是很可笑么?如果我們繼續在知的海洋里遨游,那么有一天我們發現了相對論的另一重大運用也是有可能的啊,彼時,我們可以用知指引行,不就容易的多了么?所以說知比行難啊!
第三 對方辯友多次將未成之知與行相對比。違法犯罪,作奸犯科的人首先是因為行的容易而導致惡行馬上就反饋出了惡果,其次是因為他們對良知的認識還不夠深刻所以導致其走上了不歸路,他們的知是不完善的,而對方辯友將知的半成品等同于知,將普適性的知行特殊化,未免有將這些社會中的毒瘤引為社會主體之嫌。而與此同時,另一些像對方辯友一樣擁有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人,他們擁有高尚的品格,正直的人格,所以他們能夠面對東西南北風而我自巋然不動。對方辯友可能會說這樣的人畢竟不是全部,可這不正說明了知有多難么?它難就難在不能像行那樣達到絕對的普遍性,所以說,知難行易啊。
接下來,讓我們再來回顧一下我們今天的辯題,是探討知與行的難易對比。而我方定義的知是對客觀事物的深刻認知,它包含探索,獲取,積累的過程,是區別于人類的簡單意識的。而行,則是實踐,行動,是人類的一切實際活動及對知的具體應用。從定義上看,行的范圍是非常大的,而按照其所實現的結果可以分類為積極,消極和無效三中的,而只有積極的行才能對知具有引導作用,所以知的實現受到了太大的限制,這就是其難的體現啊。
再者,知實現的時間要遠遠多與行。我方四位辯手在辯論這片熱土上都涉足未深,但是我們今天勇敢的站在了這里,向優秀的對方辯友發起挑戰,無論結果如何,我想我們都會無憾,對于行,我們雙方都是贏家。但是,對于知呢,雖然這場辯論賽馬上就要結束了,可是我們仍然會由于對辯論的熱愛而不斷探索。在這一點上,相信追求精
益求精的對方辯友也有同感吧,所以說,行有界而知無涯啊,這難道還不能說明知難行易么?
當汨羅河畔的蘆葦搖蕩了數千個春秋,我們還記得那一句意味深長的“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當翩躚的蝶在迷離的夢中飛舞出了華夏的浪漫,我們才明白那個看似瘋癲的老頭是如何用行之易詮釋知之難。行到水窮處,坐看云起遲。我們走到水窮處,并沒有想到要去那個地方看云,可是最終,我們還是看到了那崇山峻嶺中的流嵐。行之易,世人皆可知,知之難,非卜士不可為。
綜上所述,我方始終堅持,知難行易。
本文發布于:2023-12-22 00:58:0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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