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發(作者:km是公里嗎)

熱點事件:徐玉玉案件
近日,山東臨沂準大學生徐玉玉遭受電信詐騙后死亡一事受到廣泛關注。
據警方介紹,2016年8月23日徐玉玉報案當天,臨沂公安部門已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8月26日下午,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此案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刑偵局官微顯示,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等人冒充教育局干部,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取山東省臨沂市群眾徐玉玉9900元?,F犯罪嫌疑人陳福地、鄭金鋒、黃進春已被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熊超、鄭賢聰三人在逃。 現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緝拿此三人。
我們現在來回憶一下徐玉玉案件的始末:
徐玉玉,女,山東臨沂羅莊區高都街道中坦社區人。徐玉玉生前身體健康,并無重大疾病,其家庭貧困,全家人只靠父親在外打工掙錢。交學費的這9900元,也是一家人省吃儉用大半年才湊出來的。
2016年高考,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績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19日下午4點30分左右,徐玉玉接到了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聲稱有一筆2600元助學金要發放給她。在這通陌生電話之前的前一天,也就是18號,徐玉玉確實接到了教育部門的電話,讓她辦理助學金的相關手續,說錢過幾天就能發下來。由于前一天接到過的教育部門電話是真的,所以當時他們并沒有懷疑這個電話的真偽,就按照對方要求,徐玉玉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騙子提供的賬號……發現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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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徐玉玉萬分難過,當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報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暈厥,不省人事,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但仍沒能挽回她18歲的生命。
2016年8月21日,徐玉玉因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費用9900元,傷心欲絕,郁結于心,最終導致心臟驟停,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但仍不幸離世。
截至8月26日晚,主要犯罪嫌疑人熊超(男,19歲,重慶豐都人)、鄭金鋒(男,29歲,福建永春人)、陳福地(男,29歲,福建安溪人)、黃進春(男,35歲,福建安溪人)4人已被抓獲。
人民日報評徐玉玉事件:相關部門是否已喪失最基本的監管職責與職業道德?
近日,電信詐騙引起了一連串悲劇成為了外界關注的焦點,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微信公號在一篇評論中寫道,對于徐玉玉被騙事件,人們不禁要問:主管部門及基礎運營商是否承擔起了應有的責任?如果僅為謀利而對騙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相關部門是否已喪失了最基本的監管職責與職業道德?
評論稱,“徐玉玉事件”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工信部、公安機關、虛擬運營商等多方需要“刮骨療毒”的決心與力度,大力打擊電信詐騙,有效落實電話實名制,對相關虛擬運營商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肅清違規行為,打擊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增強對公民防范電信詐騙的教育和宣傳力度。
接連幾起悲劇發生!主人公都是即將開啟大學生活的大學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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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的18歲山東女孩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將9900元學費轉入對方賬號,得知被騙后昏厥,搶救無效后離世。緊接著,又一名山東臨沂的考生也遇到了類似電信詐騙,就在22日夜間,承受不住壓力的他也不幸離開人世。
家境貧寒的大學新生因電信詐騙傷心致死,年輕生命的意外死亡使得電信詐騙這一話題再次撥動社會的敏感神經。
悲劇為何一再發生,電信詐騙的黑手為何屢斬不斷?
細細想來,徐玉玉接到的詐騙電話號碼開頭為“171”,這個號碼我們不陌生,在我國多地已發生多起涉及170和171號段的電信詐騙案。以170/171號段為主要平臺的虛擬運營商沒有自己的通訊網絡,而是從移動、聯通和電信三家基礎運營商那里承包部分通訊網絡的使用權,通過自己設定的計費系統將通信服務賣給消費者。
實名制落實不嚴、號碼實際歸屬地不明和監管措施不到位使虛擬運營商成為電信詐騙的溫床。
今年5月,工信部下發號稱“史上最嚴實名制”的通知,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確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業全部電話用戶實名率達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電話用戶實現實名登記。然而,從2013年就開始推廣的電話實名制落地效果并不盡如人意。
今年7月,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虛擬運營商新入網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進行暗訪,并對部分虛擬運營商在網用戶實名登記信息合規率進行了數據抽測。結果顯示:受暗訪的26家轉售企業的109個營銷網點中,37個存在違規行為,違規比高達33.9%。 那么,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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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運營商實名制落實不力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答案不難尋找,在于大量代理商銷售,而代理商又會分銷給各網點,逐級分散消解了運營商的控制力。
人們不禁要問:主管部門及基礎運營商是否承擔起了應有的責任?如果僅為謀利而對騙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相關部門是否已喪失了最基本的監管職責與職業道德?
除了實名制落實不力,個人信息泄露和倒賣也為詐騙分子提供更多“獵物”。如今詐騙分子傾向于利用個人信息精準作案,目標呈“低齡化”趨勢。徐玉玉此番放松警惕,很大程度上在于對方了解其申請過助學金。有媒體報道,有業內人士稱“只要是聽說過的學?!保麄兌加袛祿?。因此,消滅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的“黑色產業鏈”、高中加強對學生警惕電信詐騙的宣傳教育、在政策制定層面對信息安全加以管控,才是應有舉措。
個人信息和數據的嚴重泄露,電話實名制的推廣不力,運營商打擊電信詐騙的力不從心,個人安全意識的淡漠,這些因素導致電信詐騙的土壤始終肥沃,設想一下,如果不能鏟除這片土壤,一定還會有更多的“張玉玉”、“李玉玉”式悲劇發生。
“徐玉玉事件”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工信部、公安機關、虛擬運營商等多方需要“刮骨療毒”的決心與力度,大力打擊電信詐騙,有效落實電話實名制,對相關虛擬運營商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肅清違規行為,打擊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增強對公民防范電信詐騙的教育和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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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面對一場悲劇時,我們都會反思,該用怎樣的心態來面對?如果必須用死亡才能喚起全社會對某一個問題的重視,那是否是社會管理與進步的悲哀?
期待類似悲劇不再出現,期待社會的進步不再以血與淚作代價。
從徐玉玉事件反思“道德無用論”
山東女孩徐玉玉遭遇電信詐騙不幸離世,目前案件已成功告破,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歸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一個貧苦家庭的女孩,剛迎來命運轉折的希望,生命卻戛然而止,將人們對猖獗的電信詐騙的痛恨推到了頂點。反思詐騙鏈條的各種漏洞,主張嚴厲打擊詐騙行為,成為很自然的呼聲。
提高違法成本,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完善技術健全制度,是現在反思各種惡的習慣思路,是一種典型的技術主義思維。不能說這樣的思考沒有必要,畢竟從短期來說,這是更容易見到實效的辦法。但從根本上來說,預防類似野草般的小惡,甚至是減少重大違法犯罪,離不開道德和價值觀建設,強大的內外道德約束,讓人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愿或不敢主動作惡,恐怕才是更長遠有效的。
詐騙和倒賣信息這樣的違法行為,再嚴厲打擊,也總是有法律的限度,除非金額特別重大,后果特別嚴重,法律懲戒不可能嚴厲到哪里去,否則其他的違法懲罰都必須相應加碼,這顯然不是法治的方向。所有的惡都留待法律去打擊遏止,任何國家可能都難以承擔這樣的法律成本。沒有道德防線,只靠法律治理,必然有越來越多的人游走于法律邊緣,或者挑戰法律,警察法官是忙不過來的,就可能放任小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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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使其積為社會大害。
電信詐騙等類似社會問題,或許正是由此愈演愈烈。最近,媒體甚至梳理出了一張全國“詐騙地圖”,分門別類地列舉出詐騙模式的集中案發地,揭露出的所謂“詐騙家族”“詐騙村”現象觸目驚心。以坑蒙拐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財富,是法律問題,也是道德問題。大多數情況,作為法律問題,它并不嚴重,作為道德問題,才是嚴重的。如果人們普遍地不以背德為恥,背德行為不用付出多少道德代價,實際上也助長了惡行。
技術防范同樣很難有長久的效果。社會不可能建立起無漏洞的技術和制度,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有人一心向惡,總有漏洞可鉆,總會攻破技術封鎖。
如若道德不彰,打擊只會顧此失彼,人間邪路恐怕也有千萬條,騙不了人,還大有別的勾當可干;技術和心理防范也只能奏一時之效,防騙術不知公布了多少,新的騙術立即就升級換代。
人們總喜歡懷念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過去時代,這肯定不是對過去的法律和技術的呼喚,論法律和技術完善,過去豈能相比現在。人們呼喚的,顯然是社會普遍強烈的道德感。
然而,現在有一種流行,不屑于從道德層面思考,或者覺得道德無力,蒼白軟弱,來得太慢,不足以治急病,甚至鄙棄道德和價值的教化功能,誰談道德,誰就是迂腐無用的書生之見,只知道揮舞道德大棒的“道德家”。道德無用論,難道不是助長了風氣的敗壞和惡小的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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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無用論的產生,部分原因是對歷史上道德壓抑的反思,對道德過于政治化的警惕。然而道德也是進化的,道德對于社會治理的作用不能忽視。遺棄道德功能,人人相防,社會運行成本必然會高到無法想象。雖然路途漫長,達致共識,堅定決心,我們又何嘗不能建立符合時代的道德和價值體系。
原標題:根治公民信息泄露亂象,需要“徐玉玉條款”
山東女孩徐玉玉被網絡虛擬號碼騙光學費、致使其心臟驟停不幸離世的事情,連日來持續發酵。南都記者通過暗訪線下各種虛擬運營商、號碼代理商以及數據販賣商發現,從上游數據泄露,到下游作案無法溯源的虛假號碼,均存在一個完整的地下詐騙產業鏈?!爸挥?元成本,消費者就可能面臨一次天衣無縫的詐騙”。
電話詐騙,不是什么新鮮事,甚至可以說已成為一種中國式的公民信息生存常態。接到詐騙電話,不管是“猜猜我是誰”、“明天上班來我辦公室一趟”,還是中獎喜訊、航班改簽,總有不上當的,也總有不小心中招的,接下來該怎么辦?暗自慶幸,掛掉電話罵幾句臟話?或者是自認倒霉、從此對陌生號碼心有余悸?
個案的最新消息是,在“山東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進行偵破”不到48小時后,8月26日下午,山東臨沂官方發布消息稱,準大學生徐玉玉遭電信詐騙案告破,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網,其他嫌疑人正在追捕中。電信詐騙,原來也可以這樣破案神速!對于已經泛濫成災的電信詐騙犯罪,以及公民信息被頻繁泄露的亂象,執法部門在事發前的偵查、打擊力度,在日常狀態與徐玉玉事件之間,是否隱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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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某些微妙的差異?如果徐玉玉沒有死,或者說徐玉玉之死并沒有引起如此大范圍的輿論反彈,再或者任意一起普通的被害人報案,電信詐騙案的偵破節奏會否因此變化?就算這是深受電信詐騙之苦的普通公眾,對有關部門的一次苛求吧。
就在徐玉玉被騙的前后,有多起電信詐騙、甚至同樣是大學生被騙的案件被爆出。昨日有報道稱,從今年開始,清華大學開始要求新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就要完成一個多達五六百道題的題庫測評,題目涉及電信詐騙、交通、消防安全等常識,有論者也在說,“大學生提高防范意識才是重點”……經過又一輪個案引發的公民信息安全討論,如果最終落腳點再次回到“大家都小心點”這樣的彼此提醒上,公共討論的成果顯然乏善可陳。
電信詐騙犯罪,看起來現有執法力度似乎無法強有力遏制,而公民信息泄露,甚至都找不到責任的源頭,這就是目前此類社會問題最尷尬的現狀。在媒體調查所梳理的電信詐騙利益鏈、甚至直接就是案件線索的描述中,對電信詐騙、公民信息泄露的犯案步驟、細節都披露得非常清楚,執法部門是否可以按圖索驥、或者說在媒體之前、在徐玉玉們遭遇侵害之前介入調查?在徐玉玉之后,整個社會的應對希望能夠有所改變,而改變的速度能否再快點,就像徐玉玉被騙案的偵破那么快節奏?
圍繞徐玉玉案的討論,有法律專家指出,“《侵權責任法》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僅停留在原則層面,缺乏操作細則”,對侵權責任人則缺乏明確的制裁規定。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將泄露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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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行為入刑。法律規范的細化永無止盡,但這并不意味著對現實問題的解決只能被動等待。立法或許需要繼續跟進,但這并不是執法粗疏、有法不依甚至對相關犯罪行為打擊不力的抗辯理由。電信詐騙、公民信息泄露都到了比比皆是的地步,有關部門是否也該真的“高度重視”一次?
希望可以通過徐玉玉案催生一個“徐玉玉條款”,并不是說要有多少新的法律得以出臺,而是要讓散落各處的現有法律和制度規范,可以借此梳理出一套完整、嚴密、可執行的操作規范。一旦有新的案件發生,可以有一視同仁的接案、啟動偵查程序,不僅能抓獲電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還可以按圖索驥找到公民信息泄露的責任人,個案責任人得到法律懲處,制度疏漏得以堵上(哪怕一個案件能堵上一個制度漏洞也好)。有此制度運轉的高效率,公民信息的安全方有保障,每一個普通社會成員的生活,才有可能不至于屢屢被詐騙短信、垃圾廣告所侵擾。
一位準大學生因電信詐騙不幸離世,令人唏噓,引發社會關注。然而事實上,電信詐騙早已成為社會公害。徐玉玉尸骨未寒,山東臨沂又有另一名大二學生宋振寧遭遇電信詐騙,于8月23日心臟驟停,不幸離世。逝者已矣,留給這個世界的除了惋惜,還有人們對電信詐騙的再次關注:徐玉玉之死,能否喚醒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決心?
2016年8月 山東一女生被電話詐騙7000元學費騙子稱其涉洗錢。
2016年8月上海一大學生訂機票后收到詐騙短信,6100元學費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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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 騙子冒充網購平臺客服騙走廣東清遠少年救命錢。
2016年1月 河南新鄉打工老人熊某遭遇電信詐騙后在銀行門口自縊身亡。
……
據統計,2015年全國電信詐騙發案高達59.9萬起,造成經濟損失222億元。而電信詐騙的受害者很多都是信息閉塞、并不富裕的弱勢群體。層出不窮的電信詐騙案件,折射的是個人信息泄露嚴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缺失,徐玉玉的離世,更是以一種極端的方式提醒人們,懲治電信詐騙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只要這個毒瘤存在并蔓延,悲劇就還有可能發生。
央視評論:
從人生巔峰到生命谷底,有時只是一個詐騙電話的距離。
山東女生徐玉玉經過十多年寒窗苦讀,即將邁入心儀大學的校園,人生翻開嶄新的一頁。然而,一個詐騙電話讓徐玉玉的生命戛然而止。面對花季少女的悲劇,究竟誰該負責并受到良心的拷問呢?
騙子奪走了9900元學費,也奪走了徐玉玉對生活的憧憬和對未來的渴望。這樣的騙子,讓人痛恨不已。然而不爭的事實是,現實生活中騙子的目標常常是信息閉塞、并不富裕的弱勢群體:老年人或學生等。弱勢群體一旦遭遇電信詐騙,不僅失去家庭財產,常常直接危及生命或生存。
目前,山東省公安廳已經成立專案組介入調查,想必騙子逍遙的日子已經屈指可數。然而人們想問的是:然后呢?就怕沒有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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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詐騙犯罪分子是從什么渠道準確掌握到徐玉玉家庭的所有信息?又是從什么渠道得知徐玉玉的助學金信息,從而實施的“精準詐騙”?這種近乎于天衣無縫的精準,難道只是巧合?層出不窮的詐騙案是否也折射出電信犯罪成本過低?現有量刑對詐騙分子是否形成了足夠威懾?用順藤摸瓜的方式找出泄露學生信息的“內鬼”,或許并非幾日之功。但如果因為無從下手,就鳴金收兵,恐怕還會有下一個徐玉玉出現。
個人信息“裸奔” 監管不能“只看不管”
騙子縱然可惡,但抓獲一兩個電信詐騙分子,無法避免下一個悲劇重演,理應遭受譴責的還包括助學金信息的販賣者。這起案例當中,騙子知道徐玉玉正在申請助學金,并獲得了她的電話及個人信息。正因如此,才讓徐玉玉戒心全無,也讓騙子有機可乘。販賣個人信息的黑洞張著血盆大口,吞噬著一個又一個受害者。到底是誰販賣學生信息的同時也販賣了自己的靈魂?誰該站出來堵住漏洞?誰該做民眾信息的保護神呢?個人信息的長期“裸奔”早該有個終結。
與此同時,電信詐騙泛濫成災已成不可回避的現實。一直以來,電信詐騙花樣翻新,在與詐騙分子的斗爭中,能力不足水平有限的窠臼暴露無疑。對于電信服務中所存在的巨大安全漏洞,民眾也是多有詬病。例如,此番犯案的170和171虛擬運營商號段,不需要實名驗證就能買到,成為詐騙分子藏污納垢的“首選地”,這不能不說是電信部門和運營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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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電信詐騙 應上升到“人命關天”的高度
電信詐騙泛濫成災的局面下,縱然我們可以呼吁民眾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通過提升自我防護能力,防止上當受騙??梢酝ㄟ^宣傳和警示讓百姓提高警惕。但不容置疑的是,個人無力改變現狀。僅靠民眾與騙子周旋并斗智斗勇,極不正常。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這一次陷入黑暗的是不諳世事的花季少女,下一次可能就是一輩子兢兢業業的鄰家大媽。對于人民群眾辛辛苦苦掙來的每一分錢,我們都有義務做好保護。
讓老實人不吃虧,讓守法者受保護,這是政府部門義不容辭的使命和責任。當前,手機實名制箭在弦上,這是打擊電信詐騙的重要一步。百姓配合了實名登記,主管部門也要切實拿出工作成績,讓民眾在盡義務時權益也得到保障。當然,寄希望于手機實名制就能畢其功于一役,我們未免太過天真。唯有牢記肩上的職責使命,切實拿出更高的手段和更好的辦法來,才有可能讓法律的利劍跟上時代的腳步,保護好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唯此,花季少女的生命,才不會白白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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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4-02-08 17:19:2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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