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發(作者:《苦難輝煌》)

宣傳陣地管理
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內宣傳陣地管理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規范校內宣傳欄、條幅、電子顯示屏等宣傳陣地的管理,推進校園文化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育人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欄管理
一)宣傳欄的宣傳內容必須確保思想健康,格調高雅,用字規范,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規定。版面設計要做到圖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觀大方。
二)根據“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宣傳欄管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對宣傳內容進行把關,并且在宣傳欄的醒目位置標明單位名稱。
三)各班級、年級要根據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好宣傳欄每期宣傳的時間、主題和內容,每學期在所負責的宣傳欄上進行不少于三期的主題宣傳活動。
四)各宣傳欄管理單位要安排人員定期對宣傳欄進行維護和清理,保證宣傳欄的整潔美觀。如有發現破損現象,應及時報校團委。
二、條幅管理
一)申請懸掛的條幅內容要積極向上、文明健康,不得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相違背。文字要正確標準,字體工整、整潔雅觀,不用繁體字和不標準的簡化字。審批單位要對橫幅的內容進行把關。
二)原則上校外單位不允許在校園內懸掛條幅。校外單位與校內單位、部門合作舉辦活動需要懸掛條幅的,由其合作的校內單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在指定地點懸掛。禁止任何單位在校園內設置、懸掛純商業性的條幅。
三)同一活動在同一地點只能懸掛一條條幅,懸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天。懸掛時間到期后,申請單位要主動、及時予以拆除。
四)未經審批或沒有按照規定懸掛條幅的,政教處和團委將對條幅進行及時清算,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相關義務人的義務。
三、電子顯示屏管理
一)目前學校公共電子顯示屏為大學堂液晶顯示屏,歸校團委管理。
二)電子顯示屏上傳的信息主要包括黌舍重大活動信息、重要事項通知、重要節慶日宣傳標語,以及各黌舍承辦的會議或活動資訊。
三)申請部分需填寫電子顯示屏使用申請表并蓋章后,提前1個工作日提交至校團委。申請內容經校團委審核同意后編輯上傳。
四、相關要求
各部門、年級、班級要切實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條幅、電子顯示屏申請和審批工作,加強負責區域公共宣傳欄的管理和維護。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師生員工的文明行為教育,共同營造一個整潔、文明、高雅的校園環境。
各部門、年級、班級要切實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條幅、電子顯示屏申請和審批工作,加強負責區域公共宣傳欄的管理和維護。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師生員工的文明行為教育,共同營造一個整潔、文明、高雅的校園環境。
本文發布于:2024-02-13 09:48:4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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