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發(作者:爭章)

出納人員的工作規范
篇一:出納崗位工作規范
納崗位工作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公司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財務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出納員實際業務操作水平,逐步實現財務基礎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工作規范。
第二條 出納是指按有關制度和規定辦理公司各種銀行及現金收支業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第三條 根據《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等法規規定,公司財務部必須設臵獨立的出納崗位。
第二章 出納的職責和權限
第四條 出納員具有以下職責:
(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如下:
1.嚴格遵守現金開支范圍,非現金結算范圍內不得用現金收付;
2.遵守庫存現金限額,不得超過核定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以“白條”、有價證券充抵庫存現金,不得任意挪用、坐支現金;
3.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必須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要及時核對,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跟蹤,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相符;
5.對特殊或重大的項目開支,必須有會計人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核簽章后方可辦理;
6.辦理完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二)根據會計制度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必須嚴格審
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根據原始憑證及時在用友賬務軟件上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后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按規定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日結出余額;
(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對購匯制度的規定辦理外匯出納業務;
(四)隨時掌握銀行存款各賬戶的余額,以防止出現銀行透支現象。每日及時編制公司資金日報表上報主辦會計、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
(五)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必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并在專設的支票登記簿上規定好限額讓領用支票人簽字;
(六)嚴禁將公司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七)保管庫存現金的安全與完整。要保守保險柜密碼,保管好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代為保管或亂放;
(八)保管有關財務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對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用途使用。對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要設立登記簿登記管理,按規定手續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九)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來自: 小龍 文檔 網:出納人員的工作規范)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條 出納員具有以下權限:
(一)維護財經紀律,執行會計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
1.出納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可以不予受理;
2.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3.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出現長款或短款時,應及時自查原因;無法自行處理時,應立即向財務負責人匯報,請求查明原因,并做出相應處理;
4.對違法的收支,應制止并要求經辦人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時,應向公司財務負責人提出口頭或書面意見,要求處理。對違法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口頭或書面意見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章 出納的日常業務管理
第六條 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支出的審批程序,根據經審核、
批準的原始憑證支付現金和辦理銀行結算:
(一)在實際業務中出納員對現金送款單、進賬單、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據等原始憑證的填制應注意以下問題: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要辨認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是否有稅務局、財政局監制章,監制章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有出具原始憑證單位的發票專用章、財務章或公章;
4.有無固定的特殊的公認標志,如車船票、飛機票等;
5.自制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財務報銷要求;
6.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票章;
7.對外開出的一式多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雙面復寫紙復寫,并要連續編號,加蓋的財務章或人名章要蓋齊;
8.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需有實物驗收單,無需入庫的必須有知悉此項開支的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字;
9.支付款項的原始證明需有收款單位的正式收款證明(收據或發票),不能白條入賬;
10.職工因工出差借款時需填寫借支單,經審批程序后才能辦理借支,借支單則作為記賬的依據;
11.職工出差回來報賬時,借支單不再退還給借款人,由借款人重新填制差旅費報銷單予以銷賬;
12.若出現多借款項則退回,由收款出納員另開收據作為入賬證明;
13.財務部要指定專門人員保管重要的空白原始憑證;
14.領用空白原始憑證必須辦理領用手續,注明用途、領用部門、領取人、領取憑證的起止編碼。用完后要用存根銷號,中間不得斷號及有撕毀現象,作廢的則有“作廢”印戳,且聯次齊全。
15.對于發生頻率高、性質、內容相同,只是金額不同的原始憑證,可以編制原始憑證匯總表;
16.原始憑證匯總表應具備以下內容:匯總原始憑證編號、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稅金、制證人、審核人、收款人、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等;
17.原始憑證匯總表如同流水賬賬單,按經濟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登記,最
后進行累計;少數原始憑證可以附在匯總表后面。
18.數量大的原始憑證要單獨編號裝訂,如售后月底出庫成本結算單等。應妥善保管。
(二)出納員在受理的原始憑證時應認真復核,對內容不真實、不完整、手續不齊全、書寫不清楚、計算有差錯的原始憑證堅決予以退回、更正。
在復核原始憑證時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真實性復核注意事項:
(1)費用報銷單上報批的業務內容及金額是否和原始單據里的內容及金額一致;
(2)取得的原始憑證中付款單位、時間、地點、內容、數量、金額等是否真實正確;
2.完整性復核注意事項:
(1)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已填寫完整,是否有經辦人、部門負責人、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等簽批;
(2)對于需要附明細的原始憑證,若原始憑證不齊,則視為手續不齊全;
(3)如為購貨發票應附有購貨名稱、規格、數量明細、銷貨單的出庫證明單或本公司入庫單(詳見公司《庫存商品管理辦法》);
(4)不需入庫的物品,發票上應有經辦人、行政部門證明人的簽名。
3.合法性復核注意要點:
(1)假發票、假支票往往表現在時間不吻合上,可通過江門市國/地稅網平臺網上驗證發票的合法真實性;
(2) 雖然原始發票是真的,但按公司財務制度規定不屬于報銷范圍之內的不給予報銷;
(3)有些費用雖能報銷,但公司制度對報銷的比例或金額有規定限制的按公司制度執行,超出部門不給予報銷。
4.對遺失原始憑證的處理:
(1)如果當事人或原始憑證保管人員由于不慎將原始憑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具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經本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后,才能代替遺失的原始憑證;
(2)如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票、輪船票、飛機票等憑證,則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說明,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第七條 出納員根據下列標準使用庫存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程序如下:
1.每月公司工資額度由行政部于 14 號作好工資表后提交到財務部審核。
2.會計主管對提交的工資表進行金額及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的審核,確認無誤后簽字;
3.確認工資表編制無誤后交由總經理簽字審批;
4.每月 15 日根據簽批的工資表金額到銀行提取現金或做盤開戶銀行在公司賬戶上劃款,按時將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
(二)零星采購借款或備用金的,程序和標準如下:
1.由采購部做出書面采購計劃,經各部門負責審查、審核、簽批;
2.財務部以簽批后的采購計劃作為采購請款的借款依據;
3.一般零星購物借款限額為1000元至5000元,1000元以下個人墊付;
4.采購需要借備用金的,定額標準由公司相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擬訂,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
5.對領用備用金的部門、個人定期或不定期報銷,逾期未還、不報者,財務部先發送《報銷催辦單》通知當事人,仍未改進者則將情況據實上報公司領導,并采取扣除工資等措施予以清欠處理。
(三)出差人員需借差旅費,申批程序如下:
1.填寫《出差申報單》,注明出差事由和預借金額;
2.《出差申報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查簽批后到財務部領款;
3.財務部以《出差申報單》為借款、報銷差旅費的原始入賬依據;
4.對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對逾期不報者,停止再次借款,同時扣除工資還款處理。
(四)內部員工報銷的通訊費、招待費、車輛使用費、快遞費、辦公費、各種勞保、福利費等在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
1.個人報銷的通訊費、車輛使用費,必須憑發票報銷,按公司核定的標準
篇二:出納人員工作規范
出納人員工作規范
1、出納收款前要先問對方款項金額,然后復述讓對方確認;對方有交款單時要先收交款單后收現金;收款后快速清點后要逐張辨別真偽。收款后要在憑證上加蓋收訖章或個人名章。
2、出納付款時要先報金額待對方確認金額后才交款給對方。如果對方有收款收據、發票、報銷單據等憑證,要先收憑證加蓋付訖章或個人名章。
3、收付現金要隨手按票面金額分類、順面、鋪平、數準,以防假、防殘、防失、防錯。
4、付款單據、工資表、領款單等,如遇特殊情況由他人代領時,應由代領人簽字(勿簽被代領人名字),并注明“代領”字樣。
5、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必須做到記帳憑證、原始憑證及支票存根三相符時才可記帳、有錯應立即查明。
6、出納人員辦公桌的抽屜、保險柜必須做到人離開就鎖住,出納要保證鑰匙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7、每筆付款都應記清經辦人、受款單位、事由、支票號碼等,當日付款憑證應按裝支票號碼順序排列、以方便檢查。
8、出納工作要日清月結,每日下班前帳實情況要核對無誤,工作間隙也可隨時試算摸底,以便及時發現差錯,及時追查。
9、收付款工作程序要設計合理,形成習慣,以避免差錯的發生。
篇三:出納崗位工作標準
出納崗位工作標準
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財務部出納員的崗位性質、引用標準、管理上級、業務范圍、工作任務、職權、職責與考核等
本標準適用于財務部出納工作崗位。
2、崗位性質、管理上級和業務范圍
2.1、公司出納在財務部會計主管的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收支的具體工作。
2.2、業務范圍: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庫存現金、各種有價證券、財務印章、空白支票、編報有關資金報表。
2.3出納員的核心工作是資金的管理使用。
3 工作任務
3.1、遵守《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現金管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并按照《會計法》要求對公司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管理。
3.2、辦理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各項業務往來。逐筆順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末及時與銀行對帳,雙方資金余額不一致時,要做“銀行余額調節表”進行余額調節。
3.3、負責銀行帳戶的管理。不得擅自外借公司銀行帳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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