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發(作者:百憂集行)

為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
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明確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紅
包”等行為。
通知說,對違反“九不準”的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情節輕重,
給予其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降低級別或等次等處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給予警
告、責令停業直至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違反“九不準”的醫療衛生人員,由所
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當年評優評職資格或低聘、緩聘、解職待聘、解聘;情節嚴重
的,由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其責令暫停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罰。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不準”具體內容:
1.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2.不準開單提成;
3.不準違規收費;
4.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5.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6.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
7.不準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
8.不準收受回扣;
9.不準收受患者“紅包”等。
本文發布于:2024-03-03 15:11:5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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