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發(作者:戴戒指的講究)

國際工程風險認識
國際工程承包歷來被公認為是一項高風險事業。但由于風險和利潤往往是并存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成敗的關鍵在于如何正確地看待風險。成功的承包商善于分析和預測風險,懂得采取防范和轉移風險的措施,從而使自己成為駕馭風險的成功者。本文介紹國際工程承包風險的必然性、種類、防范和轉移風險減輕損失的措施。進行各種保險是承包商轉移和減少風險的重要方法之一。
一、國際工程承包風險的客觀必然性
國際工程承包作為一項跨國進行的綜合性商業活動,它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這就必然受到國際關系、項目所在國政治、經濟形勢的影響;受到當地自然條件、地理氣候條件、社會條件、等方面的制約。同時也受到承包商自身競爭能力、經營水平、施工管理水平的左右。國際工程普遍具有涉及專業面廣、關系人多、項目規模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占用多、內容復雜等特點;同時國際承包市場長期處于買方市場的狀態,競爭異常激烈。所有這一切都增加了這項事業的難度,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潛伏著不測的因素,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難以彌補的損失,也就增大了這項事業的風險性。
承包商到國外去承包工程,盡管有各種風險,但只要能正確地對待風險,認真地做好調查研究、對風險的預測、市場評估、采取有針對性防范措施就可以分散風險、減少風險帶來的不利影響;以至于駕馭風險,利用風險成為令人敬佩的成功者。
二、風險的分類
國際承包商經常會處于紛繁復雜、變幻多端的環境中,客觀上變幻莫測的條件和主觀上判斷的失誤都會導致風險。風險的影響最終集中表現為工程的虧損,使承包商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造成信譽下降難于繼續經營、甚至破產。從風險的來源性質上看,大體可以劃分為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建設環境的風險、工程管理失誤的風險和其他風險。
1、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通常表現為政治形勢的變化帶來的風險,它包括工程項目所在國的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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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穩定,會不會經常發生政權的更迭,有沒有發生戰爭、動亂、內戰的可能,周邊國家政局是否穩定;政策上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何,有沒有國有化、沒收外資、拒付債務的可能;工程項目所在國有沒有發生大規模政治運動的可能;當地政府的辦事效率如何,政府官員廉潔與否、當的勞務的工會組織對外國公司的態度,是否常用罷工手段向雇主提出各種要求等。
政治風險一旦發生對承包商來說常是無法控制和轉移的,承包商遭受的損失極大,多數承包商是難以承受的,所以,常被稱為“致命風險”。政治風險的發生可能會導致工程無法進行,造成項目終止、設備丟失、人員撤離;或雖未終止項目,但戰爭和騷亂使工程無法施工,被迫拖期,成本提高;國有化和拒付債務對承包商造成的損失更大。在兩伊戰爭、海灣戰爭、黎巴嫩、阿富汗、塞拉利昂等國的戰爭或內亂中都有因對政治風險估計不足,判斷失誤、措施不力,而導致損失慘重,甚至破產的先例,有的甚至從此消聲斂跡,離開國際承包市場的。據報道,僅兩伊戰爭初期外國的承包商和咨詢公司的總損失超過十億美元。承包商必須以此為戒,對政治風險給以高度的重視,認真做市場調查、預測,結合承包商的實際做慎重決策。
2、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主要表現在付款方面和通貨膨脹,匯率急劇變化等方面。經濟風險一旦發生會造成承包工程的經濟效益急劇下降,承包商損失嚴重,故也被稱為“嚴重風險”。
具體包括:
延時付款 業主延時付款而不予誤期付款的利息,或雖有利息但利息率很低;匯率大幅度下降,致使原簽訂的合同的實際支付而銳減。
換匯控制 有的國家不允許將正當利潤換成硬通貨匯往國外,有的國家雖然允許換匯和寄出,但規定必須在若干年后,年限甚至比施工期還長。
通貨膨脹 多數國家都有此風險,但有些國家的通貨膨脹速度超過承包商的預見范圍,如果合同中沒有調值條款或該條款寫得太籠統,就會給承包商帶來風險。
保護主義 多數國家都實行保護主義,對外國承包商的限制和對本國承包商的優惠同時增加,如強制分包、保險、限制勞務進口、限制物資采購的地域等,構成承包商經營上的風險。
稅收歧視 不少國家對外國承包商在稅收上實行歧視政策,常索要稅法規定以外的費用或種種攤派,提高對外國公司征收的稅率等,都會構成承包工程中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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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風險 有些國家的業主要求承包商提交首次要求既付保函,或不按國際慣例規定的保函格式,而由其中央銀行規定一種格式,該格式中索償條件、方式、撤銷日期均按單方面意見硬性規定,而承包商擔保銀行也常不經認真審查草率填寫,承包商甚至不清楚保函中填寫了什么內容,因而構成風險。
3、環境風險
建設環境的風險主要由自然、地理氣候、人為因素、基本外部設施等方面構成。
自然、地理氣候條件主要指自然環境、氣候特點有無暴雨、臺風、地震、酷暑、嚴寒、海嘯、雪崩、泥石流等現象及這些現象出現的規律。對這些現象估計不足都會加大風險。
人為因素是指當地政府制定種種約束性法規,如禁止夜間作業、強制招聘當地勞工、增加勞工福利、造成承包商工效低下;另外還指宗教信仰、社會習俗、社會治安狀況等給施工帶來困難,如在伊斯蘭教的齋月,出勤低,工作效率更低,影響正常施工;社會治安狀況差,要增加保安的費用加大成本。
基本外部設施主要指水電供應、交通、通訊狀況、服務后勤設施,如果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建設工期,形成風險。
4、管理失誤的風險
由于承包商缺乏管理經驗,或本身的資金技術力量不足也會帶來風險。這種風險常表現為:投標報價的失誤,報價與標底相距甚遠,這就是承包工程缺乏良好條件和基礎,從而造成風險;有的承包商超越自己的技術能力和資金狀況,承攬特別大的工程;有的承包商應變能力差,索賠水平和避稅技巧上有欠缺,致使受制于人,無法避免監理工程師的刁難,招致風險;有些業主或分包商對招標文件中一些模棱兩可的條款沒有及時澄清,使之進入合同正式條款,招致風險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5、其他風險
其他風險的內容比較廣泛,上述幾方面以外的原因造成的風險都可以歸為此類風險。這里這種介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風險和特殊風險。
一般承包合同中都規定不可抗力發生情況下的解決辦法,它可以使承包商減少損失,但不同合同對不可抗力所下的定義差異很大,如有的國家憲法允許工人罷工,但政府卻默許罷工,因此罷工事件經常發生,承包合同中規定可以索賠,但實際上卻行不通,對此沒有防范就必然招致風險。一般來說,即使施工期間發生了符合合同中關于不可抗力事件定義的事件,雖然業主承擔損失,因為損失賠償僅限于承包商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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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包括已經運至現場材料)的應得款項,而其他方面的損失無法得到補償。
再看特殊風險,雖然FIDIC條款明文規定了特殊風險的定義和業主對此應承擔的責任,但對項目所在國以外發生的諸如叛亂、政變、暴亂、內戰等,業主卻不承擔責任。如果這些特殊風險事件發生在承包商運送設備、材料以及勞務人員要通過的國家,則這一風險要由承包商承擔。
三、如何分析和對待風險
1、正確認識風險
國際承包工程存在風險具有客觀必然性,承包商不應懼怕風險。要看到風險和利潤是并存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所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承包商要有經受風險的心理準備,把風險當成鍛煉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的機會。在此基礎上認真地研究風險發生、發展、轉化、降低的規律性,順應其規律因勢利導,爭取一方面把風險造成的損失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另一方面利用風險爭取盈利。
就風險的規律性而言,如前所述的政治風險往往與工程項目所在國的政治制度、國際環境及政策的穩定性相關,特別與其近期發展狀況關系密切,這就要求國際承包商在進入一個新的國家或地區承包工程時必須首先了解該國政治形勢,判斷和預測發生政治風險的可能性和程度。經濟風險則不僅與該國的經濟形勢有關,還與工程項目業主的信譽狀況、資金來源、項目自身的復雜程度、技術要求等相關,深入了解和掌握這些相關因素的具體情況,有助于分析經濟風險發生的可能及規律性。
就風險的可利用性而言,利用風險亦稱作“投機風險”是指在看到風險存在的時候,通過對造成風險的各項因素進行深入、透徹的分析,結合承包商的特長,作出超乎常人的相反的判斷,并在實施中努力使引起風險的因素向相反的方面轉化,也就是使風險轉化為特定條件下的盈利。這種利用風險盈利的實例還是不鮮見的。
在兩伊戰爭期間,伊拉克有很多大型項目進行國際招標,這時的國際承包商對此有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多數承包商認為伊拉克戰爭開支過大,無力支付工程款,即使延期支付或石油支付,也難于據合同按期支付,在建項目可能遭戰爭破壞,國際貸款困難、保險費過高等,認為風險是致命的、不能投標。而少數有膽識的承包商則認為,戰爭并未擴展到全部領土,伊拉克支付能力雖然低,但豐富的石油資源最終可以幫助其償還債務。同時,風險雖然高但正好可以索要較高的價格,戰爭期間為伊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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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的外國公司,將在戰后大規模建設中具有優先條件。因此,這些承包商認為雖然風險較大,只要慎重選擇項目的地區,堅持某些必要的同條件,索要超常規的高價,發揮優勢慎重經營、就有利可圖,可以投標。
又如,1988年在中國的承包市場上的外國承包商達85家,居世界之冠。這些外國承包商普遍看好中國市場,認為中國市場各方面的綜合條件好,發展潛力巨大,不怕冒低價虧損的風險在中國參加投標競爭,已達到在中國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的目的。
在北京國際貿易中心項目、地上部分的招標中,原承擔該項目地下部分施工的法國布衣格公司以無利潤算標報價;而另一家法國公司SAE為了奪標,采用負利潤算標,并最終中標。這些公司明明知道無利潤和負利潤算標,必然有招致虧損的風險,但為了在很有希望的中國建筑承包市場上立足,爭取在后續項目中盈利,都不惜冒虧損的風險。而事實上,以負利潤算標報價而中標的法國SAE公司,由于優化了工程管理,有嚴密的施工組織和嚴格的制度,又能及時抓住機會進行索賠,竟使這個原來必然虧損的工程轉而成為盈利工程,還為該公司在中國市場上奪取新項目打下了基礎。
2、加強對潛在風險的調查研究
為了正確地對待風險,在投標前選擇項目市、必須加強調查研究,其內容起碼應有以下幾個方面:
政治局勢方面 包括項目所在國與鄰國的關系;發生局部戰爭的可能性;國內政治派別、民族、宗教情況、政權和政策的穩定性等。
經濟方面 該國經濟發展狀況、財政收支、基本建設規模、支付能力、有關經濟政策、外資政策、外匯管理體系和制度、物價水平及變動趨勢、建材設備的基本情況、稅收政策等。特別要調查相關政策的變動趨勢。
自然氣候條件方面 該國的水文、地質、氣候情況,發生自然災害的情況及其規律。
有關工程項目方面 調查該國建筑市場近年發展狀況,外國公司和當地公司已承包項目的價格水平、質量水平及支付條件,各公司實力和守信情況;發生過的工程承包爭端案例及解決辦法。 業主的信譽、資金來源的可靠性,該業主其他項目的管理和支付情況,監理工程師的公正性,項目所在地的治安情況,有無民族、宗教糾紛,施工現場的通電、通水、通路、通訊狀況,生活設施及基本生活條件、社會治安條件等。
此外在合同條件中支付條款、稅收條款、外匯價格調整條款、不可抗力條款等易給承包商帶來風險的有關內容要引起足夠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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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過主觀努力去避免風險,把風險造成的危害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
經過認真、周密、細致的調查研究,已經了解到可能出現的風險,對這些風險要進行分類,做系統分析。對承包商無法控制和轉移、會導致破產的致命風險,一般應采取回避態度。這類風險常表現在政治風險方面。
對可能給承包商造成嚴重危害,但有可能轉移、分散、縮小危害程度的風險,要小心謹慎對待,確定切實可行的對策,隨時加強對這類風險的監測,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趨利避害,某些經濟風險屬于這一類。
對可能給承包商造成一般危害,但采取必要措施可避免和減輕危害程度的,要找出切實可行的辦法,這類風險多表現在合同條件、技術要求和承包商自身能力等方面。要真正做到把風險的危害程度盡可能降低。還要有分散、轉移風險的具體措施,一般有下面幾種辦法可供參考:
通過轉包、分包、聯合承包分散風險 這是分散風險的有效形式。但在分包、轉包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或轉包商接受主合同文件中各項條款,并提供相應保函、保險單及扣留一定的保留金。對聯合承包在合同中要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向保險公司投保以轉移風險 根據可能出現的風險投保相應的險種和信譽高的保險公司,一般起碼應包括工程一切險和人身事故醫療險、第三方責任險等。
增加報價和爭取合理的合同條款 增加報價主要為應付物價上漲、匯率變化和其他不可預見風險,可采用“漲價系數” 、“保值系數”、“不可預見費系數”等方式。
合同條款一經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約束力,爭取合理條款的原則是按對等權利和義務同業主分清責任。它是分散轉移風險的重要方式之一。特別是針對可能造成風險的事項,諸如,項目外部條件不足(如水、電、路、通訊)由誰負責;支付條件中支付時間、貨幣、支付方法的確定;延期付款的期限、利息、超期利息的增加;不可抗力條款中不可抗力的具體含義等等。
減輕風險損失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優化工程管理、嚴密施工組織、嚴格規章制度和抓住時機進行合理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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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4-03-06 07:56:0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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