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發(作者:我們在一起作文)

鍋爐水壓試驗標準
鍋爐本體:
鍋爐壓力: 0.8MPa 1.6MPa 2.5MPa
試驗壓力:0.2P 1.5P P+0.4 1.25P
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水壓試驗的環境溫度不應低于5℃,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有防凍
措施。
二 水溫應高于周圍露點溫度。
三 鍋爐應充滿水,待排盡空氣后,方可關閉放空閥。
四 當初步檢查無漏水現象時,再緩慢升壓。當升到0.3-0.4MPA時應進
行一次檢查,必要時可擰緊入孔、手孔和法蘭等的螺栓。
五 當水壓上升到額定工作壓力時,暫停升壓,檢查各部分,應無漏水或
變形等異常現象,然后應關閉就地水位計 繼續升到試驗壓力,并保持5MIN,
其間壓力下降不應超過0.05MPA。最后回降到額定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檢
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水壓試驗時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應無水珠
和水霧,脹口不應滴水珠
試驗壓力
保持20 mim
工作壓力 工作壓力
檢查 檢查
0.3MPa
檢查
本文發布于:2024-03-30 11:00:0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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