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發(作者:青龍巷)

陳炯明為什么要叛變?
陳炯明(1878年-1933年),粵系軍事將領,中國軍事家,參加過辛亥革命及著名
的黃花崗起義。1917年幫助孫中山打響護法戰爭,對抗袁世凱。他在軍事上支
持和幫助孫中山在廣東的發展。他在第二次護法戰爭期間與孫中山意見不合,他
的部下不滿孫“過河拆橋”對待陳,于1922年6月圍攻總統府,意在驅逐孫中山
離開廣東。孫中山逃到永豐艦。孫于次年收買陳手下部將,陳于是遭到所有效忠
孫中山的軍隊的討伐,被迫離開廣州。孫派人暗殺鄧鏗,并將責任推到陳身上。
1925年他的殘部被李宗仁等的桂系軍摧毀,逃到香港,創建中國致公黨,任總
理,繼續為中國的統一和富強而奔走。后病卒于香港。
陳炯明主政廣東期間頗有建樹,且作風廉潔。主張“聯省自治”和平統一中國,因
廣東現實的困難,認為孫中山的北伐革命不切實際而反對。其對廣東的貢獻有:
政治上,實施“聯省自治”,使廣東成為全國的“模范省”。建立了現代的政治機構,
如:廣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導進行。立法、行政、財政、審計等機構運行有序。
推行基層民主和自治,精兵簡政,與民休息。
經濟上,興辦實業,興建公路,扶持民企等,使廣東在民國期間得到最好的發展。
教育上,私立學校興盛,為全國之最;發展公辦教育,實行免費教育;請陳獨秀
任省教育長。
社會生活上,革除陋俗,主要禁絕煙賭,使之絕跡,民風大好。
陳炯明與孫中山
在中國近現代史上,陳炯明算得上是一位叱咤風云的人物,也是一位充滿爭議的
人物。在一般人印象里,陳炯明是背叛孫中山的反動軍閥,其罪證之一,就是
1922年6月16日的炮轟總統府,逼得孫中山化裝出逃上海。然而,時至今日,
如果我們不是以尊重史實的態度,把歷史事件放在相應的歷史條件下作客觀的考
察,還是率由舊章,簡單地用“亂臣賊子”、“犯上”、“弒主”、“逆倫反常”之類封建
罪名,作為定讞,實在無助于重新厘正這筆歷史舊賬……
根本分歧
陳炯明于清末廣東法政學堂第一屆畢業后,當選為廣東諮議局議員,是維新運動
所培養出來實行立憲的人才。他早年參加同盟會,策劃了廣東獨立。辛亥革命后,
他主政廣東,致力于把廣東建設成為全國模范省,禁煙禁賭,改革教育,發展經
濟,提倡新文化運動,邀請陳獨秀擔任廣東教育委員會秘書長,支持共產黨領導
的工會組織和報紙,推行地方自治,民選縣長、縣議員。
陳炯明和一般軍閥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具有民主思想,反對軍治、黨制,提倡民
治。這就未必為國民黨人以至孫中山所同意。孫中山的理想是成立一個正式的中
央政府,領導全國革命,他把國民革命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在他眼
里,人民是“無知可憐”的幼兒,革命黨則是保姆,他說:我們建立民國,主權在
民,這四萬萬人民就是我們的皇帝,帝民之說,由此而來。這四萬萬皇帝,一來
幼稚,二來不能親政。我們革命黨既以武力掃除殘暴,拯救得皇帝于水火之中,
保衛而訓育之,則民國的根基鞏固,帝民也永賴萬世無疆之休。(居正:《中華
革命黨時代的回憶》)
陳炯明并不贊成此說,他曾經批評:訓政之說,尤為失當。此屬君政時代之口吻,
不圖黨人襲而用之,以臨吾民。試問政為何物?尚待于訓耶!民主政治,以人民
自治為極則,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機會,專靠官僚為之代治,并且為之
教訓,此種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國行之數千年,而未有長足之進步。國民黨
人有何法寶,以善其后耶?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機會,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訓政之
謬說,阻礙民治之進行。(《陳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陳炯明所傾心的,是聯省自治。
“五四”運動后,一些文人學者認為,既然南北政府都無力統一全國,與其連年征
戰,不如各省先行自治,把自己的事情辦好了,再實行聯省自治。如此便可以不
通過武力而最終實現全國統一。聯省自治者最津津樂道的,就是北美13州經獨
立戰爭脫離英國后,經由11年高度地方自治的“邦聯”,進而建立“聯邦”的歷史。
這似乎為久經戰禍、渴望和平統一的國人提供了另一可行選擇。因此,聯省自治
的主張一經提出,不僅風靡南方各省,而且迅速波及北洋政府治下的北方省份。
陳炯明對聯省自治尤為心馳神往,1921年2月,他在《建設方略》一文中,詳
細解釋了自己的政治見解:近世以來,國家與人民之關系愈密,則政事愈繁,非
如古之循吏可以寬簡為治,一切政事皆與人民有直接之利害,不可不使人民自為
謀之。若事事受成于中央,與中央愈近,則與人民愈遠,不但使人民永處于被動
之地位,民治未由養成,中央即有為人民謀幸福之誠意,亦未由實現也。(《陳
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然而孫中山成立正式政府和選舉總統的主意已定。1921年1月12日,非常國
會在廣州復會。孫中山號召國民黨人,像推翻清政府、袁世凱那樣,再發動一次
全國性的革命,來推翻北洋政府,他宣稱:“北京政府實在不是民國政府。我等
要造成真正民國。”
總統選舉
對孫中山的主張,陳炯明等人則不以為然:依總統選舉法,總統由兩院聯席選出,
出席議員至少須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舉行選舉總統會,現在廣州的
舊國會議員才兩百多人,還不夠原眾議院人數的一半,而且實行記名投票,這豈
不是自毀法律嗎?和北方毀法,又有什么本質不同?一旦廣東成立正式政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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