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精神病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結婚是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的。不符合《婚
姻法》的規定,原則上是不能辦理結婚手續的,違法的婚姻也有可能
被認定為無效。但也存在一方故意隱瞞自己患有精神疾病而登記結婚
的情形。隱瞞精神病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一起跟著我了解一下吧。
一、隱瞞精神病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起訴離婚時要注意收集以下方面的證據: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主要包括:證明原、被告
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明
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
者是公安機關的證明。
2、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如涉及家庭暴力的,應提交法醫
鑒定,提出證人。如涉及、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者村委
會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
關處罰決定或者是判決書。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者是有配偶與他人同
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
錄音、錄像或者是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3、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的證據:證明有房產證的,
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證明有銀行存款并
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
應提交股東的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
號。
二、法律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
現行《婚姻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婚姻法》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三、關于起訴離婚的答疑
網友提問:隱瞞精神病起訴離婚需要那些證據?
律師回答:起訴離婚證據如下:1、結婚證明;2、婚姻基礎狀況
證明;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的證明;4、夫妻關系現狀的
證明;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6、雙方經
濟狀況;7、住房證據;8、子女狀況;9、財產清單。
以上就是對“隱瞞精神病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的回答。結婚
涉及到夫妻雙方的終身幸福,所以法律也對此作出了謹慎的規定,不
符合結婚條件的不能結成法律上的婚姻關系。所以,一方如果有某些
特殊的情況,需要提前告知對方。您還有其他疑問的,歡迎。
引用法條該文中引用法條,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
效后,更改為:[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本文發布于:2022-08-02 20:14:1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falv/fa/78/52786.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