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訴俞凌風網絡環境中侵犯名譽權糾紛
案-
原告:張靜,女,21歲,江蘇省南京點今企劃有限公司上海地
區首席代表,住南京市玄武區。
?
?委托代理人:張敏,江蘇南京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
俞凌風,男,26歲,江蘇省南京百圣利廣告公司平面設計員,住南
京市北京西路。?
?委托代理人:朱衛中,江蘇國泰新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張靜因與被告俞凌風發生網絡環境中侵犯名譽權糾紛,向江
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訴稱:原告是網絡愛好者,網名為紅顏靜。在南京西祠
網站中,真實姓名和網名均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網名聚會上通過
別人介紹,原告認識了被告俞凌風,并知道其網名為華容道。200
1年3月4日后,被告在網上以“”的網名多次發出侮辱原
告人格的帖子,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
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給原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被告未作書面答辯,審理中辯稱:注冊ID(身份認證)
的使用人不存在唯一性。虛擬的ID可以由多個用戶使用,任何
上網的人,只要憑借密碼就可以以其身份登錄。以“”為網名
在網上發帖子,不能說明均是被告所為,存在被告的密碼被盜用
的可能。原告的網名紅顏靜雖然在西祠胡同網上有知名度,但不
代表原告在社會上有影響。網絡虛擬主體間的攻擊應是道德和網
站站規調整的問題。虛擬ID只對虛擬的網絡社會有影響,不影
響現實社會對真實主體名譽的評價。網絡虛擬主體名譽的評價。
網絡虛擬主體不具有人格權,不受法律保護。被告沒有侵犯原告
的名譽權。????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張
靜以“紅顏靜”為網臺,在e龍西祠胡同網站登記上網,并主持和管
理一討論版塊。被告俞凌風以“華容道”為網名,在同一網站登記
上網?!凹t顏靜”、“華容道”在西祠胡同網站登記的都是真實網友
級別。2000年11月19日,西祠胡同網站中的“紫金山下”討論
版塊和“一根紅線”討論版塊組織網友聚會。通過聚會,網友間互
相認識,并且互相知道了他人上網使用的網名。俞凌風除以“華
容道”的網名參加真實網友的活動外,還在e龍西祠胡同網站以
“”為網名登記,其級別為該網站的注冊網友。
?
2001年3月4日,在e龍西祠胡同網站的相關討論版上,有
網名“”發表的《記昨日輸紅了眼睛的紅顏靜》一文,文中在
描述“紅顏靜”贏牌和輸牌時,使用了“捶胸頓足如喪考妣耍賴罵娘
狗急跳墻”等侮辱性言詞。3月7日,“”發表《我就是華容
道,我和紅顏靜有一腿》一文。4月30日,“”又發表《刺
刀插向〔小豬寂寞〕的軟肋》一文,文中有“本文所指的軟肋就是
一個千夫所指,水性揚花的網絡女;網絡亞情場所的代言
人;中國網友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的畸形產物——紅顏靜”等言詞。
5月8日至5月9日,“”在網上跟帖中,又重復了上述侮辱
言詞。5月29日,“”在《我反對惡意炒做“交叉線性騷擾”
事件!》帖中,使用了“這讓我想起紅顏靜這個假處女……”等言詞。
5月31日,“”在《紅顏靜!你丫敢動老子一個指頭,一切
后果自負!》一文中稱,“你一不能出臺掙錢,二不能為兄弟上陣出
頭,你要是投胎一男的,頂多是當一小白臉?!鄙鲜鎏拥狞c擊人氣
數均達數十次至上百次。
??另查明,2001年3月4日,原告張靜針對以“”網
名發表的文章,也在e龍西祠胡同網站的“接觸無限”討論版塊上,
以“紅顏靜”的網名發表了《=華容道》一文。該文章還在
西祠胡同網站的其他討論版塊發表過,文中有攻擊“”的言
詞。?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
??1、原告張靜提交的對網上文章進行證據保全的公證書,
能夠證實以“”為網名在e龍西祠胡同網上發表的一系列侮
辱性文章。
2、法院從北京藝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藝龍公司,
即網上所稱的e龍)調取的該公司西祠胡同網站的網友信息及上
線日志,能夠證明原告張靜的網名是“紅顏靜”,是真實網友;被告
俞凌風的網名是“華容道”,也是真實網友:“”是注冊級別網
友使用的網名。
?根據“”發表上述文章的時間,從西祠胡同網站調取
了“”、“華容道”在5月22日至6月21日期間上線的時
段和IP地址(按國際互聯網協議確定的上網計算機地址),并據
此通過江蘇省公眾多媒體局查明:“華容道”與“”上線使用
的電話主叫號碼相同,該主叫號碼與被告俞凌風自認的家中上網
電話號碼一致,從而證實5月29日、5月31日在e龍西祠胡同
網站以“”的網名發表《我反對惡意炒作“交叉線性騷擾”事
件!》和《紅顏靜!你丫敢動老子一個指頭,一切后果自負!》文章
的作者,就是本案被告俞凌風。
?藝龍公司規定,凡在該注冊的網友,只要自己的密
碼不被他人盜用,他人就不能以與自己同樣的網名在該站重復登
錄。公證書證明,自2001年3月4日起至5月期間,以“”
網名在西祠胡同網站發表的文章一直沒有中斷。從由此形成證據
鎖鏈中可以推斷,3月4日、3月7日、4月30日等時間段中,在
e龍西祠胡同網站發表有關“紅顏靜”言論的“”,與5月29
日、31日在該網站發表有關“紅顏靜”文章的“”是同一人,
即本案被告俞凌風。???3、原告張靜提交的網友聚會照片、證
人證言,與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相互印證,能夠證明張靜和被告俞凌
風因網友聚會而相互認識,張靜的真實身份及其使用的網名已被
他人知悉。?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認為:????名譽,是社會上人們對
公民或者法人的品德、聲譽、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吨腥A
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
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到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
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惫竦拿u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均不得
利用各種形式侮辱、毀損他人的名譽。
??網絡是科技發展的產物,對人類社會的進步具有不可低
估的推動作用。網絡空間盡管是虛擬的,但通過網絡的一舉一動
折射出來的人的行為,卻是實實在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關
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六條第二款中規定:“利用互聯網
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作為現
代社會傳播媒介的網絡空間,既是人們傳播信息和交流的場所,更
是一個健康有序的活動空間,應當受到道德的規范和法律的制約,
絕不能讓其發展成為一些人為所欲為的工具。利用互聯網侮辱他
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侵權的,應當
承擔民事責任。
?
?本案原告張靜、被告俞凌風雖然各自以虛擬的網名登錄網
站并參與網站的活動,但在現實生活中通過聚會,已經相互認識
并且相互知道網名所對應的人,且張靜的“紅顏靜”網名及其真實
身份還被其他網友所知悉,“紅顏靜”不再僅僅是網絡上的虛擬身
份。知道對方真實身份的網友間,雖然繼續以網名在網上進行交
流,但此時的交流已經不局限于虛擬的網絡空間,交流對象也不
再是虛擬的人,而是具有了現實性、針對性。俞凌風通過西祠胡
同網站的公開討論版,以“”的網名數次發表針對“紅顏靜”
即張靜的言論,其間多次使用侮辱性語言貶低“紅顏靜”即張靜的
人格。俞凌風在主觀上具有對張靜的名譽進行毀損的惡意,客觀
地實施了侵權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不可避免地影響了他人對張靜
的公正評價,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二
十條第一款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
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
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北桓嬗崃栾L侵犯了原告張靜的名譽權后,張
靜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于法有據,應當支持。
關于原告張靜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關于
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二款
的規定,可以判令被告俞凌風賠償。鑒于知道“紅顏靜”即為張靜的
人數有限,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影響在范圍內有一定局限性,考慮
到張靜在被侵權后也曾在網上對俞凌風發表過不當言論等因素,
對張靜主張賠償1萬元的請求不予支持,具體賠償數額由法院酌
定。??
綜上,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16日判決:
一、被告俞凌風停止對原告張靜的名譽侵害,并于本判決生
效之日起3日內,在e龍西祠胡同網站上向張靜賠禮道歉,道歉
內容須經本院審核。否則,本院將在一家全國性網站上公布判決
書,刊登費用由俞凌風負擔。
??二、被告俞凌風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向原告張靜
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本案受理費510元,其他訴
訟費1200元,由原告張靜負擔460元,被告俞凌風負擔1250元。
???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第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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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軍強調:要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本報北京5月24日訊副院長張軍在今天
舉行的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座談會上強調,切實維護未成年
人的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張軍指出,人民法院認真貫徹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通過審判
活動依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各相關職能部門履行保護
未成年人法律職責等方面,發揮了自身的職能作用:堅持依法公
正、高效地審判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
堅持從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需要出發,積
極探索改革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制度和工作方法,不斷加強對未成
年人案件的專門審判工作;積極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未成年
人違法犯罪綜合治理工作。
張軍要求,人民法院應當以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
施為契機,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學習、宣傳和
貫徹力度,進一步強化廣大法官自覺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
要認真按照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要求,切實依法履行職
責,不斷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制度,進一步提高貫徹
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工作水平和司法能力,為實現和維護未成
年人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安寧,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
長,作出應有的貢獻。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以后,為確保各級
法院正確理解執行,重點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培
訓工作,于2006年8月底舉辦了全國少年法庭法官培訓班,對地
方三級法院的少年法庭部分法官進行了培訓。二是加強宣傳工作,
與教育部、中央綜治委預防辦等單位聯合攝制了以宣傳保護未成
年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為題材的法制教育影片《青澀記憶》。(記
者安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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