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婚姻法》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篇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新中
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分為8章,包括原則、結婚、夫妻間的權
利和義務、父母子女間的關系、離婚、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
婚后的財產和生活及附則,共27條。內容以調整婚姻關系為主,同
時涉及家庭關系方面的各種重要問題。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
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
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19年8月12日,
發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
目錄
頒布歷程
法律概念
現行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頁第1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二章結婚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三章家庭關系
第四章離婚
第五章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司法解釋1
司法解釋3
解釋原文
背景內容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叢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頁第2
本文發布于:2022-07-17 00:10:3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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