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制定
作者:郝東升
來源:《網絡導報·在線教育》2011年第28期
一、制憲問題的提出及中共中央的最初設想
新中國成立后的1952年,全國范圍的大規模軍事行動已經結束,基本完成,國
民經濟恢復的任務也順利實現。在這種形勢下,中共中央決定領導人民向社會主義過渡。同年
10月,劉少奇率領中共代表團參加蘇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他受的委托,就中國
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向斯大林征求意見。斯大林贊成中共關于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同
時提出,為了駁斥國際上敵對勢力對新中國的攻擊和便于中國更好地開展建設事業,中國應該
將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的時間提前。這是斯大林第三次對這個問題提建議了。他
說:“我建議,你們可在1954年進行選舉和通過憲法。”第一次是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劉少奇
秘密訪問蘇聯時。在會談中,斯大林建議中國現在可用《共同綱領》,但應準備憲法。他說:
“敵人可用兩種說法向工農眾進行宣傳,反對你們。
一是說你們沒有進行選舉,政府不是選舉產生的;
二是國家沒有憲法。
政協不是選舉的,人家可以說你們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綱領不是全民代
表通過的,而是由一黨提出,其他黨派予以同意的東西。你們應從敵人手中拿掉這個武器,把
共同綱領變成國家的根本大法。”第二次建議是在1950年初。第一次訪問蘇聯時,斯大
林就新中國的建設問題提了三點建議,其中第二點,就是建議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
法。對這個重要建議,劉少奇及時向和中共中央作了匯報。中共中央認真考慮并接受了
斯大林的建議,于1952年底決定:盡快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并按規定向全國
政協提議,由全國政協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提出定期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議。
二、親自主持憲法的起草
對憲法的起草工作非常重視,他不但擔任了憲法起草委員會的主席,而且親自掛
帥,領導中共中央憲法起草小組進行憲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后的第三
天晚上,即率領憲法起草小組的三大成員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踏上了南下列車,
離開北京來到杭州。在去杭州的途中,他對隨行人員說:“治國,須有一部大法。我們這次去
杭州,就是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這件立國安邦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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