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尊王攘夷:指效忠統治者,排除少數民族侵擾。齊桓公執政以來,經過了內政,經濟,軍事等多方面的改革,有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和軍事實力,適時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幟,以諸侯長的身份,挾天子以伐不服。尊王,即遵從周王的權力,維護周王朝的宗法制度。攘夷指對游牧與長城外的戎狄和南方楚國對中原諸侯的侵略進行抵御。
漢以后這種正統思想經過敷陳闡發﹐在封建社會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每當漢民族建立的政權受到異族侵略時﹐統治階級就以" 尊王攘夷" 作為動員臣民擁護王室﹑團結御敵的口號。
2 、合縱連橫:戰國晚期諸侯征戰的軍事外交戰略。聯合各國抗秦者即為合縱,“合眾弱而攻一強”,阻止強國進行兼并:秦設法破壞合縱就是連橫,“事一強以攻眾弱”,強國迫使弱國投降并幫助它進行兼并。代表人物分別是蘇秦和張儀。根本目的是為了六國或秦的利益辯護。合縱連橫的斗爭適應了戰國形式發展的需要,對各國政治產生了很大影響。(在一個較長時間內,秦齊兩國并立,合縱連橫一般是針對或圍繞它們展開的。合縱既可以是對秦,也可以是對齊。連橫既可以是連秦,也可以是連齊。直到長平之戰后,才凝固成都是對秦)
3 、湯刑:湯刑是商代刑事法律內容的名稱,是商代,國家在調整社會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形成的法律規范:內容上主要是刑罰以及適用原則的匯集。根據《左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但實際上后世商王也有對其有所損益,根據《竹書紀年》“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湯刑。”故而一般認為,“湯刑”應是代為概稱商代法律,而不限于特定某代商王所制定的某一部成文法。
4、葵丘之會:西元前651年,齊桓公召集齊,魯、宋、衛,鄭、許、曹等國在葵丘(今河南蘭考)會盟,相約「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歸于好」,還規定“無曲防,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周天子派宰孔參加,并賜給齊桓公王室祭祀祖先時的祭肉。史稱“葵丘之會”。從此,齊桓公成為了中原的霸挾天子以令諸侯。標志齊國的霸業達到了頂峰。
5 、《法經》是我國封建社會最早的一部初步系統化的成文法典,其內容體現出封建紀念館及關系,其體制相對傳統的刑書有較大的變革,對后世封建法典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第一,其篇目內容上有《盜律》、《賊律》、《網律》、《捕律》、《雜律》、《具律》。
第二,體例上,《法經》改變了過去的“以刑統罪”,而采用了“以罪統刑”的方式安排,并且規定了總則性的《具律》。
第三,立法宗旨上,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保護剝削階級的利益兒制定的,首創了對私有財產的法律保護,是和封建體制下地主階級的經濟利益向符合的。對當時的魏國來說,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政局方面,亦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經》體現了法家的重刑主義傾向。
《法經》作為中國古代成文法典之源,開創了中華法系成文法典的特色體例。
魏國在戰國前期所以成為最強大的國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開的。
6 、再受命:西漢王朝統治迫近末日之時,有些方士和儒生用“五德終始”的理論編造出“漢運將終,應更受命”的說法。
建平二年,漢衰帝宣布“再受命”,大赦天下,改元為太初元將。自號“陳圣劉太平皇帝”。“再受命”是表示衰帝及其子孫的皇運再受命于天。再受命之后,社會情況仍無好轉。衰帝又不久又自動取消了這幕丑劇。
吳起:(?——前381 年)衛國人,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曾任魏國西河守,后逃至楚國,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在公元前391 年之后不久進行改革。改革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廢除貴族特權,選賢任能;明法審令,裁汰冗員;獎勵軍功。吳起的改革,嚴重侵犯了楚國貴族們的利益,遭到反對。前381 年,楚悼王死,貴族和大臣中的保守派發動政變,殺害吳起。吳起的新法亦被廢除,改革停止。楚肅王誅殺射殺吳起的人七十余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貴族保守派的勢力。
7 、都江堰:秦國蜀守李冰在今成都以北都江堰市境內整治岷江,分岷江水為內江和外江兩大支,以內江主灌溉,外江主分洪泄水。南北長3710 米,東西寬1930 米,面積789 萬平方米。既消除了岷江長期存在的水患,又灌田三百余萬畝。這就是著名于世,遺惠已長達兩千數百年的中國最古老的都江堰水利工程。
8 、司馬遷:(公元前135 ——前93 年?)字子長,夏陽(今陜西韓城)人。自幼聰慧,游歷名山大川,博覽群書。始于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 年)用近十年撰寫成的《史記》是我國古代第一部紀傳體通史,為此后兩千年間的正史編纂典范。全書分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其寫作目的是載
述“明圣盛德”,“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為西漢王朝統治者服務。天漢二年,因為李陵降匈奴一事辯護,觸怒了漢武帝,被處腐刑,后仍堅持寫作。《史記》記史3000 年,內容廣泛,分析獨到,堪稱為立一家之言的百科全書式通史。司馬遷矢志“ 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 ,探究歷史運動的底蘊。司馬遷認為歷史是不斷變化的,歷史的變化是“ 事勢之流,相激使然” 。并以“ 人謀” 論興亡,注意到社會經濟力量的歷史作用,認識到社會物質生產活動的重要性,肯定人們追求物質利益的合理性,試圖從經濟條件的分析中說明人們社會地位、思想意識和社會政治制度,表現出了樸素的唯物主義精神。
9 、甲骨文:甲骨文是漢字的書體之一,也是現存中國最古的一種成熟文字(1 分)。
甲骨文又稱契文、龜甲文或龜甲獸骨文。商朝人用龜甲、獸骨占卜后把占卜時間、占卜者的名字、所占卜的事情用刀刻在卜兆的旁邊,有的還把過若干日后的吉兇應驗也刻上去,成為一片長短不等的文章(1 分)。學者稱這種記錄為卜辭,這種文字為甲骨文(1 分)。在河南安陽殷墟發現甲骨十多萬片,其中可認識的文字二千多字(1 分)。內容涉及政治 ??、經濟、軍事、氣候、習俗等許多方面,是研究當時歷史寶貴的原始文獻資料(1 分)。
10 、尚書臺:東漢初年劉秀通過擴大尚書臺的權力,來削弱三公的權力,是加強中央集權的一個重要措施(1 分)。尚書臺原系掌管皇帝秘書事務,西漢后期已被重用(1 分)。劉秀為進一步控制大權,擴大了尚書臺的組織,設尚書令一人,秩千石,為尚書臺主管長官;另設尚書仆射一人,秩六百石,為尚書令之副(1 分);另設左右丞,為令、仆之佐。尚書臺下設六曹,每曹有尚書一人,下置侍郎六人,執掌各種事務(1 分)。此后政務不再經三公,尚書臺成了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于皇帝一身(1 分)。
11、清談:即玄談,自東漢末年品評人物的清議發展而來,是魏晉時期崇尚虛無、空談玄理的一種風氣。開始多以維護名教為主要內容,與現實密切相關;(1分)后因魏晉之際“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于是名士們為了避禍,以老莊思想解釋儒家經義,擯棄世務,專談玄理,士人爭相慕效。(1分)初期代表人物有何晏、夏侯玄、王弼等。到晉王衍時,清談之風大盛,延及齊梁不衰。(1分)
12 、僑置州郡縣:是東晉南朝時期沿用北方地名在南方各地臨時設置的州郡縣,用以安置僑居于江淮一帶的北方南遷人口。(1分)西晉末永嘉之亂后,北方士族與流民大量南遷至
江淮一帶,東晉政府便在其新聚居地設立僑州、僑郡、僑縣,如在京口(今鎮江地區)僑置徐州、兗州,在晉陵(今常州一帶)僑置蘭陵郡,在江乘(今句容附近)僑置臨沂縣;(1分)劉裕收復青徐等州后,曾在原州郡名前加一“北”字,以與僑州郡相區別;劉裕代晉后,取消“北”字,而在僑置州郡縣名前冠以“南”字,如南徐州、南蘭陵郡、南臨沂縣。(1分)在僑置行政區內,多任命僑姓士族擔任長官,且僑置士族所控制的南遷流民免征賦稅徭役,北方流民成為僑姓士族的奴仆或佃客,此舉實際上是保護僑姓士族的政治、經濟特權。(1分)
13 、典簽權重:指南朝宋、齊時期掌管文書的位卑權高的州郡小吏。(1分)宋、齊政權常以宗室諸王為掌握地方軍政大權的州刺史,但他們往往興兵犯上,爭奪帝位。(1分)為了監視這些出任州刺史的宗室諸王,常由皇帝派遣典簽佐之,名為典領文書,實則代表朝廷監視諸王,干預地方軍政大事,官位雖卑,權力卻很大,當時號稱“簽帥”。(1分)
14 、土斷:土斷即土著為斷,是東晉南朝政府為增加財政收入,將僑州郡縣撤消,而將僑居戶口編入所在地區戶籍的一種政策。(0.5分)此政策是為了糾正僑置州郡縣設立后出現的一些弊端,如版圖境界混亂,僑居人口不征賦稅徭役,影響政府財政收入。(1分)東晉
曾進行過三次土斷:咸康土斷,晉成帝咸康七年(341);庚戌土斷,哀帝興寧二年(364)三月庚戌日(初一),桓溫主持;義熙土斷,安帝義熙九年(413),劉裕主持。此后,南朝各代都曾相繼實行過土斷。(1分)每次土斷,都清理出不少被士族豪門私藏的依附人口(隱戶、隱客),對擴大政府的財政收入,限制士族勢力有一定作用。(0.5分)
15 、寒人掌機要:指南朝時期以出身寒門的官吏掌握重要的機密軍政。(1分)南朝時,世族官僚除了清談享樂之外,一無所長,他們終日“熏衣剃面,傅粉施朱”,“明經求第則雇人答策,三九公宴則假手賦詩”,他們只想做無所事事的清要之官,而視需要處理實際政務的官位為濁,不屑于充當。(1分)在此情況下,南朝帝王往往任用一些出身寒門的庶族地主官吏掌握機密軍政要務,地位雖不高,權力卻很大,如劉宋時的戴法興、戴明寶,南齊時的紀僧真、茹法亮,當時 ??人稱此現象為“寒人掌機要”。(1分)這樣,士族高門雖為高官,卻多無實權。這種政治局面標志著庶族勢力的上升和士族地位的下降。(1分)
16 、徙戎論:西晉江統提出的將內遷到中原各地的少數民族遷移回原居住地的主張。(1分)內遷中原的少數民族因受西晉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壓迫,舉行了多次反晉起義,山陰縣令江統為維護西晉統治,主張將將內遷和各少數民族遣回原居住地,使“戎晉不雜,并得其
所”,企圖以此來消弭少數民族的反抗。(1分)但因各少數民族已習慣于中原的定居農業生活,且漢族地主也不愿失去剝削對象,因此這種主張是違背歷史潮流的民族偏見,也是無法實現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