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學“八五”普法工作小結
作為新時期的教師必須進一步加強全心全意為學生、家長和社會服務的宗旨意識教育和學習,樹立教育發展在社會統籌發展中的全局意識、大局意識、發展創新意識,真正將服務育人、管理育人、情感育人、教書育人要求落實到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不斷創造個人和學校的新業績,為實施“科教興國、科教興縣”戰略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必須進一步加強法制學習,具備依法執教和以德執教的意識和能力,以《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家庭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為主,強化學習,堅決做到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更不能“心罰”(辱罵、挖苦、諷刺、無端責罵等)學生,堅持為每一位學生的一生幸福負責,為所有學生的未來負責,將每一位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來巴心巴干地教育好,突出體現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對每位學生的人文關懷,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家校關系。
同時進一步加強新課程改革理論的學習、實踐、反思,不斷提高適應與時俱進的新時期教育發展的新要求。通過學習“以人為本”、“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建立民主平等友善和諧的師生關系”等新課程改革新理念的宣傳和學習,讓每一個教師都應樹立正確的學生觀、教學觀
、質量觀、教育觀、人才觀,真正從內心深處樹立尊重學生、愛護學生、與學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諧的關系,從行動上真正落實從學生需要出發,為學生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文化、體能、習慣、道德修養基礎。我們更應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每一位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真正做到教育不好學生、提高不到學生素質就食不甘寐、寢食難安,決不做誤人子弟的事,把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師德素質要求作為從教的基本要求。
我校通過加強宣傳,讓新時期的教師更應該成為學生學習的合作者、組織者、指導者、參與者、平等交流者、成功與失敗的分享者。
生命的教育、人格的教育、責任的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本落腳點。離開了生命的健康和諧成長,離開了人格的完全發展,離開了責任的落實,這樣的教育必定是殘缺不全的教育、不完整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