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單項選擇題(本題共15小題,每小題1分,共15分)
1. 以下不屬于夏商時期法律形式的是( )
A.律 B.誓 C.訓 D.誥
2. 西周時土地不得買賣和轉讓的法律規定是( )
A.田里不鬻 B.定立契券 C.封守 D.立質劑
3. 西周時期審判案件時判斷當事人陳述真偽的一種觀察方式稱為( )。
A.五刑 B.五聽 C.五行 D.五過
4. 《尚書·康誥》記載周公對康叔的告誡中明確表現了一項法律原則:“人有小罪,非眚,惟終自作不典┉┉乃不可不殺。”這里的“非眚”和“惟終”的含義分別是( )
A.故意,慣犯; B.過失,偶犯; C.慣犯,故意; D.偈犯,過失
5. 秦代的“廷行事”是( )。
A.朝廷就某一專門事類正式頒布的法律 B.判案成例,是秦代的重要法律形式
C.各級官吏在其職權范圍內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
D.朝廷統一頒布的規定官吏審理案件的準則
6. 秦代中央九卿中負責皇室警衛的機構是( )
A.郎中令 B.衛尉 C.廷尉 D.太仆
7.秦律規定,凡是被征發服役而逃亡不到的行為構成( )
A. 乏徭罪 B. 逋事罪 C.匿戶罪 D.不直罪
8. 將“親親得相首匿”作為刑法原則是在( )時期
A.漢宣帝 B.漢文帝 C.漢景帝 D.漢武帝
9. 首次規定“刑名”律,并將其列入律首的法典是( )
A.《法經》 B.《九章律》 C.《新律》 D.《晉律》
10. 漢律六十篇中,張湯主持制定的《越宮律》共有( )
A.27篇 B.30篇 C.18篇 D.9篇
11.漢惠帝時期規定,女子超過( )歲還不出嫁者,要繳納五倍的人口稅。
A.15 B.18 C.20 D.22
12. 在中國法律發展史上,“死刑復奏制度”確立于( )。
A.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B.隋唐時期 C.秦漢時期 D.西周時期
13. 北齊律規定的“重罪十條”不包括以下罪名( )
A.大逆 B.不睦 C.惡逆 D.反逆
14. 我國最早的手工業生產標準化的規定出現在( )。
A.西周 B.秦代 C.漢代 D.春秋
15. 最早確立“八議”制度的封建法典為( )。
A、《九章律》 B、《新律》 C、《北齊律》 D、《晉律》
二、多項選擇題(本題共5小題,每題2分,共10分)
1. 關于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包括刑始于兵和禮源于祭祀兩條基本途徑
B.具有禮治、德治、人治的宗法倫理道德特點
C.早期法律明顯帶有國法與宗法的雙重性質
D.法律以維護團體利益為基本宗旨,強調社會成員的服從義務
E.公法體系較私法體系發達
2. 關于刑事責任的認定,《周禮》記載的“三赦”包括( )
A.幼弱 B.不識 C.老旄 D.遺忘 E.蠢愚
3.關于商鞅變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 廢除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獎勵耕織
B. 取消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統治
C. 實行連坐制度
D. “廢井田,開阡陌,民得買賣”
E. 明法重刑,獎勵告奸
4. 秦朝中央設置的三公中有( )
A.太尉 B.廷尉 C.御史大夫 D.宗正 E.丞相
5. 漢朝為鎮壓農民起義而制定的專門罪名包括( )
A.通行飲食 B.大逆無道 C.首匿 D.犯蹕 E.僭越
三、判斷題(本題共10小題,每題1分,共10分)
1. 西周時期的借貸契約稱為傅別。( )
2. 公元前536年,在鄭國“鑄刑書于鼎”的是鄧析。( )
3. 西周時期規定,刑事訴訟必交訴訟費,稱為鈞金。( )
4. 在秦代,控告子女盜竊自己的財產屬于非公室告案件,司法機關不予受理,如當事人堅持控告,則告者有罪。( )
5. 秦代官吏選任方式中,由下而上舉薦人才為官,由朝廷或主管官員進行考察的制度稱為征召。( )
6. 漢代司法制度中,被告或其家屬不服判決時,可以要求復審,稱為奏讞。( )
7.《云夢秦簡》中,有關調查勘驗、審訊的法律形式稱為封診式。( )
8. 漢文帝、景帝進行刑罰改革,用笞刑和徒刑取代了所有的肉刑。( )
9. “留養存親”制度最早見于北魏律。( )
10. 曹魏時期規定,女子出嫁后不再因父家犯死罪而被株連處死。( )
四、名詞解釋(本題共3小題,每題5分,共15分)
1. 鬼薪白粲
2. 秋冬行刑
3.官當
五、簡答題(本題共3小題,每題10分,共30分)
1. 簡述西周時期婚姻關系解除的規定。
2. 簡述試述《法經》的歷史地位。
3. 什么是準五服以制罪?何時入律?
六、論述題(本題共1題,每題20分,共20分)
1.試論魏晉北朝律學的主要成就。
一, 單選
1.A 2.A3.B 4.A 5.B
6.B 7.B 8.A 9.C 10.A
11.A 12.A 13.B 14.B 15.B
二,多選
1. ABCDE 2.ACE 3.ABCDE 4.ACE 5.ABC
三、判斷題
1.對 2.錯 3.對 4.對 5.錯 6.錯 7.對 8.錯 9.對 10.對
四、名詞解釋
1.鬼薪白粲是秦代設立的勞役刑。鬼薪適用男犯,罰其為宗廟砍柴采薪供祭祀使用;白粲適用女犯,罰其為宗廟擇揀精米供祭祀使用。
2.秋冬行刑是指中國古代將死刑的執行安排在秋冬兩季進行的制度,起源于先秦,定制于
漢朝。
3.官當是指一定范圍的官僚違法犯罪后,允許他們以其官職或爵位折抵罪遭責,折當徒刑,該制度成熟于兩晉南北朝時間。
五、簡答題
1.西周時期婚姻關系的解除有“七出三不去”的規定:(1)婚姻的解除以男方家庭的單意離婚為主,稱為七出,包括無子、淫、不順父母、多言、妒、竊盜、惡疾;(2)為了防止男方隨意提出離婚,西周又有對七出進行限制的“三不去”規定,即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后富貴,只要女子符合三不去的條件之一,男方就不可任意休妻。
2.從法典的篇章體例結構、立法宗旨和法律內容等方面,《法經》作業一個開創法制建設新時代的重要標志,對后世立法產生了深遠影響,它不僅成為秦國商鞅變法制定秦律的直接藍本,而且也為后世的魏晉南北朝等各代立法所宗。就這個意義上說,《法經》是中國古代成文法典之源,開創了中華法系獨樹一幟的立法先河。
3.“準五服以制罪”是按照五等服制所體現出來的親疏遠近關系來定罪量刑的一種制度,按
照五服制的標準,服制越近,以尊犯卑,處罰越輕;以卑犯尊,處罰越重。反之,服制越遠,以尊犯卑,處罰相對變量,以卑犯尊,處罰相對減輕,西晉《秦始律》中著次出現,準五服以制罪原剛的確立,是儒家禮治和法律結合的重要標志。
六、論述題要點(具體答題要求:觀點明確,論述有理有據,語言流暢)
魏晉北朝律學的正式形成與重要發展時期,律學理論水平提到前所未有的發展,立法技術水平不斷改進創新而日趨成熟,法典編纂及其注解詮釋水平獲得重大進步,從而推動了法制建設的重要成就。
1. 法典編纂技術的成熟完善。(1)法典篇目至《北齊律》精簡至十二篇,被隋唐宋認可和沿襲,(2)北齊律首創《名例篇》,突出了法典總則的性質和地位,發揮了提綱挈領的統帥作用,增強了法典體例結構的科學性,為后世繼承。(3)魏律進加了“正律”,明確了律與其他法律截止的主次關系,確定了法典作為國家基本大法在法律體系中的主導地位。
2. 律法理論水平空前提高。(1)對法典總則的性質、內容與地位,已經有了明確的認識和清晰的闡述。(2)對各種主要罪名的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區別,已經有了深入的了解和高度的
概括。(3)對某些表面相似而容易混淆的罪名,已經有了認真細致的辨析,并且提出了刑罰選用的變通原則。
3. 刑法理論的重大發展進步。(1)張斐提出了犯罪心理分析的有關理論。(2)劉頌提出依據法律規定或刑法適用原則進行定罪量刑的理論,初具“罪刑法定”的某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