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宋元時期的音樂
第一章 概述
宋之前的唐朝宮廷音樂,是當時中國音樂藝術最高成就的代表。這一成就的獲得,與唐朝盛極一時的國力和國際性地位密不可分。而唐后期的戰亂決定了宮廷音樂活動的趨勢必然從盛唐恢弘規模的高峰逐漸下滑,不復以往的輝煌。因此宋朝的宮廷音樂大致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的特點:
宮廷音樂藝藝術向著小型、精致的審美趨向發展。如唐代大曲在北宋時已不再表演全曲,而僅僅裁取大曲中的一段或幾段音樂進行演奏,稱之為“摘遍”;樂器獨奏和小合奏等具有獨立的純器樂形式也開始盛行于宮廷,并體現出高超的演奏技藝。
宮廷音樂規模隨著朝廷內外交困的加劇而縮小。到了偏安一隅的南宋,教坊這一掌管與從事宮廷音樂藝術表演的機構始被廢止,后再建再廢。
此消彼長的是宋元時期市民音樂異峰突起,在宋元及宋元以后,牢牢占據了時代音樂的顯要地位。
宋元時期的社會,商品經濟空前發展,城市(鎮)人口急劇增長,其興旺程度大大超越了漢唐時代。作為市民階層的貧民百姓,必須依靠出賣勞動力或進行小型商業活動才能維持生計,而他們在辛苦勞作之余又需要有適合自身的娛樂活動來消除疲勞、放松精神,這樣,既為滿足市民階層需求,又為表演者、創作者和組織者提供謀生手段的市民文藝就此營運而生,并迅速影響了文人階層和統治階層,從而成長為當時的文化主流。而市民文藝中的音樂大致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具有商品經濟性質。
第二,具有固定的演出場所。宋元時期主要的商業演出場所是“瓦子”中的“勾欄”。
第三,具有職業藝人和專業行會組織。勾欄藝人吧演出作為養家糊口的長期謀生手段,有的終生固定表演于一個場所;同時,藝人們一專業之分,組織起了自己的行會團體,稱之為“社會”。
第四,具有主流音樂的地位。市民音樂興起后,以其追求通俗、參與和娛樂的審美特征迅速吸引了文人階層和統治階層。
第五,具有以綜合藝術音樂為主體的樣式,其中的戲曲音樂是時代音樂的代表。在市民音樂中,固然有細樂、清樂等純音樂的器樂演奏,但絕大多數是音樂與其他藝術門類的結合,如唱賺、鼓子詞、諸宮調等歌曲和說唱是音樂與文學的結合,舞旋、舞劍、舞判等舞蹈是音樂與舞蹈的結合,而雜劇、南戲等戲曲更是音樂與戲劇、舞蹈和文學的多項綜合。
綜上所述,宮廷音樂的衰落和市民音樂的崛起,是宋元時期音樂藝術的兩個重要特征。
第二節 歌曲藝術
一、曲子
“曲子”一詞,即可統指一種出現于隋、成長于唐和五代而鼎盛于宋代的詞體歌曲形式,也可單指其用于填詞的曲調部分。曲子的歌詞部分被稱作“曲子詞”,在唐以前以整齊句式為主,唐末和五代以來轉向了長短句形式。到了宋代,長短句式的曲子詞被稱作“宋詞”。宋代曲子的創作方法主要有舊樂填詞曲兩類:前者以隋唐以來的曲子、民歌以及大曲、法曲的片段等固有曲調填入新詞,填詞時可作為“減字”(減少原詞字數)、“偷聲”(增加原詞字數)、“攤破”(增加原曲樂句)和“犯調”(一指把不同曲牌的樂句連接組成新曲牌,另一指
變調高和調式)的不同變化;后者是作者自己創作歌詞和曲調,稱“自度曲”,其創作次序常為先作詞,后按詞創曲。
宋代曲子的結構有單段體和兩至多段體兩類:令曲有單段體曲式,多數曲子分為兩段,成上下闕或前后闕,較長的則多至三四段。
宋代曲子擁有大量曲牌和大批詞作家,豐富的曲牌是當時及后世多種音樂形式的主要構成因素,特別是為唱賺、諸宮調、雜居和南戲等其他綜合性音樂藝術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姜夔(約1155—1221),字堯章,號白石道人,世稱姜白石,江西鄱陽人,南宋詩詞名家與音樂家。他在音樂史上的主要貢獻是,為后人留下了附有樂譜的《白石道人歌曲》詞曲集。這一存有宋代詞曲音樂的實例的歌曲集,是我國極其珍貴的音樂遺產,其中他的14首自度曲如《揚州慢》等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有明顯作曲家的聲樂作品,琴歌《古怨》是現存最早用減字譜紀錄的琴樂作品。
《揚州慢》是姜夔自度曲中的代表作之一。此曲分上下兩闕詞寫景為主,下闋詞著重抒情。其下闋的旋律安排不按一般詞樂與上闋相同或只作“換頭”變化的慣例,而是將旋律在
換頭基礎上再作展開,結束前才回到上闋。這一手法既加強了上下兩段音樂之間的對比,又使全曲得到了統一。
“瓦子”又稱“瓦舍”、“瓦肆”,取“來時瓦合,去時瓦解,易聚易散”之義,是城鎮中商品交易和娛樂活動的集散地。內既有各式店鋪和攤子,也有用棚遮蓋、用欄桿或幕布圍隔而成的表演場子,稱為“勾欄”和“樂棚”、“游棚”,觀眾需付費入場。北宋都城汴梁的幾個相鄰的瓦子,內有大小勾欄50多個,有的可容數千人。南宋都城臨安的瓦子勾欄發展更盛,城內外瓦子25處,僅城內北瓦一處就有13座勾欄。元代的瓦子勾欄也仍遍布各地。在勾欄內的表演和觀看,可以不避風雨寒暑而日日進行,因此這種固定場所的出現,似的商業性娛樂活動,包括音樂的開展更為興盛。
唱賺,宋代藝術歌曲形式之一,其特點是以“纏令”和“纏達”的曲式結構,將各類曲牌組合成為套曲進行演唱。
其組合的各類曲牌來源廣泛,既有傳統的曲子,也有當時漢族和少數民族的民歌。其中,南宋勾欄藝人張五牛根據民間“故板”中四段結構的【太平令】所創的新曲調【賺】,因獨具特色而成為唱賺常用的重要曲牌。
唱賺常見的表演形式為歌者一人擊鼓演唱,另一人拍板,還有一人吹笛伴奏。其表演者是專業唱賺藝人。
通過藝人們的努力,唱賺成為體現當時最高水準的歌曲藝術之一,它的曲牌套曲形式,很快被隨后新興的諸宮調、雜劇、南戲等說唱和戲曲藝術所采用,由此開創了日后在我國音樂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曲牌體音樂的先河。
宋元時期一種結構龐大的長篇說唱藝術,由北宋汴京(今河南開封)勾欄藝人孔三傳所創。它的歌唱部分由多套曲牌組成,每套曲牌使用一個宮調,但各套的宮調則不同,故得名。其曲調來源于唐宋大曲、曲子和市民音樂中的各種曲樂,其表演形式為藝人講唱到底,同時自擊鼓或者鑼和屆方(水盞),另有拍板和笛伴奏。
現存最完整的一部諸宮調作品是金代董解元的《西廂記諸宮調》,它的音樂部分共用正宮、道宮等宮調14個,曲牌151個,含變體則有444個。其曲調與調式調性的豐富,結構的復雜,充分表現出宋金說唱音樂所達到的藝術高度。
我國戲曲從萌芽到確立,歷經了千年之久。從南北朝到唐朝,又相繼出現了以人物角色用
歌舞或對白表演故事的藝術形式,如《撥頭》、《踏搖娘》等歌舞戲和以說白為主的參軍戲,這已是戲曲的雛形。
宋雜劇是宋代源出北方的一種戲曲形式 。其名唐時就有,北宋時宮廷和瓦子勾欄內都有表演,南宋時在各種伎藝演出中已處于主要地位。它的結構通常為兩段:一稱艷段,是表演日常生活熟事的開場小段;二稱正雜劇,是表演故事的雜劇主體;后面有時加上表演滑稽的尾端,稱之散段或雜扮它的表演已形成固定的角色行當,有“末泥”、“裝旦”、“副凈”、“副末”、“裝孤”和“引戲”等,前四種相當于后世的生、旦、凈、末、丑。
宋雜劇的音樂來源于唐宋的大曲、法曲、詞調和市民音樂中的各種曲調。其音樂表現形式為歌唱與說白交替出現,通貫全劇,并有樂器伴奏。
南戲是宋元時期流行于我國南方的一種戲曲形式,因起源于北宋宣和年間的浙江溫州,初名溫州雜劇或永嘉雜劇。后為區別與北宋的雜劇而稱南戲,當地稱之為戲文。南戲的出現雖晚于宋雜劇但因有留存的劇本可證明其已是成熟的戲曲形式,故常被認為是我國戲曲藝術正式確定的標志。
在藝術的形式和內容上都注入了新的創造,產生了流傳至今的《荊釵記》、《劉知遠白兔記》、《拜月亭記》、《殺狗記》和《琵琶記》等著名劇作。
南戲音樂與元雜劇相比,具有自身的特點:在曲牌體唱腔上,以采用吾生音階的南曲為主,風格細膩委婉;在宮調使用上,沒有可以的定規,一套曲子可有兩三個宮調,既有相對的規范又有一定的靈活性;在演唱樣式上沒有一人主唱的約束,各行角色都可隨時演唱,并采用獨唱、對唱、輪唱和合唱等多種歌唱形式;在曲調運用上,出現樸素的戲劇性手法,生、旦、凈等正劇人物多用電壓凝重的曲牌,凈、丑等喜劇人物多用詼諧輕松的民歌;在創腔方式上,創造了“南北合套”的形式,即將同一宮調的南曲與北曲的曲牌相間連綴成套,以求得套曲曲牌連接的多樣變化。
而最能代表宋元整體性器樂獨奏藝術的則是古琴音樂。其中,被公認為成就最高的是浙派琴樂。
浙派琴樂,是自南宋起以浙人郭沔為師承淵源的琴樂流傳派別,在當時諸琴派中最負盛名。郭沔(字楚望,浙江永嘉人)是南宋著名琴家,他收集整理了北宋宮廷古譜和民間傳譜,并進行演奏傳授,又自創新曲,其代表作有《瀟湘水云》、《秋鴻》和《泛滄浪 》等。
《瀟湘水云》,是浙派琴樂的奠基人郭沔,于南宋末年定居湖南衡山附近時創作的琴曲,為浙派代表作之一。樂曲運用應合、蕩吟與滾拂等多種演奏技巧,以及音區、速度、節奏等多種變化與對比,成功地表現了云水搖曳奔騰和煙波浩淼的景象,以及對元兵南侵,民族危亡的憂思之情。該曲最早刊印于明代《神奇秘譜》,分十段,經后人不斷演繹,清代已有十八段,現存琴譜版本50種,遂成為一首我國傳統音樂遺產中集思想性與藝術性為一體的經典佳作。
宋元時,民間出現了新的小型器樂合奏形式,主要有細樂、清樂、小樂器和鼓板等。細樂,是用蕭管、笙、秦(軋箏)、嵇琴、方響等樂器的合奏;清樂,是用笙、笛、篳篥與方響、小提鼓、拍板、札子、水盞和鑼等樂器的合奏。這些器樂小合奏盛行與南宋都城臨安的瓦子勾欄中,也傳入宮中演奏。
這一時期規模較大的器樂合奏主要出現在宮廷,如教坊大樂和鼓槌樂,后者包括隨軍番部大樂和馬上樂等。
教坊大樂,是宋朝的大型宮廷燕樂器樂合奏形式。北宋時其樂隊有吹管樂器篳篥、龍笛、
笙、簫、塤,彈弦樂器琵琶、箜篌,打擊樂器方響、拍板、杖鼓、大鼓和羯鼓等13種,規模龐大。
宋朝鼓吹樂,作為皇帝出行使用的儀仗軍樂,是宋代最為盛大的宮廷器樂合奏形式。講究氣勢而缺少藝術性,是其音樂特點。
《夢溪筆談》的音樂論述是宋代音樂成就的體現,它為中國音樂史學及其各分支學科的建立提供了彌足珍貴的資料。
《碧雞漫志》是研究歌曲的筆記體音樂著作,南宋王灼(字晦叔,號頤堂,遂寧人)撰。該書為紹興年間作者旅居成都碧雞坊時所著,故有此名。全書五卷,分三部分:一是論述上古至唐歌曲的衍變,二是評論北宋詞人的風格和流派,三是考證《霓裳羽衣曲》等28首唐代樂曲的命名、源流以及宋詞的關系,并介紹張山人、孔三傳等北宋民間藝人。該書是今日唐宋音樂研究者不可不讀的一部重要作品。
《樂書》世稱《陳旸樂書》,是北宋宮廷雅樂派代表人物陳旸撰的音樂類書,共計200卷。其體制宏大、資料周全,被譽為我國第一部音樂百科全書。該書前95卷摘錄《禮記》
、《周禮》、《儀禮》、《詩經》、《論語》和《孟子》等書中有關音樂的文字,為之訓議,闡述儒家音樂思想;后105卷論述十二律、五聲、八音、歷代樂章、樂舞、雜樂和百戲等,對前代和當代的雅樂、俗樂、胡樂以及樂器都有詳細記述,其中樂器大多附圖。其內容材料來自現已散佚并少見于他書的唐宋樂書,因而《樂書》保存了極為難得的古代音樂史料,成為宋代最為重要的音樂文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