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潛 伏 期 | 隔 離 期 | 接觸者觀察期及處理 | ||
常 見 | 最短-最長 | |||
手足口病 | 2天 | 10天 | 檢疫期10天 | |
病 毒 性 肝 炎 | ||||
甲 型 | 30日左右 | 15-45日 | 自發病之日起3周 | 密切接觸者檢疫45日,每周檢查ALT一次,以便早期發現。觀察期間可用丙種球蛋白注射;接觸后1周內應用有效 |
乙 型 | 60-90 | 45-160日 | 急性期最好隔離至HBs-Ag陰轉?;謴推诓魂庌D者按HbsAg攜帶者處理。有HBV復制標志的患者,應調離接觸食品、自來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獻血 |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觸者應醫學觀察45日。幼托機構發現病人后的觀察期間,不辦理入托、轉托手續。疑診肝炎的幼托和飲食行業人員,應暫停原工作同乙型肝炎 |
丙型 | 40日左右 | 15-18日 | 急性期隔離至病情穩定。飲食行業與幼托人員病愈后需HCVRNA陰轉方能恢復工作 | |
戊 型 | 40日左右 | 10-75日 | 自發病之日起3周 | 密切接觸者應醫學觀察60日。丙種球蛋白注射無預防效果 |
脊 髓 灰質炎 | 5-14日 | 3-35日 | 自發病之日起隔離40日。第1周為呼吸道消化道隔離。第2周以后為消化道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20天。觀察期間可用活疫苗進行快速免疫 |
霍 亂 | 1-3日 | 數小時 至6日 | 腹瀉停止后2日,隔日送大便培養1次,連續3次陰性解除隔離 | 密切接觸者或疑似患者應檢疫5日,并連續送糞便培養3次,若陰性可解除隔離觀察 |
細菌性 痢 疾 | 1-3日 | 數小時 至7日 | 急性期癥狀消失,糞檢陰性后,連續2次糞培養陰性可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7日。飲食行業人員觀察期間應送糞培養1次。陰性者解除觀察 |
傷 寒 | 8-14日 | 3-60日 | 臨床癥狀消失后5日起間歇送糞培養2次陰性解除隔離。無培養條件時體溫正常15日解除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傷寒23日,副傷寒15日。飲食行業人員觀察期間應送糞培養1次,陰性者方能工作 |
副傷寒甲、乙 | 6-10日 | 2-15日 | ||
副傷寒丙 | 1-3日 | |||
沙門菌食物中毒 | 2-24小時 | 數小時 至3日 | 癥狀消失后連續2-3次糞培養陰性解除隔離 | 同食者醫學觀察1-2日 |
阿米巴 痢 疾 | 7-14日 | 4日至 1年 | 癥狀消失后連續 3次糞檢未找到滋養體或包囊者,可解除隔離 | 接觸者不隔離,但從事飲食工作者發現本病時,其他人員應作糞檢,發現 深組織阿米巴滋養體或包囊者應調飲食工作 |
流行性 感 冒 | 1-3日 | 數小時 至4日 | 熱退后2日解除隔離 | 大流行時集體單位應進行檢沒,出現發熱等癥狀時應早期隔離 |
麻 疹 | 8-12 | 6-21日 | 隔離期自發病之日起至退疹或出疹后5日 | 密切接觸而未進行疫苗接種的兒童檢疫21日。并應用丙種球蛋白。曾接受被動免疫者檢疫28日 |
水 痘 | 14-16日 | 10-24日 | 隔離至水痘皰疹完全結痂為止,但不得少于發病后 21日 | 醫學觀察3周,免疫力低者可應用丙球蛋白 |
流行性 腮腺炎 | 14-21日 | 8-30日 | 隔離腮腺完全消退,約3周左右 | 成人一般不檢疫,但幼兒園、托兒所及部隊密切接觸者應 檢疫3周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2-3日 | 1-7日 | 癥狀消失后3日,但不少于發病后1周 | 醫學觀察7日。密切接觸的兒童可服磺胺或利福平預防 |
白 喉 | 2-4日 | 1-7日 | 癥狀消失后連續2次 鼻咽分泌物培養陰性 | 醫學觀察7日 |
百日咳 | 7-10日 | 2-20日 | 痙咳發生后30日或發病后40日 | 醫學觀察21日,觀察期間幼兒可用紅霉素等預防 |
流行性 乙型腦炎 | 10-14日 | 4-21日 | 隔離至體溫正常 | 接觸者不檢疫 |
流行性 出血熱 | 7-14日 | 4-46日 | 隔離期10日 | 不檢疫 |
登革熱 | 5-8日 | 3-19日 | 起病后7日 | 不檢疫 |
鉤 端 螺旋體病 | 10日左右 | 2-28日 | 隔離至治愈 | 密切接觸者不檢疫,但有疫水接觸者醫學觀察2周,觀察期間可注射青霉素作預防性治療 |
艾滋病 | 15-60日 | 9日至 10年以上 | 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均應隔離至病毒或P24核心蛋白從血液中消失 | 密切接觸者應醫學觀察2年 |
狂犬病 | 4-8日 | 10個月至10年以上 | 病程中隔離治療 | 被狂犬或狼咬傷者應進行醫學觀察,觀察期間應注射免疫血清及狂犬病疫苗 |
布氏桿菌 | 2周 | 7日至 1年以上 | 急性期臨床癥狀消失后解除隔離 | 不檢疫 |
鼠 疫 | 腺鼠疫 2-4日 | 1-8日 | 腺鼠疫隔離至淋巴結腫完全消退。肺鼠疫在臨床癥狀消失后,痰連續培養6次陰性,方能解除隔離 | 檢疫9日 |
肺鼠疫 1-3日 | 數小時 至3日 | |||
炭 疽 | 1-5日 | 12小時至12日 | 皮肝炭疽隔離至創口痊愈,痂皮脫落。其他類型患者癥狀消失后分泌物或排泄物連續培養2次陰性方能取消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8日 |
流行性 班疹傷寒 | 10-12日 | 5-23日 | 徹底滅虱后隔離至體溫正常后12日 | 密切接觸者滅虱后檢疫觀察15日 |
猩紅熱 | 2-5日 | 1-12口 | 入院隔離治療6日后,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7日 |
森林腦炎 | 10-14日 | 8-30日 | 隔離至急性癥狀消失為止 | 不檢疫 |
恙蟲病 | 10-14日 | 4-20日 | 不隔離 | 不檢疫 |
回歸熱 | 7-8日 | 2-14日 | 徹底滅虱后或體溫正常后15日,解除隔離 | 不檢疫,徹底滅虱后接受醫學觀察14日 |
天 花 | 8-14日 | 7-16日 | 不少于發病后40日 | 24小時內一律種痘,但仍應隔離觀察16日 |
非 典 | 4-5日 | 2-12日 | 病人痊愈 | 2周 |
本文發布于:2023-06-04 16:03:3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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