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民間藝術和藝術
作者:陳萍
來源:《商情》2013年第17期
【摘要】我們將“藝術”定義為人類通過借助特殊的物質材料與工具,運用一定的審美能力和技巧,在精神與物質材料、心靈與審美對象的相互作用下,進行的充滿激情與活力的創造性勞動。可以說它是一種精神文化的創造行為,是人的意識形態和生產形態的有機結合體。反映當地社會生活,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意識形態。
【關鍵詞:造型;借助;存在;創造
所謂的民間藝術是針對一些學院派藝術文人藝術的概念提出來的。廣義上來說,民間藝術是勞動者為滿足自己的生活和審美需求而創造的藝術,其中包括了民間工藝美術、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和戲曲等多種藝術形式;狹義上說,民間藝術指的是民間美術和工藝美術各種表現形式。
民間藝術也是藝術領域中的一項分類,冠以“民間”字樣,顯然是要與所謂的“宮廷藝術”
與“貴族藝術”等有所區隔。不過“民間藝術”的領域很寬廣,而且也不乏很多“絕活”,象皮影、剪紙、編織、繡花、獅子舞等等,
在我國民間藝術其實是按照材質分類,有紙、布、竹、木、石、皮革、金屬、面、泥、陶瓷、草柳、棕藤、漆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類民間手工藝品。它們以天然材料為主,就地取材,以傳統的手工方式制作,帶有濃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風格,與當地民俗活動密切結合,與生活密切相關。從一年中的四時八節等歲時節令、從出生到死亡人生禮儀、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都有民間藝術也有學者按照造型來分類,但是這幾種分類都比較單一,不能完全體現出民間工藝美術極為豐富的內容種類與傳統文化的密切關系。按照制作技藝的不同,又可以將民間藝術分為繪畫類、塑作類、編織類、剪刻類、印染類等等。 從創作者的角度看,民間藝術是以農民和手工業者為主體,以滿足創作者自身需求或以補充家庭收入為目的、甚至以之為生計來源的手工藝術產品。 從生產方式看,民間藝術是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以父傳子、師帶徒的方式世代傳承的。 從功能上看,它包括了側重欣賞性和精神愉悅的民間美術作品,也包括了側重實用性和使用功能的器物和裝飾品。作品的題材和內容充分反映了民間社會大眾的審美需求和心理需要,造型飽滿粗獷,色彩鮮明濃郁,既美觀實用,又具有求吉納祥、驅利避害的精神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