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文解道|用甲骨文和《易經》追溯儒的起源和真義(三)
一、漢字字形研究的“三通原則”
繼續來看一組結構中含“大”的甲骨文字例,這些“大”也是指代“大人”。因此,這些字例與甲骨文“儒”字密切相關,研究這些字例,也可以增加對“儒”的進一步理解。這一組字例為:交、黃、寅、矢。
這四個字的現代字形以及字義,讓它們看起來似乎沒有什么關聯,但是,甲骨字形卻顯示,它們是同源的,甚至字形相通,為同一個字。目前的古文字學界對此也一頭霧水,盡管從字形演變上發現了這一點,但是卻無法解釋其背后的造字根源,這是我們需要著重闡釋的。
“交”字形非常穩定,從甲骨文到現在字形變化不大?,F代字形為上“六”下“乂”,而甲骨字形則為上“大”下“乂”,只不過兩個字連在一體了。至少到許慎時,就完全不明白此字字形的真實內涵了。他在《說中》說:“交,交脛也。象交形”。他把“大”看成一般意義上的人了,認為是對人的象形,又把下面了“乂”看成人的兩條腿了,整個字形就是對一個人盤腿而坐的象形。
但是,“交”的甲骨字形也可以讀為“黃”、“寅”、“矢”,這四個字的甲骨文共享“交”的字形,甚至
是同字,黃、寅、矢、交只是同一個字的四個不同的義項。如果按許慎的說法,對“交”的義項還可以勉強解釋,但是對“黃”、“寅”、“矢”就完全無法解釋了,是在難以想象它們與一個人盤腿而坐有啥關系。
因此,可以斷定,許慎的對“交”解釋是臆斷,而現代文字學界關于這些字形的內涵研究也基本是盲人摸象式的胡扯,摸到一點新證據、新材料,就說象什么什么。整個對甲骨文字形內涵和字源的研究,也都是盲人摸象式的瞎猜、瞎蒙。這是讀相關資料的人需要注意的。
在對甲骨文字形內涵、字源的研究上,我摸索出了一個“三通”原則,必須做到這“三通”,才可以認為靠譜,真的通了。這“三通”分別是:通義項、通字例、通義理。
“通義項”是說,對一個字字形內涵、字源的解釋,應該對該字的所有義項都解釋的通,不能只通一項而不通其余。譬如對“大”字,從許慎開始就將其看成是象形字,認為是對人的象形?!按蟆钡拇_有指人的義項,對這些義項,還是勉強能解釋,但是,對于形容詞的“大”的義項,是絕對無法從對人的象形中解釋通的。
許慎對此的解釋是:“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這個一句話的邏輯本身就很奇特,實在看不出后半句與前半句有何關系,從“大象人形”怎么能推導出“天大、地大、人亦大”。許慎對“大”的“象人形”的解釋,就沒有做到“通義項”。
對“大”的字形解釋要做到“通義項”,就必須跳出“象形文字”的教條思維?!按蟆钡拇_象人形,但是“大”所象的不是一般人形,而是“大人”的形。而“大”象“大人”形,又并非指代外在的“大人”之形,而是指代內在的“大人”之德,“大”的所有義項都是從“大人”之德派生而出,而非從外在的“大人”之形。外在的“大人”之形與一般的人形并無區別,但是,內在的“大人”之德卻與一般人迥然不同。
因此,漢字的造字著眼點、側重點并不在外在的形,而在內在的“德”。用現在的話說,不在外在的現象,而是內在的本質。漢字不是“形”的文字,而是“德”的文字,不是“現象”的文字,而是“本質”的文字。漢字不是去“象形”的,而是去表德的,不是去描述現象的,而是直指本質的。
“通字例”是說,一個在結構上很簡單的字往往是很多復雜的字的結構要件,那么對這個簡單字的字形的解釋,應該能夠對所有以其為結構的復雜字的字例,以及每一個字例的所有
義項,都應該能夠解釋的通。一個復雜字例的一個義項解釋不通,就沒有做到“通字例”。
以“大”為例,對“大”的字形解釋,不僅對“大”本身的所有義項要都能解釋的通,而且對所有以“大”為結構的字例的所有義項也要都能夠解釋的通。我們前面已經指出“儒”、“法”、“俠”、“亦”、“矩”等字的早期字形的關鍵結構都是“大”,并且指代擁有大人之德的“大人”。下文還對對以“大”為主要結構的“交”、“黃”、“寅”、“矢”進行解釋。這些字都是基于“大人”的,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通的。
前幾天在與中華書局的一位朋友探討中,他強烈建議我寫一篇“大人論”,我很是贊同。其實,我考察和研究“儒”的字形內涵,以及考察和研究“法”、“俠”、“矩”、“亦”、“交”、“黃”、“寅”、“矢”等字字形的內涵,其實就是在考察和研究“大人”的內涵,就是在寫“大人論”。但是,以后也可以這些文字字形資料,總結性地、系統性地寫一篇。
其實“儒”就是“大人”,中國文化的根本在儒家,即在“大人”,中國文化也可以概括為儒家文化,即“大人文化”。因此,追溯和解讀包括儒在內的以“大”為結構的字例的字形內涵,實際上也是追溯和解讀中國文化的內涵。同時,這也說明,要追溯和研究中國文化的內涵,單
純地讀書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還要“讀字”,漢字的字形結構中,記錄了比《五經四書》更深層、更遠古、更純真的東西??芍^一字一歷史,一字一哲學。
“通義項、通字例”比較微觀和具體,而“通義理”則比較宏觀和總括。“義理”其實就是道理,只不過與一般的小道理不同,而是貫通整個中國歷史和文化的道理??鬃诱f:“吾道一以貫之”。孔子的“道”就是“義理”,所“貫”的整個的中國歷史和文化。
中國傳統學問的核心就在“義理”,而用現在的語言,也可以認為“義理”就是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大邏輯?!巴x理”就是符合中國歷史和文化的邏輯,不“通義理”就不符合中國歷史和文化的邏輯。然而遺憾的是,中國現代的文字學研究,象其他任何領域一樣,西化嚴重,不重視中國的義理,不重視中國歷史和文化自身的邏輯。甚至認為中國的義理不是邏輯,西方的反義理的東西才是邏輯,然后,以反義理的反中國邏輯的東西,強加在中國歷史和文化頭上,強加到漢字字形的頭上。這是在強奸中國的歷史和文化,在強奸中國的漢字。
當前中國的學問,中國的文字學,從根本上來說,都是強奸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學問,都是強奸漢字的學問。
就以“儒”為例,從靠庚子賠款留洋美國的胡適開始,就將“儒”解釋成宗教的祭司,這波所謂的“新文化運動”對現代中國的學術構成致病影響,成為當下學術界的標準和真理。即便后來所謂的中國古史專家,也是最著名的甲骨文專家之一,徐中舒,也是當年著名清華國學院“四大導師”培養出來的學生,也深陷“新文化”的西化教條之害。他正確地釋讀出“儒”的甲骨文,但是遺憾的是,卻將其中的“大”解讀成宗教祭祀,而將其中的水字結構解讀成祭祀齋戒時的洗澡。
只要真正了解和尊重中國的義理,了解和尊重中國歷史和文化本身的邏輯,就不可能將甲骨文儒中的“大”解讀成宗教教主,將儒家解讀成宗教集團,而只可能將“儒”解讀成“大人”、“君子”。甲骨文“儒”字的發現,恰恰可以證明,以“大人”、“君子”為中心的儒家理念在甲骨文的造字的時期,就是非常成熟的,甲骨文也正是基于儒家的基本理念而造,反映儒家的義理,也反映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基本邏輯。
當然這并不是說,中國的“大人”在商朝才有,而是比這還要早很多。
當前中國的文字學界、考古學界、歷史學界,乃至整個學術界,基本上都是“義理盲”,中國需要一場義理掃盲,否則學術界就只能充斥反義理、反邏輯的臆斷言論,充斥荒唐的迷
信和謬見。
下面我將繼續基于“通義項”、“通字例”、“通義理”的漢字字形解釋的“三通”原則和方法論,對“交”、“黃”、“寅”、“矢”的字形進行解釋。
二、“交”、“黃”、“寅”、“矢”的字形內涵
甲骨文“交”、“黃”、“寅”、“矢”共享“交”的字形,而“交”為上“大”下“乂”。在甲骨字形,包括《說文》字形中,“大”、“乂”連在一起了,導致許慎將“乂”錯解成“大”的交叉的雙腿?,F代字形上,“大”訛變成“六”,不過字形還是很接近的,下面的“乂”也分離出來,這一點更合理。
這個象人形的“大”并非指代一般的人,而是指“大人”。“大人”核心職能是契約中保,借助自身的道德威望,通過評理的方式,幫助契約雙方消除分歧、糾紛,達成共識,保障契約的制定和執行,最終讓人們之間順利達成經濟協作,整個社會呈現良好秩序。這就是《周易》、《老子》所說的的“結繩而治”。“結繩而治”實際就是“契約之治”,也可說成是“大人之治”。大人與契約密不可分。
那么在“交”字中,“大”指代“大人”,而且更是指代“大人”之德,“大人”之德就是就是“誠”、“孚”、“貞”,就是“道義”、“道”。而下面的“乂”就是契約雙方,因此,“交”是指契約意義上的交,也是契約關系。整個字形的含義就是,遵循“大人”、“道義”、“道”的契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