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兵政審內容包括什么
政審,是審查某人是否清白,有沒有污點。政審涉及到的不僅是個人,還有家庭,其中政治思想、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等都是政審的考核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征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征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
縣、市征兵辦公室對準備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審查實行三級政審:村、鎮、市一級一級把關,然后由市公安局、武裝部、征兵辦等單位聯審,審查結果、合格人員名單將向社會張榜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審查包括:“三查”:查戶口、查身份證、查畢業證;“三走訪”:走訪家庭、走訪單位、走訪學校;“六查清”:查清現實表現、查清年齡、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戶籍、查清家庭成員、查清社會關系。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規定: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字、著作的;
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5、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鉸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