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古代文體
1、傳即傳記,古代文體,以記載人物生平事跡為主,史傳文首創于司馬遷(后為歷代正史仿效),無論是“本紀”、“世家”還是“列傳”,都是以描寫人物為中心的,如《垓下之戰》(《項羽本紀》)、《廉頗藺相如列傳》。這些文章不但記敘了人物在歷史事件中的作為,也有許多心理描寫和細節刻畫,如項羽的帳中悲歌,廉頗的居功自傲及負荊請罪,突出了人物個性。文人所寫的單篇傳記一般寫普通人的事跡,寫法靈活多樣,內容有所側重,并在一定程度上寄寓了作者的某些思想情感,如柳宗元的《童區寄傳》、宋濂的《王冕讀書》。此外還有自傳,自述生平,兼書寫懷抱或抒發感慨,如陶淵明的《五柳先生傳》。
2、記:指作者對現實生活中的某物或某事有所感受,然后記下來的一種文體。它可以記述游歷見聞感受,類同游記,并借寫景抒發某種感情,如唐柳宗元《小石潭記》、宋蘇軾的《記承天寺夜游》、明袁宏道、袁中道《游高粱橋記》等;可以狀物,說明工藝品的情狀,如明魏學洢《核舟記》等;也可以敘事如東晉陶淵明《桃花源記》,也可以將寫景敘事與議論抒情結合起來,抒發自己的抱負和志趣,如宋范仲淹的《岳陽樓記》、宋歐陽修的《醉翁亭記》等。
3、說:古代文體,即論說文,多用來說明某種道理,通常敘述兼有議論。多偏重于申述,一般都是因事生情,有感而發,多一事一議,如明劉基《說虎》、周敦頤的《愛蓮說》、韓愈的《師說》、《馬說》、柳宗元的《捕蛇者說》、蘇軾的《日喻說》、袁枚《黃生借書說》等。4、筆記體小說,是一種慣以簡短雋永的話語方式記錄現實人物、鬼神精靈乃至擬人的動植物與器物,有一定故事性的小說文體,是中國古代文言小說中的一類,它的故事以及生活、視角與視點,均是平民化與帶有十分明顯的民間文學特色的,包含了許多傳說、寓言、掌故、軼事。如東晉干寶《搜神記》、清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和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