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質印章模板
篇一:印章、資質申請表(最新版本)
用印申請單
證照資質借(領)用申請單
篇二:公司公章、資質使用登記薄
公司公章、資質使用登記薄
篇三:印章管理大全
企業印章管理大全寶典(史上最詳!)
1、公司印章分哪幾種,分別有什么用途?
答:公司印章主要分為五種:
(一)公章,用于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
等外部事務處理事需要加蓋。
(二)財務專用章,用于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
時需要加蓋,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
(三)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
要加蓋。
(四)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時也
要加蓋此印章,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五)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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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續?
答:通常來說,企業需要拿著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
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
明后,到指定的地點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
印件。
3、刻制公司印章有什么特別的要求?
答:《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印章管理的規定》對公司印章的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一) 圓形;
(二)直徑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
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三)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
可以采用規范化簡稱;
(四)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字體
為宋體;
(五)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
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
準后可以刻制;
(六)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4、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答: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
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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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
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
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
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
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
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定不同。而這
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
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公司
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
印章備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
印件2份、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
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
冊、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
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
章有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
章了。
5、大股東把持公章使公司的運營進入僵局,其他股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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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重刻公章?
答: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等公司
因內部管理糾紛引發的印章爭奪戰,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給予
辦理印章的丟失備案,即比較難以獲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
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還是會面臨兩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的局面。
6、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對某些情況下該用何種印章有強制性規
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確發票只能加蓋
發票專用章。
7、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別?
答: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別,只要是
符合法律規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
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
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
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
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
8、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答:可以。
在合同、協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
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
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
力是一樣的。
9、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嗎?
答: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托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10、什么是電子印章?
答:自《電子簽名法》實施后,電子印章(簽名)就具有
了合法地位。
所謂電子印章(簽名)并不是實體印章的圖像化,而是數據
(轉載于: 小 龍文檔 網:資質印章模板)電
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
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通俗點說,電子印章(簽名)就是一
個能夠識別出具體蓋章人(簽名人)的電子數據密鑰。
11、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什么情況下不行?
答:除了法律法規規定不適用電子文書的情況,都可以
約定使用電子印章。
電子印章不適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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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
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12、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
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
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
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
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13、合同所蓋印章并非合同專用章,而是采購專用章、
項目部專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證據證明相反事實,否則一般認定為有效。
合同上加蓋的印章雖然并非合同專用章,不符合簽訂合
同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但這是該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
洞,如該公司不能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公
司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即應認定公司承認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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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
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對方已按合同
履行主要義務而該公司接受的,則合同無須簽字、蓋章也已
經成立生效。
14、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
有效?
答:有效。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
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
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
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
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愿將公司印
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
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
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
任的。
15、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嗎,違反章程使用
答: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
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
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
承擔。
17、公司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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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11-04 19:56:3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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