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印章管理細則(合資企業管理)
1. 目的
1-1. 為規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企業形象和合法權益,實現印章管理的制度化
和規范化。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名詞解釋
3-1. 行政印章:公司公章、工會印章、支黨委印章以及公司所屬各部門、等印章。
3-2. 專用印章:公司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貨專用章、品檢專用章、帳號
專用章、收發專用章等用于特定用途的印章。
3-3. 個人名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會計、出納及相關崗位用于公務的個人名章。
4 權責
4-1.1. 行政部:負責公司級印章的使用管理、根據審批給予用章和各部門印章刻
制、使用、保管情況的監管。
4-1.2. 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支票印鑒、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的保管。
4-1.3. 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專業印章和部門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4-1.4. 在公司內部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
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4-1.5
.流程圖
公 章 類 型 審批人
董事會印章、監事會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總經理印章 董事長
公司行政公章,分公司、辦事處行政公章,公司合同專用章,財務負責
人專用章,工會印章,黨總支印章。
分管部門的行政印章、專用印章及個人名章 副總經理
分公司所屬部門行政印章、專用印章及個人名章 分公司總經理
總經理
報批流程
用章部門(用章人) 提報 部門領導 簽字 行政部 簽字 分管領導
領用
刻制印章
5.
流程說明
印章刻制的申請、審批、領用:
5-1.1.
印章刻制、更換的申請:公司行政印章、專用章、個人名章等各類印章的刻制、更換均
5-1.2
須由用章部門或用章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印信刻制申請表》(需要注明印章的規格、內容、字
體、排列等內容,個人名章的式樣、字體可由用章人自行確定),按審批權限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
行政部負責刻制印章,刻章申請及公章式樣由行政部負責備案。
印章的領用:各印章申請部門在領用印章之前須到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處辦理印章領用
5-1.3
手續,簽章留底存檔。
5-1.4
公司及各分公司應指定專人負責印章的刻制工作。
5-2.1
印章的保管:
5-2.2.
董事會印章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集團公司及各分公司公章由各處行政部指定專人負
責管理;部門行政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支黨委、工會印章由支黨委、工會指定專人負
責管理;
5-2.3.
部門負責人為部門行政印章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負全責;黨支書記為
黨支印章管理第一責任人;工會主席為工會相關印章管理第一責任人;財務部長為財務相關印章(支
票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第一管理責任人。
5-2.4.
財務專用章和財務負責人章、會計章、出納章應按互相牽制的原則,由財務部領導安排
由不同的人員管理。
5-2.5.
保管人員若有變動,應辦理好印章交接手續,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印章保管人員不
得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5-2.6. 各
印章應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印章保管人在離崗或下班時應鎖好抽屜或保險柜,
妥善保管好公章。節假日期間,印章管理員應將所掌管的印章存放于公司檔案室。
5-3.1.
印章的使用:
5-3.2.
涉及公司重大事宜的文件資料(如授權委托書、重大經濟合同及其他需要公司承擔經濟、
行政責任的單據)須蓋公司公章的,應報總經理批準,并由印章管理部門將蓋章資料復印備案。
5-3.3.
私人材料須蓋公司公章的,須填寫《公章對私使用登記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后用章,
印章管理員須將蓋章資料復印備案。
5-3.4.
公章原則上不蓋空白文書。
5-3.5.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章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公文,應由行政部統一編號、登記,
以備查詢。
5-4.1.
印章的借用
5-4.2.
公司公章原則上不準借出公司,但由于特殊業務而不得不借用公章外出時,須提前一天
通知印章管理部門,并詳細填寫《公章借用審批登記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用。
5-5.1.
印章的檢查與盤點
5-5.2.
行政部每月組織進行一次印章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盤點,對未按規定進行印章管理的部門
負責人和印章管理員要予以重處。
5-6.1.
責任承擔
5-6.2.
各部門印章管理員應妥善管理印章,若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5-6.3.
印章管理員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嚴格照章辦事,若發現擅自使用印章者,公司將視情節
予以嚴肅處理;偽造印章除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外,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6.4.
5-7.5.
介紹信填寫要詳實,須按格式一一填寫,標明使用時間、用途、聯系地址、批準人、編
號等,字跡要工整準確,用印端正。因寫錯或其它原因而作廢的介紹信進行特殊處理,并標示“作
廢”字樣。
5-7.6.
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如確需使用,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如未使用,
退回作廢。
5-7.7.
公司介紹信由行政部管理,統一編號、發放,未用的空白介紹信由倉儲室保管。一本用
完后,還回存根,再領新本,并要認真登記發放記錄,領取人要簽字。
5-8.1.
相關附件

本文發布于:2023-11-04 20:44:3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99101874206315.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公司印章管理細則(合資企業管理).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公司印章管理細則(合資企業管理).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