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我國涉外警務幾個問題的研究
[摘 要]涉外警務的實施既關系到我國與他國的共同國家利益,又關系到國
家的長治久安,在新時期新形勢下,要進一步做好涉外警務工作,切實履行職責,
維護正常秩序。
[關鍵詞]出入境管理;跨境犯罪懲治;國際警務合作
涉外警務,是指公安機關和警察人員依法行使警察職權,對具有涉外因素的
事務實施行政和刑事管轄活動的總稱。或者說,涉外警務是公安機關對具有涉外
因素的事項行使管轄權的行為,是公安涉外管理的總和。由于涉外警務中包含的
涉外因素廣,又涉及涉外法律關系,從而導致在涉外警務中的管理制度和處置方
法與國內警務活動存在較大差異。涉外警務活動存在特殊性,其關系到兩國或多
國的利益關系,所以做好涉外警務意義重大。那么新時期新形勢下,該如何做好
涉外警務呢?
一、嚴格要求,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
出入境是指一國公民進入另一國家以及從另一國家返回本國的跨越兩個或
兩個以上國家的活動,出入境管理是我國邊境地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做好
涉外警務的基礎。出入境管理分為對中國人的出入境管理和對外國人的出入境管
理。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
在我國,自由出入境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但考慮到其特殊性,出入境時
必須辦理相關證件,執行相關程序,履行相關義務。出入境證件是一國政府主管
機關依據本國法律規定,為本國公民和外國人進出本國國境頒發的通行證件,其
不僅是一國公民在國際社會通行使用的身份證,也是主權國政府為其提供外交保
護的重要依據。所以,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證件的審批、檢查與管理十分關鍵。
證件頒發機關應嚴格審批程序,層層抓落實,保證每一位申請人都符合相關條件;
工作人員對于證件的檢查應詳細認真,在平時的工作中煉就一雙火眼金睛,不讓
個別人員有機可乘;對于證件的管理應及時,對于超過有效期的證件應及時停用,
對于證件的變更應依法辦理,對于證件的換發與補辦應及時辦理。
(二)外國人出入境管理
外國人出入境管理是涉外警務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依據的是《外國人入
境出境管理法》和《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外國人進入我國國境需
提出申請并獲得有效簽證,但對于特殊身份的外國人,可免除入境申請,對于特
定危險人員可限制其入境。外國人出境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從我國對
外開放或指定的口岸離開我國國境,但對于一些特殊人員在特殊情況下可限制其
出境或強制其出境。對于外國人出入境管理應合法合理,對于擁有特殊待遇的外
國人應特殊對待,對于違反我國法律的外國人應嚴格管理。
二、依法行政,嚴格跨境犯罪懲治
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高度開放和流動狀態之中,國內外一些犯罪分子互相
勾結,利用國(邊)境這一天然屏障為掩護,不斷向國內滲透,進行跨國界、跨
地區的犯罪活動。近年來,各種跨國(邊)境的犯罪活動大量涌現,其中跨境走
私和跨境販毒尤為突出。
走私犯罪是指單位和個人故意違反海關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逃避海
關監管、檢查,偷逃應繳關稅,破壞國家對外貿易和進出口物品的管理制度,情
節嚴重的行為。情節相對輕微不構成犯罪的是走私行為,屬于行政違法行為范疇,
由《海關法》等行政法規調整。在當今社會,走私犯罪活動呈現日益增多,日益
專業化、集團化的趨勢,而且其手段和方式日趨科技化的智能化。隨著全球經濟
一體化的發展,世界各國之間的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在此背景下,跨國走私犯
罪屢見不鮮,國內外犯罪集團相互勾結,日益呈現出嚴密的組織性特征。所以在
跨境走私犯罪日益突出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應嚴格跨境犯罪懲治。首先,應明確
職責分工,建立起長效的聯合緝私體制。根據我國《刑法》、《海關法》及相關法
律、法規規定,緝私工作是我國海關與公安機關的共同職能。我國實行聯合緝私、
統一處理、綜合治理的緝私體制,海關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查緝走私工作。地
方各級公安機關應配合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地方公安機關主要
負責查處走私武器、彈藥、毒品、偽造的貨幣、淫穢物品、反動宣傳品、珍貴文
物、國家級保護動植物等非涉稅走私案件。通過明確各自職責分工和加強海關、
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建立起長效的聯合緝私體制,以便更有效地打
擊走私犯罪。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
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毒品犯罪作為一種國際性的嚴重
威脅人類社會的犯罪,正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蔓延,并已逐漸成為人類社會的一大
公害。在當今社會,毒品犯罪國際化、過境化特征日益突出,新型毒品走私出境
現象迅猛增加,且境內外毒品犯罪集團化、暴力化的特征明顯。面對這些挑戰,
公安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查禁過境販毒的力度;充分發揮情報網絡的作用;加強禁
毒宣傳教育工作。更重要的是應積極合作,聯合打擊跨國毒品犯罪。進一步加強
與國際禁毒組織的交流合作,重點開展與周邊國家多層次的區域性禁毒合作,形
成比較完善的國際禁毒合作機制。在尊重國家主權的基礎上,依照平等互惠的原
則開展信息交流,協查毒品走私案件,聯合掃毒行動,執法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密
切活動。
三、積極主動,開展國際警務合作
國際警務合作,也稱之為國際警務協作,是指世界各國各地區的警察機關之
間,為完成特定的警察任務,依據各國條約、慣例或雙邊互惠原則,直接或在國
際組織協調下,相互提供支持、便利和協助的活動。首先,可建立區域警務合作
機制。地理相鄰的國家間的跨國犯罪是平常現象,單靠一國警察力量來對付這些
狡猾的犯罪分子較為困難,但通過當事國及其周邊國家的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共
同采取行動,
避開障礙,為各當事國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遏制跨國犯罪提供可
能性。第二,建立經常性雙邊警務合作。經常性雙邊警務合作,是指國家間通過
締結平等互利的雙邊警務合作或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或協議建立合作化伙伴關系,
共同確立警務合作機制,制定警務合作政策,采取警務合作措施,共同完成特定
任務的一種合作模式。例如,《中蒙關于邊境事務協定》中規定,中蒙在各自口
岸設立邊防檢查站,雙方邊境檢查人員定期互訪,通報邊防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商討解決和處理方式。
涉外警務因其具有涉外性、復雜性、廣泛性,所以其在我國警務活動中一直
是一項重點、難點工作。其實,對于以上淺談的三點的涉外警務工作外,其包括
的內容還有很多,但這三點對于涉外警務工作意義重大,如果能抓好這三項工作,
充分發揮作用,我們的涉外工作必能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我們的警務工作也能得
到更好地提高。
[參考文獻]
[1]葉氫.外國人管理暨涉外案(事)件查處[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
版社,2007.8
[2]辛志敏 趙瑩 師維.涉外警務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2005.1
[3]向黨.涉外警務[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
[4]高文英.涉外警務執法須知[M].北京:群眾出版社,2003.

本文發布于:2023-11-08 21:43: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99451031209993.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關于我國涉外警務幾個問題的研究.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關于我國涉外警務幾個問題的研究.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