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自查自糾問題清單
(一)醫藥領域行政管理部門以權尋租的腐敗問題
1、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健身、旅游等活
動;向行政相對人員及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2、違規向藥品企業、中介機構收取講課費、顧問費、咨詢費等
費用;違規收受行政相對人及相關單位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和貴重禮品。
3、對管理對象在行政許可、日常監督和行政執法方面提供照顧
以牟取利益,利用行政執法權,吃、拿、卡、要等問題。
4、在項目招采、基本藥物等目錄的編制、醫藥公司生產或代理
的藥品耗材進入醫保目錄、招采價格確定、醫學科研項目申請、新藥
申報、新藥臨床試驗以及新藥生產批件申報等過程中,泄露應保守的
工作秘密以謀取私利。
5、違規干預第三方醫學檢驗實驗室設置及核算檢測、基因檢測
等審批工作和業務監管;違規干預醫療美容、口腔等醫療機構和診療
科目設置審批;違規干預醫藥機構申報醫保定點的審評和考核監督等
6、在醫療設備、耗材、藥品、基建工程等招采時,在品類確定、
招標文件編制等環節,設置傾向性、單一性和排他性參數;在付款資
金審批環節,人為影響資金撥付進度等方面的問題。
7、醫藥集中帶量采購覆蓋的藥品耗材中,不參加集中采購,或
參加但中選產品未進院、未按協議量使用中選產品,大量采購高價非
中選產品及涉及的“帶金銷售”等情形,特別是種植牙等群眾反映突
出的領域。
8、才在異常采購行為的醫療機構內,做出采購建議的決定人員
的問題,尤其是醫療機構內參與藥品、器械、耗材招采的臨床科室、
藥劑科等兼具專家及行政職務的重點人員,在藥品耗材采購和使用過
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本人或其親屬在醫療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擔任高
管、獨立董事等具有重大利益關系職務的院長、科室主任或專家,在
相關產品進院、招評標、采購、院內重大經濟活動等工作中違規插手、
干預招標等不法行為。
9、無正當理由采用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等級為“中
等”“嚴重”及“特別嚴重”企業的涉事產品,違規線下采購的產品。
全部或部分自費特殊藥品耗材等,在購銷計劃申報、采購審批、配送
等環節中的行賄受賄問題。特別是已有低價產品在售,仍以各種名義
申報備案(議價)采購高價非掛網產品的。
10、未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私設
小金庫用于個人或少數人私分,接受服務對象安排付費活動的問題。
11、醫療機構及科室負責人彼此勾連形成“小圈子”,在招采的
決策環節規避“三重一大”制度安排,搞“一言堂”。
(三)接受醫藥領域行政部門管理指導的社會組織利用工作便利
牟取利益的腐敗問題
12、違規接受醫藥企業等捐贈或資助,違規收取或使用會費等問
題。
13、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委托事項委托事項或行業影響“搭車收
費”,違規舉辦各類會議講座、編印材料并牟取利益等問題。
14、以舉辦會議、學術活動名義強行索取贊助,或以學術會議為
幌子,為醫藥企業非法輸送利益提供平臺的問題。
15、違規開展評比、表彰、達標等活動或開展資質認證等,并借
此向參與對象收取費用或“搭車銷售”的問題。
16、強行收費服務、只收費不服務、以“捐贈”或參會名義變相
攤牌等問題。
(四)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腐敗問題
17、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為參保人員利
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
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
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主觀故意行為中的腐敗問題。特別是高值醫
用耗材、用后丟棄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難核驗耗材等耗材的串
換問題。
18、公立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不通過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全部
所需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線下采購金額過大頻次過多,以及在高值
耗材管理、內部基礎管理、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存在腐敗問題。
19、虛計精神狀況檢測、血液透析、針灸、推拿等診療服務次數,
篡改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結果,虛增收費項目等行為中的腐敗問題。
20、定點醫療機構組織引導患者到院外自費購買藥品、轉嫁費用
中的腐敗問題;與醫藥企業開展不正當合作,篡改基因檢測報告等為
欺詐騙保提供便利的腐敗行為。
21、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
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虛構醫藥服務項目
等行為中的腐敗問題。
(五)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在購銷領域的腐敗問題
22、假借贊助費、咨詢費、講課費、推廣費等各種名義或形式給
予醫療機構或者其內社科室、從業人員回扣的行為。
23、假借學術會議、科研協作、學術支持、捐贈資助進行利益輸
送的不法行為、
24、利用各種途徑和方式,違規購買藥品、醫用耗材等用量信息
的行為。
25、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安排、組織娛樂性活動或支付相關費用
等行為。
26、組織參與串換藥品耗材,篡改基因檢測結果等欺詐騙保行為。
27、將給付回扣的加價環節藏于公司內、前移至境外、轉到生產
端。
(六)醫務人員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
問題
28、利用醫療資源損公肥私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紅包”等牟取
個人不當利益的行風問題。
29、經線上或線下途徑轉介患者,向患者強制或變相強制推介基
因檢測、院外購藥等各類第三方服務的不正之風行為。
30、對號源、床源、用藥等醫療資源或檢查、手術等診療安排具
有決定權的科室主任、護士長等重點人員,利用職位影響,牟取個人
利益的問題。
31、假借學術講座、科研合作、臨床試驗、無償捐贈等方式,收

本文發布于:2023-11-14 15:38:1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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