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精選3篇)
【篇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中國石化啟動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面對中國石化啟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消息,
多位專家一致認為,作為一家處于壟斷地位的超大型央企,中國石化此舉
具有標桿性的示范意義,可以預期的是,此后將陸續有其他領域的央企跟
進。
中國石化2022年2月19日晚間發布公告,擬在對油品銷售業務板塊
現有資產、負債進行審計、評估的基礎上進行重組,同時引入社會和民營
資本參股,實現混合所有制經營。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將根據市場情
況厘定,上限不超過30%。
“這是中央級企業在發展混合所有制、打破壟斷方面的一大跨越。”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其重要意義在于:
作為一家處于壟斷行業的央企,中國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極大的示
范和帶頭作用;同時,這是從母公司層面進行的改革。雖然目前已有52%
的央企進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但是大部分是在二、三級子公司展開。”
李錦認為,未來石油石化領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將主要包括兩個方向:
一方面,下游油品零售業務向民資開放的力度有望進一步加大。“目前中
國石化擬定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不超過30%,體現了穩步推進混合所
有制改革的特點,未來民資持股比例或進一步提升。”
油氣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
道輸送設施及網絡。“目前來看,中游管道運輸業務向民資開放的趨勢已
定,而上游石油勘探開采引入民資還具有較大難度,但也意味著未來發展
空間很大。”
“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既定政策的落地。”在國資委專家組成員、國
家行政學院教授張春曉看來,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體趨勢將分為四個
層面:第一,在涉及國家安全的領域將保持國有獨資不變;其次,在國計
民生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會全面加大,例如石油石化、電力、通訊
等行業,國有資本處于51%以上絕對控股地位即可,尤其在市場化程度較
高、民營資本發展較快的輕工業、汽車、建筑、醫藥等行業,對民資開放
步伐會更快;第三,在新興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國資可退至相對控股地
位;第四,在完全競爭的行業,如民營經濟成熟壯大到能夠進入產業鏈各
個環節,國有資本可以完全退出。
權交易機構協會、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北京產權交易所、上海聯合產權
交易所、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天津產權交易中心、中國技術交易所和中
國林業產權交易所經紀會員,以及上海聯合礦權交易所延伸會員。同時是
北京產權交易所首批中央企業全要素綜合服務特約服務機構,北京產權交
易所2022-2022連續六年十佳會員、2022-2022連續兩年全要素綜合服務
獎。
經營業務范圍:
經過五年的發展,逐漸形成了三大核心業務。(一)產權交易經紀:
1.交易統籌顧問服務;2.資產招商顧問服務;3.掛牌交易代理服務;4.摘
牌咨詢代理服務: (二)投融并購顧問:1.融資財務顧問服務;2.并購
財務顧問服務;3.商業與財務盡職調查服務;4.財務預測與估值分析服務;
5.商業計劃書編制服務:(三)產業投資咨詢:1.投資可行性研究服務;
2.投資機會咨詢服務;3.投資風險評估服務:
【篇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內容工程設計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路線探討混合所
有制改革是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改革方案,目的是引入民資促進生產力
發展。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允許國內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企業
改組改革,經濟改革的實踐證明,混合所有制能夠有效促進生產力發展。
2022年11月9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
濟”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在穩妥推進,且已建立起日趨完善的政
策體系。據不完全統計,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占比已高達67.7%,
一半以上的省級地方監管企業及各級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業數量占比也
超過了50%。
2022年5月17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主題新聞發布會,披露了截至目
前,已經推出3批50家重要領域的混改試點,今年要在前三批混改試點
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數量、擴展領域,啟動開展第四批混改試點工作。
第四批試點企業共160家,其中,中央企業系統107家,地方企業53家。
混合所有制改革已進入深水區,而且隨著改革推進,預計不久的將來,將
會全面放開。
筆者所在的企業,是一家由混合所有制經股權收購而變為純國資的電
力工程設計企業,國資企業的種種限制,已限制了企業的發展,混合所有
制改革的熱情已無法阻擋。下面就從政策支持、改革動力、改革實施要點
路徑、風險控制等幾方面做研討。
一、政策支持《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于
2022年11月15日表決通過,明確提出“(6)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
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
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國務院2022年9月23日下發《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
經濟的意見》(國發(2022)54號)明確提出,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混合
所有制改革,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國有
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建立依法合規
的操作規則,營造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環境。
2022年11月29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
若干政策的意見》發改經體〔2022〕2057號,對國有資產定價機制、職
工勞動關系、土地處置和變更登記、員工持股、集團公司層面開展混合所
有制改革、試點聯動、財稅支持政策、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等做了明確指導。
2022年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5日上午9時在人民
大會堂開幕。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工作報告。政府
工作報告“三、2022年政府工作任務(八)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加快完
善市場機制。”中提到:
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市場化經營
機制,建立職業經理人等制度。將競爭性業務全面推向市場。國有企業要
通過改革創新、強身健體,不斷增強發展活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改革的動機和必要性1、電力設計業務市場萎縮嚴重,轉型發展
壓力大受宏觀環境影響,經濟放緩,電力能源投資熱情降低,電力工程勘
察設計行業增速放緩,市場競爭激烈程度。根據行業專業咨詢機構的數據
統計顯示,“十二五”期間勘察設計企業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增速均步入下
降通道,“十三五”期間也不會有增長。雖然有一帶一路、重點基礎設施
建設等積極因素,但行業整體的市場發展空間仍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在
“十三五”時期,工程設計企業推動業務結構和業務布局以及內部運營管
理的轉型顯得愈發緊迫。
2、業務拓展的模式比較單一,資本運作困難電力工程勘察設計企業
3、受制于國家剛性政策,企業活力不足作為國有電力工程設計企業,
需執行國有資產管控框架下對組織設計、薪酬考核、商業模式、業務開展
等各方面的管理政策,具體如工資總額、薪酬體系、企業層數、法人數量
等,因此,國有工程設計企業根據所處行業市場競爭態勢進行調整的自由
度較小;此外,國有企業在合規性上要求更加嚴格,決策流程相對較長,
對企業的敏捷性和靈活性的有效提升造成一定影響,已不能滿足日益復雜
多變的市場需求和愈發多元化的競爭格局。
三、改革路徑及實施要點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流程,一般包括制訂改
制方案和內部決策、混改方案審批、財務審計及資產評估、掛盤交易階段
和投資者遴選、協議簽署與交割階段、辦理變更登記等六個主要環節。
1.制訂改制方案和內部決策國有電力設計企業完全處于充分競爭行業,
且同質化非常嚴重。已改制和整合完成的中能建和中電建設計企業。背靠
大樹,航空母艦,具有非常好的發展前景。而筆者所在的企業,規模小,
但好在有根據地市場,也有集團業務的支撐,具備開展混改的最基本條件。
目前混改分為三類:
方案論證后,混改企業應當針對增資擴股方案進行內部決策,形成董事會
決議和/或股東會決議,員工持股方案還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2.混改方案審批根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2號,以下簡稱“32號令”)第34
條規定,國家出資企業的增資擴股方案需要報送國資監管機構審批;根據
第35條的規定,國家出資企業下屬子企業的增資擴股方案需要報送國家
出資企業,即“一級央企/一級地方企業”審批;有權單位對增資擴股方
案作出的批復,是混改企業進入產權交易所發布增資公告的前提條件。筆
者所在的企業,屬于“一級央企”的三級企業,根據增資擴股比例方案設
定,則需要將混改方案按照三級--二級--一級的路徑上報審批即可。
3.財務審計及資產評估根據32號令第38條的規定,增資擴股的方案
獲得批準后,增資企業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和資產
評估。筆者所在的企業,資產情況多種多樣,既有重資產的辦公房產持有,
亦有機器設備等輕資產,還有工程合同在手。所以在資產評估時,需接受
上級管理單位和第三方中介機構的雙重審計和資產評估審計,以切實防止
因為改革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5.協議簽署與交割階段在收到《增資結果通知書》后,混改企業和最
終投資者在各自履行完畢內部決策程序后,便可簽署《增資協議》。并根
據《增資協議》的約定繳付出資后,產權交易所將對增資結果進行公告,
公告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投資方名稱、投資金額、持股比例等。
6.辦理變更登記在最終投資方與增資企業等相關方簽訂《增資協議》
四、改革的法律和財務風險1.法律風險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旨在通
過引入非國有資本,實現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從而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
產權制度。然而,實踐中的國企改制往往涉及多方法律關系,存在諸多法
律風險。
(1)國有資產交易行為無效國有資產交易行為的法律效力是企業改
制成敗的關鍵。而國有資產的交易行為中又存在諸多法律風險,如交易行
為未按規定經有權機構審批、交易行為未按規定在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
行(除經國資委批準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等方式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均
險可謂更大,作為隱名股東的員工其處置權、表決權很難實現,法律風險
較高。
2.財務風險隨著國有企業進行混合制改革,一些潛在的財務風險也逐
漸凸顯出來,在當今特殊的國內外背景下,我們應該了解國有企業在進行
混合制改革中可能遇到的財務風險,以便能夠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預
防和控制。
(1)投資不確定性的風險很多國有企業為了加速企業的發展,一般
都會采用引進投資或者對外進行投資的方式,但是投資是有風險的,很多
投資者預期的投資效果和實際的效果總是差距很大,而且投資的效果不僅
和企業的經營狀況,還和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有關系。由于這種情況的
存在,國有企業在尋找投資的對象時,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2)明確改制實施方案、職工安置方案是否經過職工(代表)大會
的審議、通過,必要時可進行法律見證或者公證手續。
(3)是否對被改制企業經過嚴格的清產核資和資產審計評估程序,
有關結果是否經過所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確認、核準或者備案,并
在被改制企業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4)被改制企業所占用范圍內的國有資產、合同產權、引申中標產
權等是否納入改制范圍,經過中介機構的審計和評估。
險預警機制和重大風險來臨時的應急處理預案。因此決策機制的有效性對
于防范風險具有重要的作用,通過嚴格的董事會決策程序和制度來建立規
范有效的風險監控體系,盡可能地降低風險對企業的不利影響。
六、結論實施混改的目的在于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推動現代
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完善,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
互促進、共同發展。同時,也可以提升設計企業內外部活力,更好的適應
當下工程建設機制改革,確保國有資產的保障增值。
【篇三】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上世紀90年代,為了引進私人資本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提出了混
合所有制改革。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允許國內民營資本和外資參與
國有企業重組和改革。經濟改革的實踐證明,混合所有制能夠有效地促進
生產力的發展。1992年改革開放后,民間資本正式進入中國。
(1)提出改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圍繞經濟建設進行了一系列改革。1978
年,政府決定以經濟建設為重點,解決以黨為政府、政府為企業的問題。
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公有制基礎上的計劃商品經濟”
理論,解決了計劃經濟等同于社會主義和商品的思想問題。經濟和計劃經
濟。1992年,黨的十四大首次提出了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1993年,
中共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進一步勾勒了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確定了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
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資本市場(證券期貨市場、金
融保險市場)建設和機構職能部門改革(財稅體制改革)中,并以建立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為中心。開展了管委會、國家發改委等工作,制定了
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公司法、物權法及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相關
制度),以調動,規范和監督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逐步得到改善。2005
年,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基本完成。許多重組成功的國有企業通過
剝離輔業、成立優質資產公司、輕設備上市等方式,部分解決了資金瓶頸
問題。然而,根本矛盾尚未解決:獨立輔業該怎么辦?整體上市有可能嗎?
上市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以圈錢為目的的上市只是暫時的解決辦法,并
不是根本原因:上市和股市再融資只是融資渠道之一,不是盈利渠道。企
業的生存和發展最終取決于自身實力,這也是投融資決策評價的關鍵。此
外,上市公司與集團公司之間可能存在利益轉移,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
股東之間的權利失衡,制約了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國有資產的根本性改革。
管理制度。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
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啟
動股權分置改革。2005年3月。
(3)這是一個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的全面深化改革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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