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發(作者:大學迎新晚會)

“美”字本源意義
在所有的語言中,“美”字,無疑是最具魔引力的一個字。漢語里“美”這個字更是充滿了神秘的魔力。它的意義究竟是什么?多年來這一直是人們感興趣而又懸而未決的一個問題。關于這個字本身,有多種說法。
一、“羊大為美”。我們知道,“美”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里,早期的經書《周易》、《尚書》里都沒有出現美這個字,在《詩經》《左傳》以及諸子百家的作品里則有很多“美”字出現了。但是這些書里都沒有對“美”這個字的意思進行解釋。漢代許慎是第一個對美這個字進行解釋的人。他在《說文解字》里說“美,甘也,從羊從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宋代徐鉉等在注釋《說文》時明確提出“羊大則美”的概念。這種觀念一直流傳,“羊大”吃起來味道鮮美便成為人們認識“美”的本源意義的一個普遍共識。現在持這種觀點的人仍然很多,所以有學者指出時至今日人們早已接受了關于漢語‘美’的這么一種詞源學解釋:羊大則美,美意味著肥大的羊肉給人的味道甘甜可口。我們可以看出現在很多人仍然毫不猶豫地把“羊大為美”解釋為“羊大”吃起來味道美。
二,“羊人為美”。蕭兵先生解釋“美”的最初含義時就極力主張美的本意應是“羊人為美”,他說美的原來含義是冠戴羊形或羊頭裝飾的大人(大是正面而立的人,這里指進行圖騰扮演、圖騰樂舞、圖騰巫術的祭師或酋長),最初是羊人為美,后來演變為‘羊大為美’,也就是說“羊人為美”比“羊大為美”要早,在豎行書寫中,“人”很容易衍化成“大”字。但是,這里也有問題,那就是為什么人們要選擇羊頭而不選擇其他動物的頭來作裝飾呢?羊為什么那么重要?為什么能引起圖騰崇拜那樣的神圣情感呢?蕭老師并沒有再解釋。這說明“羊人為美”也還不是最早的。我認為人們戴著羊的圖騰面具舞蹈,認為這樣美,那在這之前,一定有很長一段時間是羊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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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心目中很美,然后才有抽象化、神圣化的圖騰的美。所以在戴著羊的圖騰跳舞的人就美這樣的觀念之前,一定有一段時間是人們抱著一只活生生的羊本身就是最美的觀念存在,然后才有對它的抽象,對它的崇拜。這說明“羊人為美”的思想也還需要往前推,也還不能就此就作為“美”字的最原始的意思。
呼圖壁崖畫:生殖崇拜圖。生殖崇拜確實是早期人類一個最重要的生存現象。
三,“羊生殖崇拜為美”。王政先生在《文史哲》上發表的《美的本意:羊生殖崇拜》,認為上古婦女和她們的親人最擔心分娩時刻,因為古代醫術不發達,如果不順產,婦女往往就只有死路一條,所以特別祈望順產。而羊在生殖的時候特別順產,羊生小羊,胞衣不破,非常順滑,所以人們產生了羊生殖崇拜。但是,有許多其它動物在生產的時候也都是很順滑的,人們為什么不崇拜其它動物而單單崇拜羊呢?而且,在父系氏族的男權社會里,婦女的這種崇拜很難成為一種主導的思想意識在文字里表現出來。而且也再無文物或者文字可以作為這種觀點的證據了。
四,“女色之美,兩性關系之美”。馬敘倫先生就認為“美”字就是
“媄”、“媺”的轉注字,而不是許慎所說的會意字。“媄,色好也”。因此,美實際上是指女色好看。陳良運先生也從《詩經》《左傳》里的眾多的“美”字沒有一處是與味道鮮美有關而否定了羊大是滋味美的傳統觀點。他根據《周易》里的陰陽觀念,對“美”字的“羊大為美”做了另外的解釋。他認為美字上部之羊,不能僅看作是具體的動物之羊,它可能是一種觀念的顯示,歡悅的、柔順的、美麗的、陰性的,陳先生把羊抽象成“陰”和女性的象征,而“美”字下面的“大”則是“陽”,男性的象征,因而美的本意是男女在一起,相樂相悅而產生的美感。根據《周易》陰陽觀念來解釋“美”字,當然是一種途徑,但《周易》畢竟是比較晚近的作品了,而且把“羊”抽象成“女、陰”也有點先入為主的嫌疑,有點牽強。
五,“羊綜合感覺為美”。日本人笠原仲認為“美”的本意是人們對羊的一種視覺、味覺和觸覺等的一種綜合性感覺。他抓住羊皮可以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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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可以食用等特性,指出人們最初“美”的意識是對羊的一種綜合感受:視覺的,對于羊的肥胖強壯的姿態的感受;味覺的,對于羊肉肥厚多油的官能性感受,觸覺的,期待羊毛皮可以作為防寒必需品,從而產生一種舒適感。笠原先生還認為這種綜合感中以味覺感為主。他沒有給出文物的或文字的證據而只是一種推測,而且他以味覺為主,這主要也是來自于《說文解字》的影響。
六,“羊等價交換物為美”。這種觀點不否認美是羊和大組成的,仍然認為“美”字是“羊大為美”,但為什么羊大就美呢?這是因為羊作為等價交換物的“大”而美的,羊越大可以換回越多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人們心里自然美滋滋的,覺得羊越大越好,越大越美。人們的美感不是來源于味覺、視覺而是來源于人們實際的生活感受,這就是“羊等價物為美”。作為等價交換物,羊在人們生活中也就變得越來越重要,越來越神圣,以至成為一種圖騰被人們所崇拜,或者作為形容最美的女子的詞匯,人們把一切最美好的東西都和羊聯系在一起了,都認為它是美的了。
而羊在中國新石器時代人們的生活中確實曾經作過等價物。何以見得呢?我們知道古代人們在下葬時的陪葬品往往就是他們財富的象征,把最值錢的東西拿來陪葬。而我們在很多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中都發現了大量羊的骨頭,比如在仰韶文化,尤其是廟底溝二期文化均有大量羊骨出土,此外,華北地區的江山文化、西北地區的馬窯文化以及齊家文化中都有較多的家綿羊或家山羊的遺骨,還有像北方的斐李崗遺址,南方的河姆度遺址中也有羊骨及陶塑羊頭出土。這些都說明羊曾是新石器時代一段時間內財富的象征,是一種等價交換物。隨后,略晚于羊的馴養的牛開始成為人們財富的象征,牛開始廣泛的充當等價交換物的角色,這可以從“物”這個字本身看出來,“牛”,加上一個耕田的器具“勿”,便是財富的物質了,因此在新石器晚期文化遺址中牛骨開始大量出現,取代了羊的位置。這使我們相信早于牛的羊在早期人們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不僅僅因為它是新石器時代人們所馴養的主要家畜之一,是那時一種主要的食物來源,而且更重要的是它還是那時財富的象征,是那時的一種主要等價交換物。
仰韶人頭壺
這樣,羊與人們的生活就有著非同一般的關系了,人們對羊的感情也就非同一般了。因為羊在那個時代作為一個物物交換中的等價交換物,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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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大可以交換來的東西就越多,當人們抱著一只羊換回那么多自己想要的東西,心里的那種高興和美滋滋的感覺自然是非常強烈的,這時自然就會覺得羊越大越好,越大越美,覺得羊是世界上最美的東西了。大家知道解放前貢山獨龍族尚處于奴隸社會階段,他們的物物交換等價物是豬,豬越大換的東西越多,小豬一頭換包谷50筒,中豬一頭換包谷100筒,大豬一頭換包谷150筒,肥豬一頭換包谷200筒。在早期獨龍族那里,豬是最美的,不是因為豬大吃起來美,而是因為作為交換物,一口越大的豬可以換回越多的東西,換回越多的東西,人們心里自然就越高興。
個頭越大,越值錢。
這樣我們來理解為什么倫理道德領域里的善、義(義)都和羊有關,都與美“同意”就比較容易了。因為羊不僅僅是一種吃的東西,它還是財富的象征,是等價交換物,就相當于今天的“錢”。人們對待羊的態度實際上已經是處理人們之間財產關系、利益得失的態度了,羊也就成了與人們利害得失關系最為密切的東西了,仗義疏“羊”,不掠奪羊群,這豈不是善莫大焉,最大義舉嗎?那時人們在社會倫理領域的善與不善,義與不義就看人們怎樣對待羊了,偷人家的羊就是偷人家的錢,這確實是最大的不義,這樣看來善、義都與“羊”相關就好理解了。在早期人們看來,羊大交換回的東西多,自然是美滋滋的,不偷羊,不奪羊或者公平地交換羊是善的、是義的。這種善、義是人們能夠交換的基礎,也可以說是人生美感得以產生的基礎,美、善和義也就成了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了。從這個意義上說,美、善、義是同意的,也就容易理解了。
因此,“美”的最原始的真正含義可能是羊在人們的生活中作為等價交換物可以換回很多自己想要的東西,因而在人們心中喚起了一種美滋滋的感覺,產生了最初的美感。而美的意義就是由這樣一種功利的,整個身心通體舒暢的愉悅之美向后來味覺感受、視覺形象、聽覺形象等感官刺激享受和純形式的欣賞給人的愉悅、陶醉的美感方向發展的。所以,我認為“美”的本源意義就是“羊作為等價交換物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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