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發(作者:寶馬的廣告語)

IUCN物種紅色名錄瀕危等級和標準 3.1版IUCN RED LIST Categories and Criteria Version 3.1
IUCN物種生存委員會制訂
IUCN理事會第51次會議通過瑞士,格朗德
2000年2月9日
IUCN –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2001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生物多樣性工作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
2002年5月
1
譯制
目 錄
IUCN物種紅色名錄等級和標準 1
I. 簡 介
II. 序 言
III. 定 義
IV. 物種瀕危等級
V. 極危、瀕危及易危的標準
附錄1:不確定因素
附錄2:IUCN物種紅色名錄瀕危等級和標準的引用
附錄3:列入IUCN紅色名錄分類單元的成文要求
參考文獻
IUCN物種紅色名錄標準在地區水平的應用
引言定義
評估討論
參考文獻
2
IUCN物種紅色名錄瀕危等級I. 簡 介
1、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等級和標準應該是簡單而被廣泛接受的全球受威脅物種的分級標準體系,該體系的目的是為按照物種的絕滅危險程度進行最廣范圍物種的等級劃分,提供明晰而客觀的框架。然而,它不是唯一的能夠為保護這些物種確定優先保護措施的手段。
該體系在建立過程中,反復的商討和檢驗證明該體系適用于大多數生物體。但是,應該指出的是,盡管該體系的受威脅的等級具有較高的一致性,但其標準沒有考慮每個物種的生活史。因此,某些物種的絕滅威脅可能被低估或高估。
2、 1994年前,紅皮書和紅色名錄中更帶主觀性的受威脅物種的分級標準建立以來,已經歷了近30年,期間經過一些修改。大家已經認識到修訂物種瀕危等級標準的必要性(Fitter and Fitter 1987)。1989年應該委員會的指導委員會的要求,開展了此項建立一個更加客觀的受威脅物種分級標準的工作。1994年,IUCN理事會采用了新的紅色名錄體系。
新的IUCN紅色名錄等級和標準具有以下幾個特定目標:
? 為不同國家或地區的人們提供可以統一使用的體系;
? 通過使用清晰明確的體系標準,更加客觀地評估導致物種瀕臨滅絕危險的作用因素;
? 提供一個便于差異極大的物種或類群間進行比較的新體系;? 使受威脅物種名錄的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各物種分級的理由。
3、自1994年IUCN紅色名錄被IUCN理事會采用以來,得到了國際的廣泛承認,現在已經在IUCN和其他許多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出版物和名錄上使用。如此廣泛的使用也正意味著該名錄需要大量的改進。1996年,世界自然保護大會(WCC Res.1.4)委任SSC對該體系進行修訂。本文件發表的是SSC標準修訂工作組所推薦的修訂。
本文件所發表的新標準歷經從起草到不斷修改、商討以及最后生效的連續過程。顯然,由于曾經出現過不少不同的草案,特別是每一份草案都已應用于某些類群的保護等級劃分,導致一些紊亂。為了說明事實經過,以及表明這些改變的過程和時間,現將各草案版本編碼如下:
版本1.0:Mace and Lande(1991)
該文件首次探討了一種新的分級基礎,提出了特別是針對大型脊椎動物的量化標準。
版本2.0:Mace et al.(1992)
對版本1.0的一次重大修訂,特別是使量化的標準適用于所有的生物,并引入了未受威脅等級。
版本2.1:IUCN(1993)
經過SSC范圍內的反復商討,對標準的細節進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對基本原則也作了更加充分的解釋。該版本還通過一個更清晰的結構,揭示了未受威脅等級的重要性。
版本2.2:Mace and Stuart(1994)
根據進一步收集到的意見,并經過再一次生效試用后,對標準又作了微小改動。另將版本2.0和2.1的敏感級?等級歸入了易危等級,并強調了該體系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
版本2.3:IUCN (1994)
1994年12月,IUCN理事會采用了這個版本,其中收編了IUCN成員討論后所作的一些修改。本文件的初始版本出版時,諸如出版日期和國際標準書號之類的重要的文獻細節沒有加入,但已納入1998年和1999年的再版之中?!?996 IUCN 受威脅動物紅色名錄》(Baillie andGroombridge 1996)和《世界受威脅樹木名錄》(Oldfield et al.1998)使用了這一版本。
版本3.0:IUCN/SSC標準修訂工作組(1999)
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召開了一系列的研討會來考慮該紅色名錄等級標準問題,獲得一些影響到標準的意見,一些有關關鍵術語的定義以及處理不確定因素等的建議。
版本3.1:IUCN(2001)
最新版本根據IUCN/SSC成員的意見并經標準修訂工作組最后一次會議修改后,于2000年2月已經理事會通過。
所有新的評估應一律以最新版本為準,并應引用本版本號。
4、本文件以下分為幾個部分:第二部分的序言提供了該體系的來龍去脈和結構的情況,以及將這些標準應用于物種時應當遵循的程序;第三部分提供了文件中所用重要術語的定義;第四部分提供了等級;第五部分列出了受威脅等級體系內劃分各個等級的量化標準;第六部分是文獻目錄。此外,附錄1提供了處理不確定因素的指南,附錄2標明了引用紅色名錄等級和標準的標準格式,附錄3概括了將被列入《IUCN全球紅色名錄》的分類單元的成文要求。為了有效地使用該體系,必須要認真閱讀和理解新標準體系的各個部分,以確保遵循這些定義和原則(注意:附錄1、2和3將會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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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序 言
以下列出了有關如何使用和解釋等級(極危、瀕危等)、標準(A - E)和亞標準〔1、2等;a、b等;(i)、(ii)等〕的重要信息:
1、等級劃分過程中所涉及的分類單元的水平和范圍
該標準可以應用于任何一個種或種以下的分類學單元,為了使用方便,以下的注釋、定義及標準中使用了“分類單元”這一術語,它可以代表種或種以下的分類學水平,包括沒有正式描述過的生物型。多條標準提供了足夠的變化范圍,能夠適用于除微生物以外的所有生物的分類單元的等級劃分。該標準也可應用于任何特定地理或行政區域,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參照下面的第14條處理。呈示該標準的應用結果時,應當根據成文指南(見附錄3)明確評估過程中所使用的分類學單元及其區域。等級劃分應當僅應用于在其自然生活范圍內的野生種群以及由于良性引入所形成的種群。良性引入在《IUCN重引入指南》(IUCN1998)中被定義為:“以保護為目的,在其歷史記錄分布區以外,但在其適應生境和生態地理區域內建立種群的行為。只有在一個物種的歷史范圍內不再有剩余區域的情況下,它才是一個可選擇的保護工具?!?
2、等級的特征
本文件假定絕滅是一種機率。因此被列在較高絕滅危險等級,表明預計該分類單元絕滅的可能性較大,經過特定的時間段,列在較高等級的分類單元絕滅的可能比列在較低等級的多(在沒有有效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然而,有些列在高度受威脅等級的分類單元維持在原有受威脅等級,并不說明以前對它們的評估是不準確的。
所有列入極危的分類單元都符合易危和瀕危的條件,所有列入瀕危的分類單元都符合易危的條件。這些等級通稱為“受威脅等級”。受威脅等級是整個等級體系中的一部分。所有的分類單元都可列入一個適當的等級(見圖1)。
3、多條標準的作用
極危、瀕危或易危分別都有數量標準范圍;如果一分類單元符合這些標準中的任何一條,即可將該分類單元列入相應水平的受威脅等級。每一個分類單元都必須經過所有標準的評估。盡管一些標準不適用于特定的分類單元(一些分類單元永遠也不會符合這些條件,但卻接近絕滅),但是總有標準適合于評價這些分類單元的受威脅水平。重要的是只要符合一條標準,而不在于所有各條標準都合適或者都完全符合。因為事先不知道對于一個特定的物種來說,哪些標準適合。因此,每個物種都應該用所有的標準進行評估,符合任何一條標準即應予列入。
4、數量標準的來源
為探明跨越廣大范圍的有機體及其所展示的多樣生活史的致危因素,通過廣泛評估,得到了不同的標準(A-E)。受威脅等級的各條劃分標準中的數值是通過廣泛商討后形成的,盡管還沒有正式證明這些數值的合理性,但這些數值都設定在普遍認為合適的水平。等級內的多條劃分標準的水平都是在一個共同的基準上獨立設定的,并在它們之間求得了廣泛的一致性。
5、列入名錄過程中的保護措施
不管保護措施對一分類單元起了多大的作用,都可應用該受威脅等級標準。必須強調的是即使該分類單元未被列入受威脅等級,也需要采取保護措施。對分類單元可能有利的保護行動被做為成文要求的一部分被列入(見附錄3)。
6、數據的質量以及推論和設想的重要性
標準已被明確地數量化了。因為該文件強調,估計、推測和設想的方法完全可以接受,因此,缺乏高質量數據不應該成為應用該標準的阻礙。只要有足夠的理由,就可以根據現有或潛在的對未來生存的威脅因素5
(包括其變化率),或者與種群豐富度或分布(包括對其他分類單元的依賴性)有關的因素進行推測和設想??梢愿鶕幌盗邢嚓P因素中的任何一條對不久前的過去、現在或不久的將來進行猜測或推斷,只是需要注明這些因素。
對于那些一旦受未來低發事件影響而后果嚴重(如大災難)的分類單元,可以根據標準(如分布區狹小,分布點數目少)明確其等級。如一些威脅因素的影響屬于或接近不可逆轉(病原體、入侵性有機體、雜交),應盡早明確這些因素,以便于采取適當的措施。
圖 1:瀕危等級體系
絕滅(EX)
野外絕滅(EW)
極危(CR)
(數據充足) (受威脅)
瀕危(EN)
已評估
易危(VU)
近危(NT)
無危(LC)
數據缺乏(DD)
未予評估(NE)
7、比例尺的問題
在根據地理分布區大小或占有區的生境類型進行等級劃分時,空間比例尺的問題顯得十分重要而復雜。標示分類單元的分布區或生境的地圖的比例尺越精細,其表現出來的這些分類單元所占有的面積就越小,估計的范圍(至少對于“占有面積”的估計范圍;見第10條定義)往往不可能超出標準中設定的臨界值。在較精細的比例尺上作圖,使得無該分類單元記錄的地區增多。反過來,在粗略的比例尺上作圖,未被占有的區域表現為減少,往往導致估計的范圍超出受威脅等級的臨界值。比例尺的選擇可能會影響紅色名錄評估的結果,導致矛盾偏見的出現。目前無法提供嚴密的,只能是一般性的分類單元或生境的作圖規則。最適合的比例尺是根據不同的分類單元及其分布信息的來源與綜合特性來確定的。
8、不確定因素
用于與標準進行比較來評估分類單元的數據往往是估計的,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可能是以下三個因素中的任何一個或所有引起的:自然可變性、使用的術語和定義模糊,以及測量錯誤。處理不確定因素的方法不同,會嚴重影響被評估的等級。附錄1提供了推薦的處理不確定因素的具體方法,評估者應該閱讀并遵循這些原則。
總之,如果不確定性導致估計值的變化范圍較大,必須確定可能出現的結果的范圍。必須選定一個唯一的等級,而且必須記錄該選擇的基礎,并堅持防患于未然和可靠性的原則。
如果數據非常不確定,可以將其列入“數據缺乏”等級。然而,這種情況下評估者必須提供成文信息表明沒有足夠的數據決定一分類單元所面臨的威脅。同時重要的是應該認識到信息很少的分類單元往往可以根據相關的棲息地或其他偶然因素等背景信息確定一個受威脅等級;因此最好不要使用“數據缺乏”。
9、列入等級的含義
如果一些分類單元被列入未予評估和數據缺乏等級,即表明由于各種不同的原因還沒有對其絕滅危險程度進行評估。不能把列在這些等級的種類當作未受威脅種類,最好(特別是數據缺乏類型)給予它們與受威脅分類單元同樣的保護,直到能夠對其種群現狀作出合理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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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文
所有評估都應做記錄。受威脅物種分類在列入名錄時都要注明其所符合的標準和亞標準。至少要符合一個等級的一條標準,才有理由被列入該等級。如果符合多條標準或亞標準,則每一條都要列出。因此經重新評估發現已不再符合文中所列的標準時,不能將其自動降級。而是應當用相關的所有標準重新評估其現狀。對于使之符合這些標準的原因,特別是在使用了推理和設想的情況下,即使在名錄中不能列出,至少評估者應做記錄(見附錄2和3)。附錄3還列有其他等級的成文要求。
11、受威脅因素和優先權
受威脅等級不足以用來確定保護行動的優先權。受威脅等級只是對現有環境下絕滅的危險性的評估,而評估保護行動優先權時將涉及到其他許多與保護行動有關的因素,例如經費開支、后勤服務、成功機率等,甚至可能包括該對象在分類學上的獨特性。
12、重新評估
根據標準評估分類單元必須在適當的時間段內進行。這一點對列在近?;驍祿蛔愕姆诸悊卧约耙阎驊岩煞N群現狀正在惡化的受威脅物種特別重要。
13、等級之間的變化
分類單元的等級之間變化有以下規則:
A. 如果一分類單元不再符合較高受威脅等級所有標準5年或5年以上時,該分類單元可以從該較高的等級降至較低的受威脅等級;
B. 如果發現原有的等級劃分是錯誤的,可以立即將該分類單元轉到適當的等級中或者干脆從受威脅等級中刪除(但要參見第10條);
C. 從較低的等級向較高的受威脅等級的轉移不應延遲。
14、地區水平上標準的應用
IUCN紅色名錄等級及標準是為全球的分類單元設計的。但現在很多人希望將它應用于世界的地區性數據,特別是地區、國家、地方水平。這可參照IUCN/SSC地區應用工作組指定的指南(如G?rdenfors 2001)。在地區或國家水平上使用時,必須認識到對于一個特定的分類單元,其全球性的受威脅等級不一定與其地區或國家的等級一樣。例如,在全球被定為無危的一個分類單元,在某個特定區域,由于其數量很少或正在衰退,或許僅僅因為它們處于全球分布區的邊緣,而可能被劃為極危。反之,根據數量和分布區存在全球性衰退的資料被劃分到易危的分類單元,可能因其在特定地區種群數穩定而被定為無危。還有重要的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地區或國家特有的分類單元在任何地區或國家的標準應用上,都需要進行全球評估。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十分小心地查對紅色名錄權威(RLA)是否已經進行了評估,現在的等級劃分是否與相關的紅色名錄權威(例如研究該類群的SSC專家組)的劃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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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定 義
1、種群(Population)和種群大?。≒opulation Size)(標準A, C 和D)
種群這個術語在該紅色名錄標準中有著特殊的含義,不同于普通生物學上的用法。種群是一分類單元所有個體的總和。由于生命形式千差萬別,為了實用,種群數僅表示為成熟個體數。但是生活史的某些階段或者整個生活史,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其他分類單元的情況下,應該考慮其對寄主分類單元的生物學相關價值。
2、亞種群(Subpopulations)(標準B和C)
亞種群是種群在地理上或者其他方面被分割的群體,各亞種群之間很少發生交流(典型的是每年有一個或更少的個體成功地遷移或者有效地進行基因交流)。
3、成熟個體(Mature individuals)(標準A, B, C和D)
成熟個體數是已知、估計或者推測的具有繁殖能力的個體的總數。估算該數值時必須考慮以下幾點:
? 不具繁殖能力的成熟個體,應排除(如受精密度過低);
? 成熟個體數計算的是具有繁殖能力的個體,因此應排除在野外條件下由于環境、行為等因素所造成的有繁殖障礙的個體;
? 對于成熟個體數具有自然波動性質的種群,使用低評估值,大多數情況下低于平均值;
? 一個繁殖系的繁殖單位應以個體進行計數,除非這些繁殖個體不能獨立生存(如珊瑚);
? 對于在生活史的某個時期成熟個體的全部或部分自然死亡的分類單元,估計成熟個體數應當在成熟個體可以繁殖的時候進行;
? 重新引進的個體,只能在生育過后代之后才能算作為成熟個體。
4、世代(Generation)(標準A, C和 E)
世代長度是當前群體(種群中新生個體)的上一代的平均年齡。因此,世代長度反應了一個種群中飼養一代的周轉率。除個體只繁殖一次的分類單元外,其他分類單元的該數值都大于其首次繁殖年齡。因為威脅會改變世代長度,應更多地運用自然的(受干擾前)世代長度。
5、減少(Reduction)(標準A)
減少是指成熟個體數的減少,應該用特定的時間段(年)內減少的百分比來表示,盡管這種衰退不一定會繼續。除非有確鑿的證據,不應把減少解釋為自然波動的一部分。自然波動的暫時性下降趨勢通常不能認為是一種減少。
6、持續衰退(Continuing decline)(標準B和 C)
持續衰退是指最近、現在或者不久的將來存在的衰退(可能平穩,可能不規則,也可能是零星現象)。這種衰退產生的原因不明,或者沒有足夠的能力加以控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此種衰退必將繼續。通常自然波動不能算作持續衰退,但是在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可以把觀察到的衰退考慮為自然波動的一部分。
7、極度波動(Extreme fluctuations)(標準B和 C)
極度波動發生在許多種群大小或分布面積變化范圍大、速度快且頻繁的分類單元,典型極度波動的變異范圍超過一個數量級(比如增加10倍或者減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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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嚴重分割(Severely fragmented)(標準B)
嚴重分割是指因為一分類單元的大多數個體生活于小型及相對被隔離的亞種群,從而增加了該分類單元絕滅的危險(在一定情況下,棲息地信息可以推測出此種狀況)。由于與其他亞種群重新合并的機會減少,這些小型亞種群可能絕滅。
9、分布區(Extent of occurrence)(標準A和 B)
分布區是指環繞一分類單元所有已知、推斷或預計的目前出現位點(不包括游蕩情況)在內的最短連續假想邊界所包含的面積(見圖2)。此數值可能不包括該分類單元在整個分布區內不連續或未接合在一起的地方(比如明顯不適合棲息的較大區域)(見“占有面積”第10點)。分布區經常用最小凸多邊形的面積來度量(該最小多邊形的所有內角不能超過180度,并要包含所有出現位點)。
圖2:分布區和占有面積之間的差別范例。
(A)表示已知、推斷或預計的出現位點的空間分布。
(B)表示分布區的可能邊界,邊界內的面積為分布區面積。
(C)表示一種占有面積的計算方法,占有面積為出現位點所在的方形樣格的面積的總和。
10、占有面積(Area of occupancy)(標準A, B和 D)
占有面積是一分類單元在“分布區”(見上第9條)內實際占有的面積(不包括游蕩情況)。該數值表明一分類單元常常并不在其分布區的整個區域內存在,例如分布區可能包括不適合的棲息地。在某些情況下(如,遷徙種類的集體巢穴位點、攝食位點)占有面積是符合一分類單元的現存種群在任何階段生存所必需的最小面積。占有面積的大小是測量時所用的比例尺的函數,并且要根據該分類單元的相關生物學特點、威脅特性和可用數據來選定適當的比例尺(見序言的第7條)。為避免因用不同的比例尺估算占有面積而導致的評估不一致和偏離,有必要通過應用比例尺修正因素來使評估值標準化。但由于不同分類單元有不同的比例尺與面積的相關性,很難給所有進行標準化的工作定一個精確的指導方案。
11、地點(Location)(標準 B和 D)
地點屬于地理上或生態上獨特的區域,即使是一個獨立事件(如污染)也能很快影響目前處于此區域的一分類單元的所有個體。一個地點的大小取決于威脅事件發生時所覆蓋的地域,也可能包括一個或多個亞種群的所有或部分個體。在分類單元受多于一個致危事件影響的地方,地點的確定需要考慮最嚴重的致危因素。
12、定量分析(Quantitative analysis)(標準E)
這里的定量分析是指任何根據已知的生活史、棲息地要求、威脅以及任何具體的管理條件來估計一分類單元的滅絕可能性的分析形式。種群生存力分析(PVA)就是這樣的一種技術。定量分析應該充分利用所有9
相關的可用數據。在信息有限的時候,這些可用數據可用于估計滅絕危險(例如,估計隨機事件對棲息地的影響)。定量分析結果中給出的假想(必須是正確的、可靠的),以及所用數據和數據中的不確定因素或定量模式應作記錄。
IV. 物種瀕危等級1等級之間的關系可參見圖1。
絕滅 Extinct(EX)
如果沒有理由懷疑一分類單元的最后一個個體已經死亡,即認為該分類單元已經絕滅。于適當時間(日、季、年),對已知和可能的棲息地進行徹底調查,如果沒有發現任何一個個體,即認為該分類單元屬于絕滅。但必須根據該分類單元的生活史和生活形式來選擇適當的調查時間。
野外絕滅 Extinct in the Wild(EW)
如果已知一分類單元只生活在栽培、圈養條件下或者只作為自然化種群(或種群)生活在遠離其過去的棲息地時,即認為該分類單元屬于野外絕滅。于適當時間(日、季、年),對已知的和可能的棲息地進行徹底調查,如果沒有發現任何一個個體,即認為該分類單元屬于野外絕滅。但必須根據該分類單元的生活史和生活形式來選擇適當的調查時間。
極危 Critically Endangered(CR)
當一分類單元的野生種群面臨即將絕滅的機率非常高,即符合極危標準中的任何一條標準(A - E)時(見第V部分),該分類單元即列為極危。
瀕危 Endangered(EN)
當一分類單元未達到極危標準,但是其野生種群在不久的將來面臨絕滅的機率很高,即符合瀕危標準中的任何一條標準(A - E)時(見第V部分),該分類單元即列為瀕危。
易危 Vulnerable(VU)
當一分類單元未達到極?;蛘邽l危標準,但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后,其野生種群面臨絕滅的機率較高,即符合易危標準中的任何一條標準(A - E)時(見第V部分),該分類單元即列為易危。
近危 Near Threatened(NT)
當一分類單元未達到極危、瀕?;蛘咭孜藴剩窃谖磥硪欢螘r間后,接近符合或可能符合受威脅等級,該分類單元即列為近危。
無危 Least Concern(LC)
當一分類單元被評估未達到極危、瀕危、易?;蛘呓藴剩摲诸悊卧戳袨闊o危。廣泛分布和種類豐富的分類單元都屬于該等級。
數據缺乏 Data Deficient(DD)
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料來直接或者間接地根據一分類單元的分布或種群狀況來評估其絕滅的危險程度時,即認為該分類單元屬于數據缺乏。屬于該等級的分類單元也可能已經作過大量研究,有關生物學資料比較豐富,但有關其豐富度和/或分布的資料卻很缺乏。因此,數據缺乏不屬于受威脅等級。列在該等級的分類單元需要更多的信息資料,而且通過進一步的研究,可以將其劃分到適當的等級中。重要的是能夠正確地使用可
1 注:按照以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分級標準的要求,翻譯時每個等級的縮寫(括號中)應與英文縮寫保持一致(見附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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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用的所有數據資料。多數情況下,確定一分類單元屬于數據缺乏還是受威脅狀態時應當十分謹慎。如果推測一分類單元的生活范圍相對地受到限制,或者對一分類單元的最后一次記錄發生在很長時間以前,那么可以認為該分類單元處于受威脅狀態。
未予評估 Not Evaluated(NE)
如果一分類單元未經應用本標準進行評估,則可將該分類單元列為未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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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極危、瀕危及易危的標準極危(CR)
當一分類單元面臨即將絕滅的機率非常高,即符合以下(A - E)的任何一條標準時,該分類單元即列為極危:
A. 種群數以如下任何一種形式減少:
1. 根據(和特別由于)以下任何一方面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原因明顯可逆并可理解而且已經終止,種群數至少減少90%:
a. 直接觀察
b. 適合該分類單元的豐富度指數
c. 占有面積、分布區的縮小和/或棲息地質量的衰退
d. 實際或者潛在的開發水平
e. 由于引進外來生物、雜交、疾病、污染、競爭者或者寄生生物帶來的不利影響。
2.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a)-(e)任何一方面的資料,顯現出、估計、推測或猜測在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或減少因素可能還沒停止或被理解或可逆,該分類單元將至少減少80%。
3.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b)-(e)任何一方面的資料,設想或猜測在今后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該分類單元將至少減少80%。
4.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a)-(e)任何一方面的資料,顯現出、估計、推測或猜測在任何10年(包括過去和將來)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其減少或減少因素還沒停止,該分類單元將至少減少80%。
B. 符合B1(分布區)、B2(占有面積)其中之一或同時符合兩者的地理范圍:
1.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分布區少于100km2,并且估計符合以下a-c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一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范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2.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占有面積少于10km2,并且估計符合以下a-c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一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范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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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C. 估計種群的成熟個體數少于250,并且符合如下任何一條標準:
1. 預計今后3年或者一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成熟個體數將持續至少減少25%,或者
2. 觀察、設想或者推斷成熟個體數和種群結構以如下任何一種形式(a-b)持續衰退:
種群結構符合以下任何一條
(i). 估計不存在成熟個體數超過50的亞種群,或者
(ii). 至少90%的成熟個體存在于一個亞種群中;
b. 成熟個體數極度波動。
D. 推斷種群的成熟個體數少于50。
E. 定量分析表明今后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野外絕滅的機率至少達到50%。
a.
瀕危(EN)
當一分類單元未達到極危標準,但是其野生種群在不久的將來面臨絕滅的機率很高,即符合以下標準(A
- E)中任何一條標準時,該分類單元即列為瀕危:
A. 種群數以如下任何一種形式減少:
1. 根據(和特別由于)以下任何一方面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原因明顯可逆、可被認識、并已終止,種群數至少減少70%:
a.
b.
c.
d.
e.
直接觀察
適合該分類單元的豐富度指數
占有面積、分布區的縮小和/或棲息地質量的衰退
實際或者潛在的開發水平
由于引進的外來生物、雜交、疾病、污染、競爭者或者寄生生物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2.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a)-(e)任何方面的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原因可能還未終止或被認識或可逆,種群數至少減少50%;
3.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b)-(e)任何方面的資料,推斷或者猜測,今后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種群數至少減少50%;
4.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a)-(e)任何方面的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包括過去和將來的任何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其減少原因可能還未終止,種群數至少減少50%。
B. 符合B1(分布區)、B2(占有面積)其中之一或同時符合兩者的地理范圍:
1.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分布區少于5000km2,并且估計符合以下條件a-c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5個地點;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13
(iii). 棲息地的面積、范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2.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占有面積少于500km2,并且估計符合以下條件a-c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5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范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C. 推斷種群的成熟個體數少于2500,并且符合如下任何一條標準:
1. 預計5年或者二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成熟個體數將持續至少減少20%,或者
2. 觀察、設想或者推斷成熟個體數和種群結構以如下(a-b)至少一種形式持續衰退:
種群結構符合以下任何一條:
(i). 推測不存在成熟個體數超過250的亞種群,或者
(ii). 至少有95%的個體都存在于一個亞種群中;
b. 成熟個體數極度波動。
D. 推斷種群的成熟個體數少于250。
E. 定量分析表明今后20年或者五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野外絕滅的機率至少達到20%。
a.
易危(VU)
當一分類單元未達到極危或瀕危標準,但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后,其野生種群面臨絕滅的機率較高,即符合以下任何一條標準(A - E)時,該分類單元即列為易危:
A. 種群數以如下任何一種形式減少:
1. 根據(和特別由于)以下任何一方面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其減少原因明顯可逆、可被認識、并已終止,種群數至少減少50%:
a.
b.
c.
d.
直接觀察
適合該分類單元的豐富度指數
占有面積、分布區的縮小和/或棲息地質量的衰退實際或者潛在的開發水平
14
e. 由于引進的外來生物、雜交、疾病、污染、競爭者或者寄生生物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2.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a)-(e)任何方面的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過去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其減少原因可能還未終止或被認識或可逆,種群數至少減少30%;
3.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b)-(e)任何方面的資料,推斷或者猜測,今后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其減少原因可能還未終止或被認識或可逆,種群數至少減少30%;
4. 根據(和特別由于)A1以下(a)-(e)任何方面的資料,觀察、估計、推斷或者猜測,包括過去和將來任何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最大值為100年),其減少原因可能還未終止,種群數至少減少30%。
B. 符合B1(分布區)、B2(占有面積)其中之一或同時符合兩者的地理范圍:
1.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分布區少于20,000km2,并且估計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10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范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2. 估計一分類單元的占有面積少于2000km2,并且估計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任何兩條:
a. 嚴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10個地點;
b. 觀察、推斷或者設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續衰退: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棲息地的面積、范圍和/或質量
(iv).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v). 成熟個體數;
c. 以下任何一方面發生極度波動:
(i) 分布區
(ii) 占有面積
(iii) 地點或亞種群的數目
(iv) 成熟個體數。
C. 推斷種群的成熟個體數少于10,000,并且符合如下任何一條標準:
1. 預計今后10年或者三個世代內(取更長的時間, 最大值為100年),成熟個體數將持續至少減少10%,或者
2. 觀察、設想或者推斷成熟個體數和種群結構以如下至少一種形式(a-b)持續衰退:
a. 種群結構符合以下任一形式:
15
(i) 估計不存在成熟個體數超過1000的亞種群,或者
(ii) 所有個體都存在于一個亞種群中;
b. 成熟個體數極度波動。
D. 種群非常小,或者受到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的限制:
1. 推斷種群的成熟個體數少于1000;
2. 種群的占有面積(典型的是小于20km2)或者地點數目(典型的是少于5個)有限,容易受到人類活動(或者由于人類活動造成影響力增加的隨機事件)的影響,在未知的將來,可能在極短時間內成為極危分類單元,甚至絕滅。
E. 定量分析表明今后100年內,野外絕滅的機率至少達到10%。16
附錄1:不確定因素
紅色名錄標準必須根據可獲得的有關數量、趨勢、分布的證據應用于一分類單元。如果一分類單元受到明顯威脅,例如唯一已知棲息地被破壞,即使沒有該分類單元生物現狀的直接信息,也可以證明它屬于受威脅等級。所有這類案例中,都有不確定因素與可獲得的信息以及獲得方式相關聯。這些不確定因素可分為自然可變性、語義含糊和測量錯誤(Ak?akaya 等,2000)。這部分提供了使用本標準時識別和處理不確定因素的指南。
自然可變性由物種的生活史和棲息環境總在隨時間而變化這一事實所引起。每一個參量都有一個特定時間和空間比例尺,因此這種變異對本標準的影響是有限的。語義含糊由術語定義的模糊和不同評估者使用不一致的術語所引起。我們盡管試圖使本標準中所用的術語精確化,但在有些情況下總會不可避免地降低一般性。測量錯誤經常是不確定因素產生的最大的原因。它的產生是由于缺乏有關標準中所用參數的精確信息,這可能是因為估計價值有錯誤或缺乏有關知識。但如果獲得更多數據,測量錯誤可能會減少或消除。詳細情況可參見Ak?akaya et al.(2000)和Burgman et al.(1999)。
其中一個最簡單的描述不確定因素的辦法是指定一個最好的估計值和一個可變值范圍。最好的估計值本身可能就是一個范圍,但無論如何它總應該在這個可變值范圍以內。當數據非常不確定時,最好的評估范圍可能就是這個可變值范圍??捎脕斫⒖勺冎捣秶姆椒ǘ喾N多樣。它可以建立在置信區間、唯一的一個專家的意見和一組專家的共同意見的基礎之上。不管應用的是哪種方法,都應在文件中注明。
解釋和應用不確定數據時,對危險和不確定因素的參數選擇及其態度起著重要作用。態度有兩個組成部分。首先,評估者需要考慮評估時是否包括可變值全范圍或是否排除極端估計值(爭議容忍度)。爭議容忍度低的評估者會包括全部評估值,從而增加不確定性,而爭議容忍度高的評估者會排除極端值而減少不確定性。第二,評估者需要考慮是否對危險有預防或依據證據的態度(危險容忍度)。如果不能肯定一分類單元不受威脅,持預防態度者都會將其歸入受威脅等級;而持依據證據態度者只會在有足夠證據證明一分類單元受威脅的情況下才將其歸入受威脅等級。評估者在應用這一標準時,應抵制依據證據的態度而采取預防但現實的態度。例如使用可變值的較低范圍,而非最好估計值來確定種群大小,特別是當其正在波動時。所有態度都應作明確成文記錄。
使用一個點估計(即單個的數量值)的評估會得到唯一的紅色名錄瀕危等級。然而,當每一個參數都有可變值范圍時,應用此標準所進行的評估可獲得一個等級范圍,它反映了數據中的不確定因素。基于特定的對不確定因素的態度而得到的唯一等級,必須總是與所滿足的標準列在一起??勺冎档燃壍姆秶仨氃诔晌闹凶⒚鳎ㄒ姼戒?)。
當數據不確定以至任何等級都顯得可變時,就應劃為“數據缺乏”等級。但重要的是,認識到這一等級意味著數據不足以確定該分類單元所面臨的威脅程度,而不是對該分類單元認識不足。盡管“數據缺乏”不屬于受威脅等級,但它顯示了獲得更多關于一分類單元的信息并確定其正確等級的必要性,而且也要求成文時包括所有可用信息。
附錄2:世界物種紅色名錄瀕危等級和標準的引用
為更好地應用紅色名錄瀕危等級及標準引用的統一格式,建議使用下列引用形式:1. 紅色名錄瀕危等級可寫成如下完整或縮略形式(翻譯成其他語言時,縮略形式應遵循英語文件)
絕滅Extinct (EX)野外絕滅Extinct in the Wild (EW)極危Critically Endangered (CR)瀕危Endangered (EN)易危Vulerable (VU)近危Near Threatened (NT)無危Least Concern (LC)
17
數據缺乏Data Deficient (DD)未予評估Not Evaluated(NE)
18
2. 第V部分《極危、瀕危及易危的標準》中有一個標準和亞標準字母數字分層的編號系統。這些標準和亞標準(所有三種水平)形成了一個紅色名錄評估的完整部分,所有這些作為指定受威脅等級的標準必須在瀕危等級之后詳細說明。易危之下包含標準A-C和D,該分層目錄的第一個水平用數字(1 - 4)標明,達到一個標準以上的用“+”隔開。第二水平用字母(a - e)標明,上述均不帶標點符號。標準B和C的第三水平涉及到羅馬數字(i-v)的使用, 它們應置于圓括號中(前面的字母和圓括號前半部分沒有空格)。如果列出了一個以上,就用逗號隔開。達到一個標準以上的用分號隔開。下面是這種用法的例子:
EX
EN B1ac(i, ii, iii)
CR A 2c+3c; B1ab(iii)
EN B2ab(i,ii,iii)
EN A1c; B1ab(iii);C2a(i)
EN B1ab(i,ii,v)c(iii,iv); B2b(i)c(ii,v)
CR A1cd
EN A2c;D
CR D
VU C2a(ii)
EN B2b(iii)c(ii)
VU B1ab(iii)+2ab(iii)
VU A2c+3c
VU D1+2
VU D
EN A2abc+3bc+4abc; B1b(iii,iv,v)c(ii,iii,iv)+2b(iii,iv,v)c(ii,iii,iv)
附錄3:列入IUCN紅色名錄分類單元的成文要求
每一個提交評估納入《世界物種紅色名錄受危脅物種》TM的物種都至少要求有以下信息:
學名,包括有關命名的詳細信息
英文名和其他廣泛使用的俗名(指明每個名字的語言類型)
紅色名錄瀕危等級和標準
分布國家(包括大國家的分區亞單位,例如美國的州和海外領地,例如遠離大陸的島嶼)
?
?
?
?
? 對于海洋物種,其出現的漁業區應作記錄(見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確定的漁業區/themes/ssc/sis/)
? 對于內陸水生物種,需要指明分布的水系、湖泊等的名字
? 地理分布圖(分布區)
? 列入名錄的理由(包括所有的與標準及其域值有關的數字數據、推論、或不確定性)
? 目前的種群趨勢(增加、減少、穩定或未知)
? 棲息地偏好(全球土地覆蓋特征(GLCC)區劃的修改版本,其電子版本可從/themes/ssc/sis/下載或向redlist@索取)
? 主要的致危因素(需要指明過去、目前和未來的致危因素,并需要使用標準的致危因素劃分方法,這些方法可以從SSC網站或上述email地址獲?。?
? 保護措施(包括指明過去、目前和未來的保護措施,并需要使用標準的保護措施劃分方法,這些方法可以從SSC網站或上述email地址獲?。?
19
?
?
?
?
分類單元的紅色名錄等級狀況的變化情況,以及為什么有這些變化
數據來源(文獻詳細信息;包括未正式發表的來源和個人的信息)
評估者的姓名和聯系地址
列入世界物種紅色名錄以前,所有的評估都應該經至少兩個紅色名錄權威成員審查。紅色名錄權威是由IUCN/SSC主席指定,常常是專家組的一部分人組成。評估者的名字在每一個評估中都應出現
除需要以上最低限度的成文要求外,如果可能還應提供以下信息:
? 如果評估使用的是數量化分析(即標準E),數據、推測和結構公式(例如使用了種群生存力分析)應該作為一部分包括在文件中
? 對于已經絕滅或野外絕滅的分類單元,要求有額外的文件表明絕滅的有效時日、引起絕滅的可能原因以及為尋找該分類單元已經開展的調查細節
? 對于列在近危的分類單元,列入名錄的理由需要討論其幾乎滿足的標準或強調該分類單元的原因(例如它們依賴于正在采取的保護措施)
? 對于列在數據缺乏的分類單元,文件需要包括所有的僅有信息。
評估可以使用RAMAS? Red List軟件包的版本2.0(Ak?akaya and Ferson 2001)。該程序可以根據世界物種紅色名錄標準,給分類單元分配紅色名錄等級,它的一個優點是能夠明確地處理數據中的不確定性。該軟件抓住了上述成文要求的大多數信息,但是對于某些情況,信息應該用其他形式報告。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 如果用的是RAMAS? Red List生成的名錄等級,應予以說明。
? 不確定的數值應作為最佳估計值、可變值范圍或區間輸入程序。(見RAMAS? Red List使用手冊或幫助文件中詳細說明不確定數據的部分)
? 對危險和不確定因素的態度(也就是爭端容忍度、危險容忍度和證明責任)都預先設定在中間值。這些設定的任何變化都應予以記錄并作合理性分析,特別是在預設置的是較低的情況
? 分級的結果依不確定因素而可定為單一的等級和(或)一可變的等級范圍,在這種情況下,應采取以下方法(程序通常會在“結果”窗口中自動指出):
? 如果合理等級的范圍包括了兩個或更多的受威脅等級(例如從極危到易危)且沒有指定優先等級,防預性的方法就是取該范圍內的最高等級,在上例中就是極危。這種情況下,應記錄合理等級的范圍,并指出是堅持了預防的原則以區別于下一個事例。建議同時附上注釋,例如EN(CR—VU)。
? 如果指出了合理等級的范圍和優先等級,評估文件中應指出該范圍,例如EN(CR—VU)。
? 程序給出了用于評估的標準(見“狀況”窗口)。然而當數據不確定時,標準就是大致的,有時根本就不決定標準。這種情況下,評估者或審定人應運用結果來決定或修正符合的標準或亞標準。以這種方法獲得的評估標準應在“評論”欄中清楚指明(要想獲得本問題的更多指南,請參看RAMAS? Red List的幫助菜單)。
? 如果指出的優先等級是無危,但合理等級的范圍達到了受威脅等級,可將其列入“近?!钡燃?,同時應記錄劃定等級達到受威脅范圍的標準。
? 所有用RAMAS? Red List完成的評估都需要提交RAMAS紅色名錄輸入文件(*.RED 文件)。
對世界物種紅色名錄的分類單元所作的新的全球評估或重新評估,都應該提交給IUCN/SSC紅色名錄項目官員,以便經同行審評后加入到將來的世界物種紅色名錄TM新版本中。在SSC專家網絡提交的信息,最好使用物種信息服務(SIS)數據庫。其他來源的提交方式可以是電子文件;最好能夠使用RAMAS? Red List程序制作的文件,或者Microsoft Office 97 (或其他更早版本)的程序,例如Word, Excel或Access。信息可以提交到:
IUCN/SSC Red List Programme, IUCN/SSC UK Office, 219c Huntingdon Road, Cambridge, CB3 0DL, United
20
Kingdom, Fax: +44 (0) 1223-277845; Email: redlist@.
要想獲得有關IUCN紅色名錄標準、文本格式(包括所使用的標準)或評估呈遞書更多的解釋或信息,請與以上IUCN/SSC紅色名錄項目辦事處地址聯系。
文獻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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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 Applied Biomathematics,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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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field, S., Lusty, C. and MacKinven, A. 1998. The World List of Threatened Trees. World Con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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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已是實際尺寸
21
[編輯本段]簡介
1.1 IUCN物種瀕危等級 IUCN全稱是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rvation of Naturean Natural Resource(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1948年10月建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然保護團體。至1994年底,126個國家中的100個政府和550個非政府團體在IUCN憲章上簽字。IUCN自60年代開始發布瀕危物種紅皮書(Red Data Book)。根據物種受威脅程度和估計滅絕風險將物種列為不同的瀕危等級。IUCN根據所收集到的可用信息,并依據IUCN物種存活委員會的報告,編制全球范圍的紅皮書。
[編輯本段]目的
IUCN發布瀕危物種紅皮書有3個目的:1)不定期地推出瀕危物種紅皮書以喚起世界對野生物種生存現狀的關注;2)提供數據供各國政府和立法機構參考;3)為全球的科學家提供有關物種瀕?,F狀和生物多樣性基礎數據。
[編輯本段]
中國國家瀕危物種紅皮書 最初IUCN瀕危物種紅皮書僅包括陸生脊椎動物,后來,紅皮書開始收錄無脊椎動物和植物,內容逐年增加,逐步發展為IUCN瀕危物種名錄紅色名錄。一些國家也開始編制國家瀕危物種紅皮書。我國在1996年開始出版中國瀕危植物紅皮書,1998年出版了中國瀕危鳥類紅皮書、中國瀕危兩棲爬行類動物紅皮書和中國瀕危獸類紅皮書。
22
[編輯本段]評價標準
IUCN年早期使用的瀕危物種等級系統包括滅絕、瀕危、易危、稀有、未定和欠了解。上述標準存在很大的主觀性。在60年代和70年代,編寫瀕危動物紅皮書是由一位作者來完成的,編寫瀕危標準尚容易掌握。但是80年代以來,編寫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時由許多作者來完成,因此,迫切需要一套客觀的瀕危物種評價標準。
1984年IUCN物種生存委員會召開了題為“滅絕之路”的研討會,分析了當時的瀕危物種評價標準的不足之處,探討了瀕危物種評價標準的修訂問題,但沒有對如何修改達成一致的方案。1991年,Mace和Lande第一次提出了根據在一定時間內物種的滅絕概率來確定物種瀕危等級的思想,隨后,人們在一些生物類群中嘗試應用了Mace-Lande物種瀕危等級。1994年11月IUCN第40次理事會會議正式通過了經過修訂的Mace-Lande物種瀕危等級作為新的IUCN瀕危物種等級系統1996年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應用了Mace-Lande物種瀕危等級作為物種瀕危等級劃分標準。
[編輯本段]
Mace-Lande物種瀕危等級定義了8個等級:1)滅絕:
如果1個生物分類單元的最后一個個體已經死亡,列為滅絕。
2)野生滅絕:
如果1個生物分類單元的個體僅生活在人工栽培和人工圈養狀態下,列為野生滅絕。
3)極危:
野外狀態下1個生物分類單元滅絕概率很高時,列為極危。
4)瀕危:
1個生物分類單元,雖未達到極危,但在可預見的不久將來,其野生狀態下滅絕的概率高,列為瀕危。
5)易危:
1個生物分類單元雖未達到極?;驗l危的標準,但在未來一段時間中其在野生狀態下滅絕的概率23
較高,列為易危。
6)低危:
一個生物分類單元,經評估不符合列為極危、瀕?;蛞孜H我坏燃壍臉藴剩袨榈臀?。
7)數據不足:
對于1個生物分類單元,若無足夠的資料對其滅絕風險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評估時,可列為數據不足。
8)未評估:
未應用有關IUCN瀕危物種標準評估的分類單元列為未評估(見附圖表)。Mace-Lande物種瀕危等級中的低危又分為3個亞等級:
1)依賴保護:
該分類單元生存依賴對該分類類群的保護,若停止這種保護,將導致該分類單元數量下降,該分類單元5年內達到受威脅等級。
2)接近受危:
該分類單元未達到依賴保護,但其種群量接近易危類群。
3)略需關注:
該分類單元未達到依賴保護,但其種群數量接近受危類群。
[編輯本段]
1.2 CITES附錄等級到1994年底,126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
1973年,為了控制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簽署了瀕危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CITES管制的國際貿易野生動植物物種分別列入CITES附錄1、附錄2和附錄3。相對IUCN瀕危物種等級標準,CITES附錄標準相對寬松。列入附錄1,附錄2和附錄3的瀕危物種是根據其生物學現狀和貿易現狀決定的,稱之為Berne標準。列入附錄1的瀕危物種標準與IUCN瀕危物種等級中的瀕危等級標準相同;列入附錄2的瀕危物種標準與IUCN瀕危物種等級中易危等級標準相似,近年來,CITES在致力于修訂CITES附錄標準,但是修訂工作面臨著技術困難和政治矛盾。
CITES附錄1標準
24
根據CITES公約,“附錄1應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貿易影響而有滅絕危險的物種”。當1個物種滿足下列標準的一項時,被認為有滅絕的危險:
1)野生種群小,并種群具有下列特征之一:①依據觀察、推測或估計種群數量或棲息地面積下降和質量下降;②僅存在1個單個種群;③在1個或多個生活史階段,大多數個體集中在某一亞種群內;④種群數量出現大幅度波動;⑤物種的生物學特征或行為學特征可能導致物種容易滅絕。
2)野生種群分布面積狹域,如①物種的棲息地破碎或物種的個體僅在極少數地點發現;②物種分布面積大幅度縮小或亞種群數大幅度波動;③由種群生物學或行為(包括遷徙)導致物種高度易危;④依據觀察、推測或估計,種群分布面積、亞種群數目、個體數、棲息地面積或質量以及個體的生殖能力呈下降趨勢。
3)野外種群數量下降,如物種的棲息地面積或質量下降,由于人們的商業開發、病原體、競爭者、寄生物、捕食者、雜交和外來引入種的作用以及毒素和環境污染物影響,個體生殖能力下降。
4)5年內該物種種群現狀很可能出現以上所列標準中的一項或多項。
CITES附錄2標準
根據CITES公約,“附錄2應包括所有那些目前雖未瀕臨滅絕,但如對其貿易不嚴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能變成有滅絕危險的物種”。列入附錄2的物種不一定是目前瀕臨滅絕的物種,只要有跡象表明某一物種可能滅絕,則應將其列入CITES附錄2。例如:
1)除非1個物種的貿易受到嚴厲控制,否則該物種的生存將會受到威脅。
種群數量已經減少到可能威脅其生存的水平。
2)人們已知、推測或估計得出,對1個物種的商業利用已經長時間超出可永久維持的水平,或者, 根據CITES公約,CITES附錄2還應包括為了有效管制CITES附錄1物種的貿易國際,而必須加以管理的其它物種。當1個物種滿足下列標準之一時應列入附錄2:
分。
1)1個物種標本與列入CITES附錄2或附錄1的某一物種的標本非常相似,即使專家也難以區 2)1個物種所隸屬的分類單元中的大多數種類被列入公約附錄2或附錄1之中,該物種也必須列入附錄2,以有效地控制其它種類的標本貿易。
CITES附錄3標準
根據CITES公約,“附錄3應包括任一成員國認為屬其管轄范圍內,應進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開發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員國合作控制貿易的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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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家標準 一個國家對其生物資源擁有主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已經立法保護野生生物資源。各國對瀕危物種保護等級的劃分標準不一致。有時,等級劃分標準不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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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美國瀕危物種法案瀕危物種等級
1973年美國總統里根簽署了美國瀕危物種法案。根據該法案,如果1)1個物種的棲息地正在受到破壞;2)1個物種受到過度的開發;3)由于捕食和疾病,物種的數量下降;4)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足以保護這種物種;5)存在其它危及物種生存的自然或人為因素。美國內務部部長可以根據美國魚與野生動物管理局的建議將1個物種列為瀕危物種。美國瀕危物種法案的物種瀕危等級分為“瀕危”和“受脅”兩大類。如果1個物種在它的分布區面臨滅絕的威脅,則列為瀕危物種,如果l個物種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將面臨滅絕,則列為受脅物種。1個物種一旦被列為瀕危或受脅,美國瀕危物種法案要求為該物種制定1個恢復計劃,執行這個恢復計劃,直到該物種恢復到成功地脫離瀕危或受脅狀態為止。從1973年開始,美國每年大約有40個物種被列為瀕危或受脅物種,僅18個物種從瀕危降為受脅,或完全從瀕危物種名錄剔除。2.2 中國瀕危物種紅皮書瀕危物種等級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等級
中國動物紅皮書的物種等級劃分參照1996年版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根據中國的國情,使用了野生滅絕(Ex)、絕跡(Et)、瀕危(E)、易危(V)、稀有(R)和未定(I)等等級(汪松,1998,汪松等,1998)。中國植物紅皮書參考IUCN紅皮書等級制定,采用“瀕?!?、“稀有”和“漸危”3個等級。1)瀕危:物種在其分布的全部或顯著范圍內有隨時滅絕的危險。這類植物通常生長稀疏,個體數和種群數低,且分布高度狹域。由于棲息地喪失或破壞、或過度開采等原因,其生存瀕危。2)稀有:物種雖無滅絕的直接危險,但其分布范圍很窄或很分散或屬于不常見的單種屬或寡種屬。3)漸危:物種的生存受到人類活動和自然原因的威脅,這類物種由干毀林、棲息地退化及過度開采的原因在不久的將來有可能被歸入“瀕?!钡燃?。
1988頒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使用了兩個保護等級。中國特產稀有或瀕于滅絕的野生動物列為一級保護,將數量較少或有瀕于滅絕危險的野生動物列為二級保護動物。由于科學研究、引種馴化等目的需要獵捕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時,需要經過國家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準。由于科學研究、引種馴化等目的需要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時,需要經過省級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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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關于物種瀕危等級的思考 物種瀕危等級是一個科學問題。由于物種是一個有爭議的概念。各個生物類群生物學特征的差異,人們對物種的分布現狀和數量,乃至物種生物學的知識欠缺,導致了確定物種瀕危等級的困難。但是,目前最突出的問題一個是,能否用一個標準來劃分不同的生物類群?物種瀕危等級如何與保護優先序掛鉤?
3.1 物種瀕危等級的科學標準
人們一直期望建立一個客觀的評價物種瀕危等級的標準。Mance-Lande物種瀕危標準是目前應用較為廣泛、影響較為深遠的物種瀕危標準。這個標準提出以后,經過反復的討論修改。但是,ManceLande物種瀕危標準在實際應用中遇到了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不同的動物類群能否應用同一瀕危標準尺度的問題。例如,按照Mance-Lande物種瀕危標準,如果1個物種的個體數目少于26
200時,物種為瀕危。這一條標準對哺乳動物來說成立,但是對于魚類來說,200尾魚顯然數量太少,有些魚類的數量少于幾萬條時即為瀕危。對不同生物類群物種的棲息地面積,也很難用同一棲息地面積標準來測試物種是否瀕危。
Mance-Lande物種瀕危標準中假定,當1個物種的成熟個體死亡率高時,物種的滅絕概率亦高。這一假定只對那些“K-對策”物種適用,而對那些“r-對策”物種不適用。因為“K-對策”物種的種群數量穩定在環境負載量上下,而“r-對策”物種的種群數量存在較大波動。另外,對于那些具有高生長速率、高繁殖潛力、性成熟早的物種而言,成熟個體死亡率高并不意味著物種的滅絕概率高。即使這些物種的成熟個體死亡率高,也不能將這些物種定為瀕危。有時,為了利用生物資源,常常需要從種群中捕獲成熟個體,如人們常常捕撈有些魚類50%以上的成熟個體。按Mance-Lande物種瀕危標準,規定這些被捕撈的魚類為受脅物種。事實上,對于繁殖力高的物種,經過較長時間的捕撈,不一定危及其生存。因此,我們應當繼續探討瀕危物種等級標準。
3.2 瀕危物種保護的優先序
物種的瀕危等級與物種保護優先序是掛鉤的。如我國一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包括一些中國特有物種、孑遺物種和亞種,如大熊貓、白鱀豚、華南虎和朱鹮等。瀕危物種保護受經費的制約。有限的資源應優先投入到一些應優先受到保護的物種。那么,哪一些瀕危物種優先列為受保護物種呢?于是,人們提出了物種保護的“優先序”。但是,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在上圖所示的一個分類系統中,有6個假想的物種:A、B、C、D、E和F??梢杂貌煌姆椒y度這些物種之間的進化特有性。物種F代表的信息量等價于物種A、B、C、D和E的總信息量,應當受到優先保。
Erwin(199)提出了一個相反的觀點,他認為應當重點保護生物系統進化樹上的那些“分枝末梢”,以保存生物的進化潛力。生物系統進行樹上那些代表古老、孑遺生物的分枝已經停止了進比,如圖中的E,因而,這些分枝失去了保護的價值,我們應當更重視分枝α的保護。以靈長類為例,兩種不同的觀點反映了不同的保護對策。依照第一種觀點,我們應當投入相等的資源來保護靈長類進化樹上的每個分枝,而依照Erwin的觀點,我們應當將資源更多地投入猩猩類的保護。按照Erwin的觀點,那些孑遺物種是不同值得保護的。
保護生物學是一門發展中的學科。有關瀕危物種的等級劃分,物種的保護優先序與物種瀕危等級之間的關系,人們仍在深入研究之中。在這個領域,將不斷地有的新的理論和新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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