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發(作者:稻草人讀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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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爾關于“此在”的含義
作者:康偉
來源:《西部論叢》2018年第12期
摘 要:海德格爾是現代西方哲學中存在主義的著名代表人物,他以“此在”即“我的存在”為本體,反對一切主客二分,實現了對傳統形而上學中的主體與客體矛盾對立的一種拒絕,以特有的方式敞開存在者的存在,使人與世界統一起來,開拓了哲學研究的新領域。“此在”是海德格爾哲學體系的基石,此在的基本機制是“在世界中存在”,在世存在又是“此在”的核心,此在在本原上是以現身、領會、沉淪三種方式展開而存在,“沉淪“是此在在世的一種主要方式。
關鍵詞:此在 沉淪 優先地位
“此在”提出的哲學問題是現代西方哲學中一個令人關注的焦點。在海德格爾看來,多年來存在問題之所以一直蔽而不明,是因為傳統形而上學的迷誤所致。傳統形而上學突出了人的主體性,對促成以主體征服客體為特征的西方文明的發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傳統形而上學同時突出了主體與客體的矛盾,致使人與世界的原初統一遭到破壞。
一、“此在”及其“優先地位”
(一)此在
1.此在的含義
“此在”是海德格爾哲學中的基本概念。他稱萬物和眾生為“在者”,稱人是“眾多在者中的一個在者”,人的在被叫做“此在”。他說:“此在,也就是說,人的在”,這里他“此在”和人等同起來。海德格爾將人稱為“此在”,是想強調它是存在論層次上的存在,或者說,是就人特殊的存在方式來規定人,以此與傳統絕對人的定義如理性的動物、理性的存在者、勞動的動物等區別開來,而海德格爾對人的規定則是從可能性出發,因為人的本質就在于“它所包含的存在向來就是它有待去是的那個存在”。
2.此在的特質
海德格爾認為,此在(即人)有兩項特質:
(1)此在不是現成擺在那里的東西
無論把此在描述為什么東西,總窮盡不了它的存在。因為此在只要存在著就對自己的存在有所領會、有所作為、有所改變,人并非先是一個存在者,然后再去領會自己的、他人的和它物的存在,并對存在有所作為。人之為人,倒在于他就先領會著他的存在,領會到一切事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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