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發(作者:中級工程師論文)

漢字:漢字,就是記錄漢語的書寫符號系統,是擴大漢語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交際功能的輔助工具。
漢字學:漢字學是以漢字為研究對象,以探討漢字的起源、性質、結構和發展規律,探討漢字形、音、義之間的關系以及漢字之書寫、正字法等為內容的一門學科。
六書:六書最早見于《周禮·地官·保氏》,但六書說作為漢字構造條例,是由漢代學者總結出來的。漢代解釋六書有三家,即班固、鄭眾和許慎。《說文解字》的出現是六書理論完全成熟的標志,六書說的具體內容包括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說文》四大家:清代以研究《說文解字》著稱的四位學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簡稱《段注》),桂馥《說文解字義證》,王筠《說文釋例》、《說文句讀》,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說文學:指以《說文解字》為主要研究對象的一門學問。因為包括古代文字學的主要內容,也成為文字學的代名詞。
許慎:東漢時期著名的經學家、文字學家,主要著作有《五經異議》、《說文解字》等。《說文解字》是中國第一部據形說義的有系統的字書,對后世影響深遠。
三書說:現代學者唐蘭主張將漢字的結構歸納為象形、象意、形聲三種,將指事字并入象形,將《說文》歸納的會意字改為象意字,去除了假借和轉注,稱為三書說。后來文字學家裘錫圭主張將漢字結構歸納為表意、形聲、假借三種,也稱為三書說。陳夢家三書說主張將漢字結構歸納為象形、形聲、假借,是在對唐蘭三書說的批判基礎上建立的。
四體二用說:“四體二用說”由清代戴震提出。
第一,六書是戰國秦漢間人根據當時所能見到的文字材料(主要是小篆)歸納出來的文字條例,它不能全部解釋古文字,也不能全部解釋今文字。
第二,“六書”中的各書并不在同一個平面上。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能夠直接構造新字,屬于造字法;而轉注、假借不能直接構造新字,屬于用字法。所以清人提出“四體二用”說。
初文:文字學上指反映一個字造字本義的初始寫法,如“止”是“趾”的初文,“采”是“采”的初文。
右文說:是認為形聲字的聲旁都有表意作用的一種學說,由于形聲字的聲旁大多在右邊,所以稱作右文說。由北宋王圣美首先提出。
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畫成其物”就是將字形畫成它所代表的物體的模樣;“隨體詰詘”就是讓字的筆畫隨著物體的形狀而折屈,講的都是描繪實物形狀的意思。
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指事字以象形為基礎,通常都有一部分構件是象形字,所以,看到字形一般都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是謂“視而可識”;指事字的含義要通過特定的符號去提示人們,一般都要經過細心觀察才能理解這些符號的確切含義,是謂“察而見意”。
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意思是把幾個相關的字排比在一起,由它們的聯合形式而呈現出新字所指的含義。
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意思是說口語里中某個詞,書面上尚未有代表它的字,就借用一個同音的字,通過聲音去寄托它的意思。
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意思就是根據事類造字,再選取一個同音字來譬如讀音以配合成字。所以,形聲字都由兩個現成符號組合而成,其中一個表示新造字的意義或類屬,即一般所謂的意符或形旁;另一個表明它的讀音,即一般所謂的聲符或聲旁。
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謂“建類一首”,是指已造字與孳乳字具有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是指一組轉注字的意義完全相同,彼此可以互相注釋。
聲符:分析漢字形體的術語。除了形聲字的聲符外,還包括假借字和附畫因聲指事字、獨體形聲字,雙聲符字中具有表示語音作用的所有部件。
形符:分析漢字形體的術語。與聲旁相對。指和全字意義有關的字形部分,也就是指構成漢字的符號中聲符以外的所有符號
亦聲:亦聲是指一個會意字取了其中一個表意偏旁的讀音作為整個字的讀音,即這個偏旁除了表意之外,還兼有標音作用的現象。娶:從取,從女,取亦聲。駟:從四馬,四亦聲。
省聲:省聲是指形聲字的聲符有所省略的現象,有的將字形繁復或占面積太大的聲旁省去一部分,或省去聲旁的一部分,空出位置用于安置形旁,又或聲旁和形旁合用部分筆畫或偏旁
省形:文字學上指作為形聲字形符的字形有所省略的現象,有的是指形聲字的形符有所省略,或省去形符的一部分,空出位置用于安置聲旁。
甲骨文:商代的甲骨文,是我們目前所能見到的、形成體系的漢字中最古老的一種,它是以字寫、刻在龜甲或獸骨上而得名的。
甲骨四堂:甲骨四堂是指中國近代四位研究甲骨文的著名學者:羅振玉(號雪堂)、王國維(號觀堂)、郭沫若(字鼎堂)、董作賓(字彥堂)。著名學者陳子展教授在評價早期的甲骨學家的時候寫下“甲骨四堂,郭董羅王”的名句,這一概括已為學界所廣泛接受。
鐵云藏龜:《鐵云藏龜》是“殷墟”甲骨文歷史上的第一部著錄書,劉鶚輯
金文:金文是“吉金文字”的簡稱,主要指鑄或刻在銅器上的文字,因為古代稱銅為金,所以把銅器上的文字稱為金文。金文又稱鐘鼎文,款識。
金文編:容庚撰寫,是我國第一部完整的金文字匯和簡注字典,收字選擇精審,體例嚴謹,字形多依原字大小,學術態度謹慎。
籀文:舊說是周宣王時太史籀所著《史籀篇》中的文字,現在一般認為是指春秋戰國時期流行于秦國的大篆。
大篆:指春秋戰國時期流行于秦國一帶的文字,也叫籀文。廣義的大篆還包括商周時期的甲骨文、金文等。
小篆:指秦統一六國後,由李斯等整理大篆和六國文字而確立的秦國官方文字,也稱秦篆。
標準器斷代法:由郭沫若提出,首先選定從銘文可確定年代的青銅器作為標準器,以標準器銘文的人名事跡、文辭體裁、文字風格和形制花紋為依據去聯系那些不能從銘文斷代的青銅器,從而為更多的青銅器斷代。
六國古文:《說文》中的“古文”,是周秦間東土文字,即六國文字。
秦系文字:按照何琳儀觀點以系分法代替國分法,主要指以秦國文字為主的,具有秦國文字特點的一系文字。
簡帛文:簡指狹長的竹木片,帛指未經染色的縑帛,寫在竹木簡和縑帛上的文字就是簡帛文。
石鼓文:唐代初年在陜西出土的先秦時期十塊鼓形石上用大篆所刻的文字,稱為石鼓文,是中國現存最早的石刻文字。
玉石文:刻于玉石上面的石刻文,多為石刻文或盟書
陶文:釿印在陶埴上的陶文
貨幣文:錢幣上面的貨幣文,錢幣包括布幣、刀幣、圓錢、蟻鼻錢
璽印文:印章上面的璽印文
俗體文字:俗體字,又稱俗字。指的是古今以來通俗流行,而字形在當時來說并不符合規范的漢字,可以把它看作異體字的一種,別于正體字(或正字)而言。
古文字:指秦代小篆以前的文字,包括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戰國古文等。。
今文字:指漢代隸書以后的文字,包括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
小篆:以春秋戰國時期的秦系文字為基礎,吸收各國文字的優點整理而成的。
隸書:隸書可以分為秦隸與漢隸。秦隸形成于戰國末期,是由秦國的俗體發展而來的。
三體石經:曹魏正始年間用古文、篆書、隸書三種字體,刻了《尚書》、《春秋》兩部書,稱
為正始石經,又稱三體石經
熹平石經:東漢靈帝熹平年間,據蔡邕等奏,準正定六經文字所刻的碑石經文。有魯詩、尚書、周易、儀禮、春秋、公羊傳、論語等七種石經。
秦隸:又稱古隸,漢隸形成之前的隸書稱為秦隸,是由秦國文字的俗體作為基礎形成的。
漢隸:廣義的漢隸包括漢初的古隸和漢隸,狹義的漢隸指形成于西漢中晚期的漢隸,篆書形體歸于消失,波磔的開張由豎伸變為橫展。
隸變:指發生秦漢時期由秦國篆文、六國古文演變為隸書的過程。這一過程成為古今文字的分水嶺。
隸定:指用隸書(后來也包括楷書)轉寫戰國以前古文字的過程。
八分書:漢字的一種字體,跟“隸書”相近。這種字體,一般認為左右分背,勢有波磔,故稱“八分”。
漢隸的別稱。魏晉以后的楷書稱為「隸書」,為避免混淆,稱當時通行且有波磔的漢隸為「八分」。
草書:草書包括章草和今草,具有筆畫連帶、結體簡化的特點。
章草:章草是隸書的快寫,實際上由秦隸中的草書因素發展起來,具有筆畫牽帶和連綿借讓的特點,是一種輔助性書體
今草:今草由章草發展而來,也可以稱之為楷書的草寫,承襲了章草的牽絲引帶寫法,由字字獨立發展到字字相連屬,盡去章草的波磔,變章草的橫勢為豎勢。
楷書:楷書是今天我們通行的正體字,由漢隸發展而來,大致出現于漢末魏初,成熟于東晉。
行書:行書是楷書的快寫,它的取名從“民間最為流行的書體”而來,是介乎楷書與草書之間的一種書體,易識易認,簡易快捷。
波勢:書法中指波磔之筆勢,波磔在書法中指右下捺筆,左撇曰波,右捺曰磔
古今字:古今字是指古今兩個時代先后產生的記錄同一個詞的兩種字形。先產生的叫古字,后產生的叫今字,兩者構成一對古今字。古今字的概念最早由東漢的鄭玄提出。
異體字:異體字是指形體相異,讀音、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其中最通行的一個稱為正體,其它的稱為異體(也稱為“或體”)。
通假字:“通假”是古書上出現的字形臨時借用現象。一個漢字記錄一個或幾個詞,通常是固定的。但由于種種原因,有的人在寫文章時棄本字不用,臨時借用了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去通融替代。這種現象就叫做通假。
繁簡字:繁簡字指一個字筆畫繁簡不同的兩種寫法,著眼于筆畫的多少,筆畫多者為繁體,筆畫少者為簡體,簡化字與被簡化字合稱為繁簡字。
同形字:同形字是指分別為記錄不同的詞所造的、在外形方面卻完全相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
同源字:同源字應該是指具有共同的造字之源的字,同源字之間的本質聯系是形義的關聯。
簡化:是漢字發展變化內部規律的一種,體現為漢字形體結構的簡化和文字數量的精簡。
聲化:漢字發展變化內部規律的一種,體現為假借的使用、為分擔假借字義項而造的形聲字和純表意字向形聲字的轉變。
訛變:古文字中的形體訛變,指的是古文字演變過程中,由于使用文字的人誤解了字形與原義的關系,而將它的某些部件誤寫成與它意義不同的其他部件,以致造成字形結構上的錯誤的現象。訛變往往發生在簡化、聲化的大趨勢下,所形成的新體或成為正體的異體甚至代替正體。
別字:別字是指把甲字誤寫為乙字,誤寫的乙字就是別字,別字不具有普遍性,不被社會接納和認同,是整個地寫別字,別字不會成為正體的異體,更不會取代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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