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7日發(作者:后天下之樂而樂上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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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變更(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撤換)
1、行政審批內容
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撤換變更
2、設定審批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八、九、十、十一條。
3、審批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
4、審批條件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1號)第五、八、九條的規定;
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條的規定;
3、《關于印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辦[2005]89號第八條);
4、《關于我省全面實行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的通知》(粵建管函[2005]149號)第二條。
5、申請材料
復印件均需企業蓋公章確認并提供原件核對:
復印件均需企業蓋公章確認并提供原件核對: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變更申請表》(一式二份);
2、變更申請報告,報告中要說明變更原因;
3、如重新進行施工招投標,提供施工中標通知書(復印件);
4、工程施工以直接發包方式選取施工單位的,應提供發包方式合法性證明材料:發包人的工商登記證明材料或提供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章確認的本次發包工程造價審核文件;
新選定施工單位的,提交資質證書復印件、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明材料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證明材料;
5、原施工合同中止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及變更后的施工合同(原件);
6、報質監、安監的相關申請材料,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相關制
度(經監理單位審核,總監簽“同意”意見);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到位: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經理提供《項目經理證》原件(留存在我局備查,待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歸還)和誠信手冊登記;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提供的崗位證或相應的培訓合格證和聘用備案手續以及管理手冊登記;有分包的需提交分包單位相關人員證件和管理手冊登記;
7、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6、申請表格
《湛江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變更申請表》;《湛江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變更申請表》可在湛江市建設局窗口免費領取。
7、審批申請受理機關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
1
8、審批決定機關
湛江市建設局
9、審批程序
申請——窗口受理(業務科室現場核實)、審批——發證。
10、審批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在8個工作日內行政許可決定。情況復雜的,經分管局長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
11、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本證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應予施工,逾期應辦理延期手續,不辦理延期或延期次數、時間超過法定時間的,本證自行廢止。
12、審批的法律效力
建設單位在領取變更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始建筑工程施工。
13、審批收費
無
14、審批年審或年檢
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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