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發(作者:如何治療焦慮癥)

包拯之甥文勛考
內容提要:文勛是北宋著名的篆書家,他是包拯之甥,同時與當時名流
蘇軾黃庭堅交往密切,本文對相關史實進行了考證,澄清了若干歷史疑誤。
關鍵詞:文勛包拯篆書
宋太祖立國,出于正定文字的需要,篆書隨同《說文解字》的重刊而受到
一定程度的重視。由南唐入宋的徐鉉、徐鍇兄弟是宋代篆書的代表人物,稍后有
鄭文寶、葛湍、申革輩擅名宋初;北宋中后期,楊南仲、陳晞、章友直、文勛、
王壽卿皆為篆書的一時之選。本文探討的主人公文勛是當時的篆書名家,字安國,
安徽廬江人。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由于包氏墓群的出土,才知道文勛是北宋名
臣包拯之甥。文勛不僅有著不凡的身世,而且與同時名輩蘇軾、黃庭堅、米芾、
李之儀、毛滂等均有交游,且留下不少篆跡。鑒于他在北宋書壇上的重要地位,
筆者以為有必要對他進行專門探討。
一、文勛生平仕履
1973年,位于安徽合肥市東郊大興集的包氏墓群重見天日,共出土六方墓
志,這是我們確定文勛身世的重要依據。相關信息如下[①]:
墓
款)
主撰志人書丹者篆蓋者下葬時間備注(文勛署
包拯吳奎楊南仲
癸酉日甥將侍郎守溫州瑞安縣令文勛篆蓋
文勛嘉祐八年(1063)八月
包拯妻董氏張田錢勰文勛
月二十有八日外生將仕郎守海州懷仁縣令文勛篆蓋
熙寧元年(1068)十一
包繶妻崔氏錢勰文及甫文勛紹圣二年(1095)十月
甲子承議郎充福建路轉運判官飛騎尉賜緋魚袋文勛篆蓋
包綬繼室文氏
月庚申
包綬
二月庚申
包永年
一日
文勛篆包拯墓志蓋
王璆張忠思張忠思崇寧二年(1103)十二
□休王盤宋□政和六年(1116)十
牛繼可馮若德馬清臣宣和二年(1120)七月十
其中有三方墓志由文勛篆額,可見文勛與包拯家族不同尋常的關系。從文勛
的署款可以看出,他在包拯墓志中自稱“甥”,在包拯妻董氏墓志中稱“外生”,
“甥”猶“生”也。“外甥”有三義,一是姊妹之子;二是女兒之子;三是姑之
子、舅之子、妻之弟、姊妹之夫。那么文勛與包拯到底是何種關系呢。這里得首
先說到包拯的女婿文効。《董氏墓志》記載:“二女,一適硤石縣主簿王向;一適
文効,皆仕族佳器。”《包拯墓志》記載:“□□□□□女適陜州硤石縣□□□□,
□□適國子監主薄文効,以公之薨,朝命效為保信軍節度推官,俾護喪歸。”文
効與文勛顯然有瓜葛,名字偏旁皆從“力”,當是同輩兄弟,由此可確定文勛與
文効同為包拯的晚輩,這就排除了第三種情況。既然文勛與文効同輩,因此文勛
不可能是包拯女兒之子。那么只存在一種可能,那就是文勛乃包拯姊妹之子。包
拯父名包令儀,其墓志至今未見,因此難以確定包拯兄弟姊妹的情況。近來有人
根據包拯與文彥博兩家三代的聯姻推測文勛是文彥博的兒子。[②]主要依據是
《包綬繼室文氏墓志》的記載:蓬萊縣君文氏,世為河東汾州人,河東節度使守
太師潞國公之女,今朝奉郎包公名綬之夫人也。天圣初,夫人王父、贈尚
書令兼中書令諱洎,與朝奉公王父、贈太保諱令儀,同官閣中,時潞國公與皇舅
樞密副使孝肅公諱拯、方業進士,相友甚厚。未幾,同登天圣五年甲科。逮嘉祐
間,繼以才猷,直至參知政事,而包氏、文氏仕契亦再世矣。嘗愿相與姻締,故
以夫人歸焉。包、文兩家三代由交往到聯姻的過程無疑是事實,但是文彥博世家
河東汾州,這與文勛的祖籍廬江相距甚遠。包拯老家今肥東縣解集鄉的大包村附
近有個叫“文集”的小鎮,廬江文氏當是指此。又按:包繶妻崔氏墓志書丹者為
文及甫,是文彥博第六子,其署款為“朝奉郎充集賢殿修撰權管勾西京留司御史
臺騎都尉賜紫金魚袋文及甫”,文及甫與文勛同時為崔氏書寫墓志,一稱甥,一
不稱甥,二人不是兄弟關系甚明。
廬江文氏有悠久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漢代興學治蜀的文翁。《華陽國志》
卷三記載:“孝文帝末年,以廬江文翁為蜀守,穿湔江口溉灌繁田千七百頃。是
時世平道治,民物阜康,承秦之后,學校陵夷,俗好文刻,翁乃立學,選吏子弟
就學,遣儁士張叔等十八人東詣博士,受七經,還以教授學徒,鱗萃蜀學,比于
齊魯,巴漢亦立文學,孝景帝嘉之,令天下郡國,皆立文學,因翁倡其教,蜀為
之始也。”由此可見文勛先祖的文德之盛。
文勛親屬能考知者尚有子文嘉謨。董逌《廣川書跋》卷五《韓明府碑》記載:
“往時文嘉謨作縣樓,架勅書于昌樂,榜為敕書,蜀中縣多作敕者。……嘉謨蓋
勛之子,勛有書名。不知?乃勅字,其子不能考古,誤以為勅。可不戒哉。”又《王
荊公文集》卷十八《題舒州山谷寺石牛洞泉穴》小序云:“皇祐三年(1051)九
月十六日,自州之太湖過懷寧縣山谷乾元寺宿,與道人文銳、弟安國擁火游石牛
洞,見李翶習之書,聽泉久之,明日復游,乃刻習之后。”孔凡禮認為此處“安
國”指文勛,實誤。[③]此一“安國”乃王安國,王安石弟。
文勛篆蓋的三方墓志前后時間跨度三十多年,這記錄了他大半生的經歷,他
一生大部分時間都任地方官。嘉祐八年(1063),文勛的官職是“將仕郎守溫州
瑞安縣令”,其后改知處州縉云縣。韓維《南陽集》卷十七有《守溫州瑞金縣尉
文勛可特授處州縉云縣令》。熙寧元年(1068)前后,任“將仕郎守海州懷仁縣
令”,稍后曾布接任。《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百二十五:“曾布熙寧二年九月二
十一日自海州懷仁縣令轉著作佐郎。”熙寧九年(1076)春,文勛升遷還朝。元
豐八年(1085)任湖州簽判。宋·薛尚功《歴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卷十三“右
敦銘得于王炎公明家藏墨本,其器舊藏永興軍駐泊都監曹侁家。治平改元(1065)
二月十五日,河南趙君章晦叔曾為釋其字云:‘某作寶敦,其萬年子孫永寶用。’
上一字不可讀。后于元豐八年(1085)七月廿五日,湖簽文安國于興倅廳與燕文
叔、于彥楚同觀。文安國云是達字,達從辵,而此從走,疑古文辵與走通用,是
為達字無疑矣。”元祐元年(1087),任“奉議郎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廳公事”并
“賜緋魚袋”,后轉太府寺丞。宋·鄧椿《畫繼》卷四:“文勛,字安國。元祐末
作太府寺丞,福建漕。”按:文勛任“福建漕”乃在元祐八年(1093)正月。《續
資治通鑒長編》卷四百八十“哲宗元祐八年正月丁酉(十九日)”:“太府寺丞文
勛為福建路轉運判官。”紹圣元年(1095),文勛篆《崔氏墓志》署云:“承議郎,
充福建路轉運判官,飛騎尉賜緋魚袋文勛。”宋·毛滂《東堂集》卷九《雙石堂
記》:“公乃為書告福建轉運判官文勛安國曰:‘吾當以雙石名吾堂,君有篆名,
請為我書之。’今所謂雙石堂也。(紹圣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通志》卷二
十一《職官二》“福建轉運司轉運判官”:“秦定、黃思、文勛、黃誥俱紹圣間任。”
宋·周輝《清波雜志》卷六:“又文勛除福建漕,陛對翌日,上問輔臣:‘記得有
藝。’蓋記其工篆學也。”據孔凡禮《蘇軾年譜》引嘉靖《廣東通志》卷九:“元
符三年(1100)十一月,文勛為廣南東路轉運判官。”[④]勛旋漕湖南,卒,山
谷作挽詞在崇寧二年(1103)。文勛來不及為卒于崇寧二年的包綬繼室文氏篆墓
志蓋,可證其卒年下限必在本年。至于生年,已無法考知,當與蘇軾年齡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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