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發(作者:寶貝成長語錄)

附件: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辦理程序
一、目的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體法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408號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
必須向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證;
為規范省環保廳對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審查和許可工作,制定河北省
環境保護廳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辦理程序以下簡稱程序;
二、證明材料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根據程序附一和附二的要求,提交有關符合危險廢
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所規定許可條件的申請和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應當詳實充分并合理組織,利于查閱;
三、審批程序
一受理
省環保廳收到申請材料包括證明材料后對申請是否屬于受理范圍、材料的完整性等進
行書面審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二公示
對已受理的申請,由省環保廳在我廳門戶網站對該項目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
三專家評審
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省環保廳依法制作行政許可特別程序告知書送達申請人,并負責
組織專家對受理的申請材料包括證明材料進行評審以及現場核查;
專家組應當提交關于申請材料評審和現場核查的意見;并起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草
案或不予頒發許可證的文件;
四審批
專家評審意見及初步審查意見,應當提交廳常務會議進行審定;
根據廳常務會議研究結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頒
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五制作頒發許可證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制作并頒發許可證;
四、審批時限
從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專家評審以及依法進行聽證等事項的,所
需時間不計在上述20個工作日內;
五、組織專家評審
一專家人數
專家組由3名組成,包括1名申請單位有關經營設施所在地環保部門推薦的專家;專家
評審應當推選1名專家任組長;組長應當具有3年以上評審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經驗;
二專家的構成
包括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專家應掌握和熟悉危險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具
有危險廢物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經驗,了解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設備、分析和環境監
測等相關知識;
三評審要求
專家應當依據固體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18484、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等法
律法規和標準的各項要求,將需要評審的內容列出清單,逐一評審;對列入全國危險廢物和
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項目,已經竣工驗收的,可適當簡化評審內容;
四評審方法
1.書面評審;審查有關環境監測報告,焚燒設施試焚燒方案及報告,設備性能檢測報告,
有關消防、建筑質量等的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等;
2.現場核查;查看有關經營情況記錄,現場運行情況,同時,應對照焚燒設施作業區集水
池的設計文件進行現場核查等;
五評審結論
1.對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所規定許可條件,逐一說明申請單位是否符合;對
不符合的,說明理由;
為盡量減少審查的自由裁量幅度,對監測報告、檢測報告、有關驗收文件能說明是否符
合許可條件的,以驗收報告和文件為準;對其他事項,比如需要對照證明材料進行檢查的以
及需要現場核查的,以現場核查結果為準;
2.明確給出是否應當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意見;
結合我國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行業的現狀,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行總體評價后給出是
否應當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意見;對建議不予頒發許可證的,說明理由;對列入全國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項目,未經竣工驗收的,不予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
可證;
六安全要求
現場核查應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六、焚燒、填埋及利用設施的審查要點
一關于危險廢物焚燒設施
對從事危險廢物焚燒的申請單位,應當通過試焚燒來核查焚燒設施性能和污染物排放
是否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和地方相關標準;
申請單位應當記錄試焚燒運行工況、污染排放等證明焚燒設施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
控制標準和地方相關標準的數據,并向審批部門提交相關報告;試焚燒有關規范和指南另行
規定;
二關于危險廢物填埋設施
對從事危險廢物填埋的申請單位,應當通過核查危險廢物填埋設施的施工記錄、監理記
錄和施工質量保證書等建設過程的相關文件來判斷填埋設施是否符合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
制標準;
三關于危險廢物利用設施
對從事危險廢物利用的申請單位,應當重點審查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危險廢物貯存容器和設施是否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設備、
設施如反應罐是否安全,基礎是否牢固,結構是否具有足夠強度,相關連接處是否密封,防腐
蝕措施是否合理,承壓設備是否安全等;廢水、廢氣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危險
廢物是否得到妥善處置等;
七、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內容
一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正文”和“危險廢物經營
許可證附件”兩部分;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為一份,副本可為多份;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正本應當保存于危險廢物經營設施所在地,以備環保部門檢查;危
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副本可供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簽訂危險廢物收集、貯
存、利用和處置合同,以及辦理危險廢物轉移等手續時使用;
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正文應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編號;六位編號:第一至四位數字為頒發許可證的年度時間;
第五、六位數字為流水號;
2.審批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機關,并加蓋公章;
3.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日期;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標注起止日期;
初次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日期;
4.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
5.核準的危險廢物經營方式;主要有:收集;收集、貯存、利用;收集、貯存、處置;
收集、貯存、利用、處置;
6.核準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應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危險廢物類別盡可能確定到
具體的危險廢物,如:從事含汞燈管處置的,其危險廢物類別應列明為“含汞燈管HW29含汞
廢物”,而不是籠統地寫“HW29含汞廢物”;
7.許可經營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的年經營規模;
8.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地址,并應注明其經度和緯度;可對各設施進行編
號以利于規范化管理;
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附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許可條件;將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有關規定以及合理的管理要求作為許可條件;
許可條件至少包括:持證單位應當遵守固體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
法規的規定,按照許可條件,利用獲得許可的設施從事危險廢物貯存、利用和處置的經營活
動;嚴格執行危險廢物分析、轉移聯單、經營情況記錄簿、意外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培訓、
內部監督管理與檢查等制度;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及其煙氣、廢水和噪聲等污
染物排放應符合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對暫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可按照最佳可行技術原則
確定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在發生違反許可條件的情形時,應當采取合理的步驟和措施減少對
環境的排放,防止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按照環境監測方案開展環境監測,并定期向許
可機關上報環境監測結果;定期向許可機關報告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情況;所有報告應當由法
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等等;
2.核準經營的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及利用設施、危險廢物經營類別及規模明細表;應注
明每個核準經營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及其主要參數,年經營規模,所能經營的
危險廢物類別;并盡可能注明利用和處置設施的運行工況,如:注明焚燒設施的進料速率和
進料的化學成分限值如氯含量小于5%,汞含量小于100mg/kg等;
3.環境監測方案;即要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對污染物排放及環境質量自行監測的方案;
環境監測方案應包括監測項目、監測頻率和監測點位等;環境監測方案要綜合平衡保護環境
和人體健康的需要、環境監督管理的需要以及企業的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要確保取樣
及監測數據具有代表性;
八、監督檢查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所在地市級環保部門應當加強屬地監管;應當組織對危險廢物經營
單位每年至少監督性檢查一次,監督性監測一次;
九、許可的費用
行政審批不收費;
附一、河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附二、
附一:
河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章
危險廢物經營地址:
危險廢物經營方式:
危險廢物名稱類別:
申 請 日 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制
填表須知
1.申請領取河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認真、如實填寫此“申請表”;
2.“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3.填表說明:
●廢物經營類型;指收集、貯存、處置、利用;
●廢物類別名稱:按危險廢物名稱和類別編號代碼對應表;
●廢物名稱:指廢物的具體名稱;
●廢物狀態:指常溫下廢物的形狀和物理相態;
●廢物特性:指廢物及其在貯存、利用、處置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生成物的物理與化學
特性,包括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
●廢物主要成份含量:指廢物各組成成份的名稱、所占比例以及可利用成份的名稱、
所占比例;
●主要經營設施及設備:應填寫設備名稱、規格、數量、設計能力等有關內容;
●危險廢物處置工藝:應填寫運輸設備和條件、貯存條件,廠房、倉庫、場地的面積,
工藝技術簡介和流程圖以及處理后可達到的效果等有關內容;
●污染防治措施:設施的名稱、數量、污染治理的效果,有關的監測數據和“環評”、
“三同時”結論;
●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能力;
●經營成本及預計經營狀況:成本核算和收支平衡狀況;
一申請經營情況
申請單位名稱
申請單位地址
經營場所
企業經濟性質
電話
固定資產萬元
主管部門
廢物地域來源
法人代表
郵編
傳真
人員
員工狀況人
領導
人員
高級工
程師
技術
工程師
人員
操作工
總數
主要設施及設備
二危險廢物經營能力及主要危險廢物特征
廢物經
營類型
廢物名稱
廢物類
別編號
廢物狀態、特征及主要
成分含量
廢物經營能力
噸/年
三危險廢物處置工藝
廢物包裝、收集、運輸、貯存、預處理、利用、處置方法簡述:
處理效果及相關執行標準:
四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設施:
污染防治效果及相關執行標準:
五防止經營中突發性事件方案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設施
六危險廢物經營成本及預計經營狀況
七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縣級環保部門意見:
章 年 月 日
地級市環保部門意見:
章 年 月 日
省級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章 年 月 日
附二:
有關條件證明材料的說明
有關條件證明材料說明如下:
一、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
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環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測試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職稱證書復印件;
2.技術人員具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證明材料;
3.技術人員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合同聘
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間社保證明等;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證明材
料主要包括:
1.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允許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復印件;
2.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運營證、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證和押運員證的復印件;
3.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申請單位應提供與擁有相關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單位
簽訂的運輸協議或合同的復印件,并同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
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包裝工具照片或圖樣及文字說明;
2.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貯存設施、設備的照片、設計文件及文字說明、
施工報告等;
3.貯存設施、設備經環保、衛生、消防安全等部門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4.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貯存設施的名稱、貯存能力、數量、貯存危險
廢物的種類、其他技術參數;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
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證
明材料主要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關于選址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
標準的材料;
3.廠區平面布置圖應繪出:設施法定邊界;進貨和出貨裝置的地點;各危險廢物
處置設施、貯存設施、配套污染防治設施以及事故應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
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監測井的位置等;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確保有足夠道路空間,以保障在緊急狀態下,相關的救援人
員、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設備通行無阻;
4.處置設施、設備,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的設計文件及文字說明;
對于填埋設施,應當提供有關施工質量保證書、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報告;以及地
下水監測井設計方案的依據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
5.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復印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意見的復印件;
6.現有設施最近一年內的監督性監測報告的復印件;提供企業自行監測報告的,
應當提供關于其符合相關監測質量要求的證明材料;
7.現有危險廢物焚燒爐,應提供論證其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
關于焚燒爐的技術性能指標包括焚燒爐溫度、煙氣停留時間、燃燒效率、焚毀去
除率、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等、焚燒爐出口煙氣中的氧氣含量等的證明材料;
如為證明焚燒爐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關于溫度大于1100℃要求,應當
提供焚燒爐的設計溫度、實際運行溫度對已運行設施、耐火材料的規格如能夠耐
受的溫度范圍;并書面解釋焚燒過程如何達到要求的溫度;書面解釋如何控制氧
氣濃度使之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關于焚燒爐出口煙氣中的氧氣含量
應為6%-10%干氣的要求;書面解釋如何在最大氣體流量時達到負壓計算公式,
并提供有關抽風機額定流量及壓降的數據;
8.新建危險廢物焚燒爐,應提供試焚燒方案及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以及試焚燒
結果的報告;
9.分析實驗儀器的名稱、照片或圖紙、文字說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監測的項
目;
10.有關應急裝備、設施和器材的清單,包括種類、名稱、數量、存放位置、規格、
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11.經營易燃易爆化學品廢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門的證明材料;
12.經營劇毒化學品廢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門的證明材料;
13.經營危險化學品廢物的,需提供經營安全生產評估報告及備案的證明材料;
14.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消防和安全驗收的相關證明材料;
1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詳細描述危險廢物預處理和處置工藝及操作要求;
2.危險廢物預處理和處置主要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設計能力、數量、其他技
術參數;
3.危險廢物預處理和處置主要設備所能預處理和處置的廢物名稱、類別、形態和
危險特性;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廢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廢物的目的是確保持證單位僅接收許可經營的危險
廢物,從而確保危險廢物得到正確的貯存或處置;廢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應包含
以下內容:1持證單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險廢物與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所列危險
廢物相一致;2對各危險廢物擬分析的參數/成分及理由;3擬采用的取樣方法;4
擬采用的分析測試方法;5重復測試的頻率;6每批廢物的接收標準和拒絕標準;
2.安保措施;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廠區,特別是危險廢物利
用處置區;比如:控制進入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的安全措施;如設置24小時監
控系統,對進出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進行不間斷監控;或在危險廢物貯存、
處置設施周圍設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礙物如柵欄,控制出入等等;
3.內部監督管理措施和制度;為及時糾正問題防止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危險廢
物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檢查方案,針對可能導致危險廢物組分泄漏到環境中,以及
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的設備故障和老化,操作錯誤,有意或無意的危險廢物溢出、
泄漏等情況,以及預防、偵測或應對有關環境或人體健康威脅的重要設施和設備
如監測設備、安全及應急設備、保安設施、操作設備如泵等進行檢查;檢查方案
應當包括擬檢查的問題類型及檢查頻率;如:對危險廢物裝卸區等易發生泄漏的
區域是否存在泄漏,焚燒爐及附屬設備如泵、閥門、傳送設施、管道是否存在泄
漏和無組織排放可肉眼觀察等每天至少檢查一次;對防火通道是否暢通,去污設
備是否充足等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等等;
4.意外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相關設備;可參見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
案指南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7年第48號;
5.關于易燃性、反應性和不相容廢物的特別防范措施;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采
取特別措施,防范易燃性、反應性和不相容廢物的安全風險;比如:關于確保這些
廢物遠離火源和反應源的措施;在貯存處理易燃、反應性或不相容廢物的場所設
置“禁止吸煙No Smoking”的標識;設置隔離的吸煙區域;防止將彼此或與貯存
設施或設備起劇烈反應如起火,爆炸、釋放有毒粉塵、氣體或煙氣的不相容廢物
混合貯存的措施;
6.有關預防風險的措施包括相關應對程序和硬件設施;如:在危險廢物裝卸操作
時預防風險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車;防止危險廢物處理區域的廢水流入其他區域或
環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險廢物處理區域的措施如排水溝或阻水堤;防止污
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設備故障或斷電影響的措施;防止人體不適當暴露于危險廢
物的措施如防護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堿手套及長統
靴等;
7.人員培訓制度;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清晰描述涉及危險廢物管理的每個崗位
的職責,并依此制定各個崗位從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應當包括針對該崗
位的危險廢物管理程序和應急預案的實施等;培訓可分為課堂培訓和現場操作培
訓;
應急培訓應當使得受訓人員能夠有效地應對緊急狀態;這要求受訓人員熟悉:1
應急程序、應急設備、應急系統,包括使用、檢查、修理和更換設施內應急及監
測設備的程序;2自動進料切斷系統的主要參數;3通訊聯絡或警報系統;4火災
或爆炸的應對;5地表水污染事件的應對等;
8.環境監測制度;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制定環境監測方案,對廢水處理、大氣污
染物排放、噪聲、地下水等定期監測;環境監測方案應確定監測指標和頻率;危險
廢物經營單位自行監測的,還應當制定監測儀器的維護和標定方案,定期維護,標
定并記錄結果;
9.新產生危險廢物的管理計劃;
10.發生意外突發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環境污染時消除污染的保障措
施;
七、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需提交關于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復印件;
2.建設用地廠區用地界限圖的復印件;
3.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權利證書的復印件;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本文發布于:2024-03-10 14:41:2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710052885156219.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辦理程序.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辦理程序.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