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發(作者:大塊朵頤)

語文課程性質的歷史論爭及當代啟示
1904年,“中國文學”科目在奏定學堂章程中出現,標志著現代語文課程的獨立。一
百多年以來,涉及語文課程性質的論爭從未停止。在這一探索過程中,概括來看,有三輪
辯論值得我們提要回顧,反思認識。
一、20世紀前期:文與道
第一輪辯論發生在20世紀前期,論題是“文與道”。
中國古代語文教學一直主張“文與道”統一。近代,融入生產勞動、社會生活、一般
教育中的語文教學發生了“裂變”,出現了修身、讀經、辭章、中國文字、中國文學等課程。
其教學活動雖都是選讀文章,卻開始有了“文”或“道”的不同側重,“文與道”的學習有
了一定程度的分離。例如,修身、讀經的學習重在學習選文內容,重在精神思想教育,專
注于“道”的傳輸與浸潤;而辭章、中國文字、中國文學等的學習,卻開始注意學習選文
形式,注意學習文章及詩詞歌賦的相關知識和寫作方法,“文”的學習受到關注。1909年,
早期著名語文教育專家、教科書編輯沈頤在《論小學校之教授國文》中提出,“宜以實用為
歸而不必蹈辭章之習”,“授以布帛粟菽之文字而不必語以清廟明堂,則真國民教育之旨也”
[1]。即偏重實用性的“文”的學習,這可以看作是語文課程“工具論”的濫觴。
然而,語文教學有著久遠的歷史,與民族深層意識融為一體,在塑造民族精神、增強
民族凝聚力方面具有強大的教化作用,國家常常會要求語文教學實現其教化功能。1912
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頒布《中學校令施行規則》,規定中小學一律開設“國文”課,清朝
末年“裂變”而出的多門語文課程“聚變”為一,語文課程的學習又重新強調“文與道”
的并行。1916年臨時政府頒布《中學校令施行細則》第三條說:“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
言文字,能自由發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文學之興趣,兼以啟發其智德。”[2]
20世紀前期,面臨異國覬覦和民族危機,為使中國走上獨立、富強的振興之路,有識
之士倡導并踐行教育救國。1920年,當國語教育興起時,蔡元培《在國語講習所演說詞》
中又一次強調語文的意識形態意義對于國家和社會的作用:“為什么要有國語?一是對于國
外的防御,一是求國內的統一。”[3]語文教學更加偏重于“道”,并引發對于語文教學中“重
文輕道”傾向的批評。1922年,葉圣陶就在《小學國文教授的諸問題》中指出:“不明白
國文教授之真作用,徒視為形式的教科……由第二種謬誤觀念,便輕視文字的內容和表出的
方法;仿佛學習國文的目的,至能讀、能識、能講、能寫為止……所學的又不過是一個形式……
兒童對于國文科決不感有興味,便是謬誤的目的,也絕對不能達到。”[4]
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勃興,語文教學對于“道”的偏重又有兩類:銳意革新者要求
語文教學傳播新思想、新文化,穩重繼承者要求語文教學弘揚傳統思想、傳統文化。顯然,
二者有相同之處――都重“道”,又有不同之點――所承載的內容,即“道”是不同的。二者展
開了語文教學應該偏重于怎樣的“道”的辯論。在辯論中,“道”被漸漸提升到不適當的高
位,“文與道”的矛盾凸顯出來。
對于語文教學中“文與道”的關系,已經不僅僅是停留在簡單地評說“文與道”的孰
輕孰重上,而是在積極努力地建設“文與道”的配合關系。1920年,現代教育家陳啟天在
《中學國文的問題》一文中提出“中學國文的要旨”應有“正”“副”之別。“正目的”為:
(1)要能說普通言語;(2)要能看現代應用文和略解粗淺美術文;(3)要能做現代應用
文。“副目的”為:(1)啟發思想,鍛煉心力;(2)要了解和應付人生和自然。[5]1925年,
現代著名文學家、語文教育家朱自清在《中等學校國文教學的幾個問題》一文中做了更明
確的界定:“我以為中學國文教學的目的只須這樣說明:(1)養成讀書思想和表現的習慣或
能力;(2)‘發展思想,涵育情感’。這兩個目的之中,后者是與他科相共的,前者才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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