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發(作者:團結的詞語)

回族的服裝特點
回族的服裝特點
”唐宋時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來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稱為“蕃客”,這是
回族的先民。這就看出,當時回族先民的服飾與漢族不同,是有自己特點的。下面是店鋪
帶來的回族的服裝特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回族人口在我國56個民族中居第四位。歷史上的回族,以唐代和宋代為“僑民”或
“先民”時期,十三世紀初又有大量西亞、中亞人隨元軍東遷,來到中國后,一般從事經
商、工匠、官吏、學者、軍匠、炮手、士兵等職,這些外來者通過和中國境內的土著民族
通婚,從而于元末明初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一一回族。實際上,以宋代回族已發展為幾個
大的聚居區和一般民族形成的條件來衡量,則早在元代以前,東南、西北和華北一些地區
的回族便早已先后形成。
歷史上,胡商、大食、色目人、蕃客、回回、回民是不同時期對來華回族先民或回族
的稱謂,其中“回回”一詞使用的年代較長,在元代以前“回回”名稱含義是“回鶻”一
詞音轉而成的大眾俚語,除了把“回紇”和“回鶻”(畏兀兒)簡稱為回回外,還包括蔥嶺
(帕米爾高原)以西的部落或種族,用來概括自己尚能有所知曉的西部外緣的人群。元初,
回回一詞的使用就有了變化,漢人用“回回”來對譯蒙古語Sarta’ul(撒兒塔兀勒),即
“外來商人”的意思,以此來形容西亞、中亞等西域遙遠地帶東來的經商者。至此,回回
與回鶻已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專指信奉伊斯蘭的阿拉伯、波斯和中亞穆斯林(有小部分
非穆斯林也包括再內,如——術忽回回(猶太人)、綠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羅
哩回回(吉普賽人),后者是指畏兀兒人。此后,元代的官方文書中采用“回回”一詞來代替
“撒兒塔兀勒”。
十三世紀初,因成吉思汗西征,又有大批西亞、中亞一帶的各族穆斯林遷徙到中國內
地或邊疆,有的守邊屯田、有的經商、有的為官等,他們和原來就定居在我國內地的回回
以及當地原住民族通婚,中國境內一個新的民族基本全面形成。公元1235年回回人正式
被當時的政府編入戶籍,從“蕃客”轉變為“回回戶”就等于有了中國國籍,成為中華民
族大家庭中新的成員。自此,在元代官方文書或詔令中,回回與其他民族也就明顯區分開
來。 如1265年(元至元二年),忽必烈在一份詔諭中就說:“今擬黃河以南,自潼關以東,
直至蘄縣地面內百姓、僧、道、秀才、也里可溫、答失蠻、畏吾兒、回回……應據官中無
身役人等,并不得騎坐馬匹。”(見《大元馬政記》) 。 元代《祥符圖經》對民族描述是:
蒙古、畏兀兒、回回、也里可溫、河西、契丹、女真、漢人八類。 又如元《至順鎮江志》
在載述其地僑居戶時說:“蒙古二十九(戶),畏兀兒十四(戶),回回五十九戶,漢人三千
六百七十一(戶)。”
到了清代后期,回回中間已有人明確地把自己的這個群體稱為回族?;刈迕鞔_的作為
一種他稱,目前已知有記載的最早出現在乾隆時代——乾隆《重修肅州新志》卷三十“西
陲紀略”敘述哈密人口向肅州地方的遷徙時寫道:“哈密夷人于故明時徙居肅州衛東關鄉
居住者三族。曰維吾兒族,其人與漢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與夷同;曰白面回回,則
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織,為邊氓矣。士商營伍,咸有其人”。乾隆五十年(1785),福康安
在關于鎮壓西北回民起義的奏折里,也不止一次使用“回族”的'提法。光緒十六年(1890)
刊印的楊昌睿《甘肅忠義傳》,在傳文中亦多次出現“回族”、“回籍”的字樣。光緒后
期的樊清心在《甘肅回匪肅清善后議》里,更將“回族”一名當作明確的分類范疇來使用。
民國時期,在孫中山先生的革命綱領中公開、鄭重提出:漢、滿、蒙、回、藏五族共
和的口號。
當然,回族和其他各少數民族人民最終取得平等地位是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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