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發(作者:子曰飯疏食飲水)

1.企業將購買的房產自用,繳納房產稅時計稅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和《山東省人
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魯政發〔1986〕
119號)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沒有房
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
〔2023〕152號)第一條規定,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
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
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并記載的,應按規
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和《財政部 國
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
(財稅〔2023〕43號)規定,房產出租的,以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
稅依據,按照12%的稅率計算繳納房產稅。
免征增值稅的,確定計稅依據時,租金收入不扣減增值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
的通知》(財稅〔2023〕24號)第二條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
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4.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租自有房產,房產稅有優惠嗎?
答:根據《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
人稅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3〕6號)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房產稅。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房產稅城鎮土
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3〕16號)和《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
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
〔2023〕25號)規定,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稅。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申請免
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四、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以
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因此,個人出租房屋,應按房屋租金收入征收
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
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23〕43號)規定,房產出租的,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
入不含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
的通知》(財稅〔2023〕24號)第二條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
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
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3〕6號)和《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
省稅務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
〔2023〕16號)和《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房產
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3〕25號)的規定,個人出租住
房按小規模納稅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減按50%征收房
產稅,并且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申請免征房產稅。
6.企業開辦學校自用的房產,是否征收房產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
用的房產,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由于轉租者不是產權所有人,因此對轉租者取得的房產
轉租收入不征收房產稅。
8.企業出租房屋,租賃雙方協商租賃期前兩個月免租金,免租期間還需要繳納房產
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
的通知》(財稅〔2023〕121號)第二條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
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出租人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
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3〕27
號)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租人為服務業小微企
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對減免租金部分所對應的房產、土地,可按減免租金
的月份數和減免比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9.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房自用,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
發〔2003〕89號)第二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
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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