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發(作者:logo語言)

濟南政務云計算中心管理辦法
(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全市電子政務工作快速發展的新形式,有效解
決政務系統重復建設、信息分散等問題,降低行政成本,實現全
市非涉密電子政務平臺的集約化應用,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
根據《山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濟南市信息化工程建設管理規
定》以及國家電子政務管理的一系列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濟南政務云計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采取市場化、
專業化方式,由浪潮集團依托我市現有基礎投資建設,通過云計
算技術為全市電子政務應用提供統一的硬件設施和支撐軟件服務,
滿足各部門開展電子政務的需求。中心啟用后,各部門采取購買
服務方式租用中心服務資源,不再進行硬件設施和支撐軟件的建設
投入,應用軟件開發仍由各部門按原方式組織實施。
第三條 中心是全市黨政機關部門和各事業單位政務信息化
的基礎平臺,也是服務百姓、服務社會的重要窗口。所有非涉密
的政務信息化系統均納入平臺建設和運行,各部門及直屬單位不得
自行建設獨立于該中心之外的新平臺。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在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信息化部門、市
財政等部門實施管理,由市信息化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市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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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將所需經費每年列入市財政預算,浪潮集團全面負責中心的建
設、運行、維護、服務、安全等各項工作。各部門應用軟件和數
據庫仍由部門管理維護,確保政府核心系統、業務應用系統和重
要信息的安全保密.市信息化部門采取必要手段進行日常監督管
理,確保中心規范運行。
第三章 日常運行
第五條 中心的日常運行由浪潮集團負責。內容包括中心的
所有設備、系統軟件及基礎支撐環境(如空調、消防、溫濕度探
測等),確保全年365天×24小時安全運轉。浪潮集團應加大設
備和系統的更新維護力度,保障中心和部門應用系統安全可靠運
行。
第六條 浪潮集團應建立健全日常運行和業務辦理流程,建立
統一的運行服務保障體系,制定相應的服務標準和規范,做好運
行保障工作,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所需人員由浪潮派出,經市信
息化部門審核批準后上崗,中心日常運維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浪潮
支付。如啟用第三方運維團隊,需向市信息化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
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系統遷入與業務辦理
第七條 中心投入運營后,各部門現有應用系統按照“先集中、
后整合"原則逐步遷入中心運行和集中管理。公用信息平臺托管現
有部門信息系統納入政務云中心,獨立建設機房的部門和單位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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