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發(作者:加速度教案)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于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從事
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登記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 【公布日期】2019.07.02
? 【文 號】中基協字〔2019〕346號
? 【施行日期】2019.07.02
? 【效力等級】行業規定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證券
正文
關于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登記
的通知
中基協字〔2019〕346號
各機構: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
(證監會令〔2018〕151號)、《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證
監會公告〔2009〕3號)、《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辦法
(試行)》(中基協發〔2019〕4號)等有關規定,為推進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
資產管理業務的規范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現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從事私募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經理(以下簡稱“投資經理”)登記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投資經理登記條件
投資經理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具有3年以上投資管理、投資研究、投資咨
詢等相關業務經驗,具備良好的誠信記錄及職業操守,最近3年未被監管機構采取
重大行政監管措施、行政處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關于考試科目與資格注冊
根據《關于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7〕
100號)等規定,投資經理應通過考試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
會(以下簡稱“協會”)認可的考試科目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
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
知識》,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該兩
個科目已停止組織考試)。投資經理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
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通過從業人員管理平臺(/)向
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三、關于投資經理登記材料和流程
投資經理注冊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后應通過從業人員管理平臺進行投資經理登
記,完善個人基本信息,填報主要社會關系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如已婚)、
子女(如有)等,填報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并上傳3年以上投資管理、投資
研究、投資咨詢等相關業務經驗證明,及近3年的合規情況說明,相關材料應加蓋
任職機構公章。所在任職機構應對投資經理登記信息及上傳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材
料內容應真實可靠,不存在虛假、隱瞞或遺漏等事項。投資經理登記完成后將在協
會官網從業人員公示欄目進行信息公示,登記信息將在第T+1日同步至資產管理業
務綜合報送平臺(AMBERS)。投資經理登記公示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信息有
異議的,協會予以核實,發現機構及個人漏報、瞞報或存在違反規定情形的,視情
節輕重采取相應自律管理措施。
為確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登記工作有序平穩開
展,請各機構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資經理登記相關工作。具體操作流程
詳見附件。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投資經理登記聯系人:高老師 ************
張老師 ************
附件:從業人員管理平臺投資經理登記操作指南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本文發布于:2024-03-29 09:54:2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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