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發(作者:北京的春節主要內容)

孔乙己為什么偷書?
在孔乙己看來書和其他東西是不同的,所以他只偷書,且不覺得偷書是偷,最多
算‘竊書’。其實‘偷和竊’都不足以形容孔乙己對書的行為,說‘竊書’也只
是為了讓其他人明白罷了,順便表明和‘偷書’的不同。書之于孔乙己,確乎只
能用‘竊書’來說,但是事實上是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行為。換做另一個不屬
于孔乙己的人,‘偷書’也不能說是‘竊書’了。因為小說里只說‘孔乙己偷書’,
你幾曾發現他‘賣書’了。如果偷來的書不賣出去,對于孔乙己來說,就無法產
生改善生活的‘價值’。
孔乙己多次偷書而在咸亨酒店的信譽卻比別人都好,顯然他認為偷書不比偷酒
菜。魯迅在孔乙己出場的第一段就揭露了孔乙己‘偷書’的毛病,并借其口說出
了‘偷書不能算偷’的歪理。然而第二段緊接著就說孔乙己‘在我們店里,品行
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這里不禁讓我們想到‘偷書’是魯迅為孔乙己
精心設計的謀生手段,且樹立了一個極講原則的‘偷書賊’孔乙己形象。
書是精神瑰寶,酒菜是物質享受。書的價值肯定不在于紙,甚至不在于紙上的文
字,而在于紙上文字所傳達的含義。所以書的價值是‘書中的思想’。普通人‘偷
書賣書’無異于買櫝還珠,而孔乙己‘偷書’顯然是為了讀得‘書中的思想’,
只是這些內容必須要有書的紙和字來承載。而世人所謂的‘抓偷書賊’,所要抓
回的是書中的紙和字,而不在意‘書中的思想’。‘書中的思想’能被偷走嗎?
它不具備被偷的屬性。書中最有價值的是‘書中的思想’,而‘書中的思想’不
具備被偷的屬性,且常人不在意‘書中的思想’被偷,一般只在意書紙還在不在。
所以孔乙己偷書能算偷么,偷紙的才算偷,孔乙己偷書偷的是‘書中的思想’,
不能算偷。且被偷的人要追回的也不過是紙。所以對話應該是這樣的‘你偷了我
的紙,我拿的是思想,什么思想不思想的快把我的紙還回來,我得看完了再給你,
不行再偷我打斷你的腿,我沒有偷你的書’。看一本書,一個看到的是一摞紙,
一個看到的是思想,驢唇不對馬嘴地爭論偷沒偷書。
小說里只說有‘偷書’多次,卻未提有‘賣書’一字。然而讀者卻一般會‘不由
自主’地補上‘偷書’后,必然有‘賣書’,不然書偷來何用?這就是魯迅的高
明之處了。孔乙己有沒有‘賣書’不得而知,他未必就沒有‘賣書’也許。但是
如果讀者自行腦補了‘賣書’橋段,就恰恰是中了陷阱,表明如果是自己‘偷書’
后就一定會拿去賣掉換錢。所以說,好的小說是一面鏡子,照出的是讀者的樣子。
讀小說可以幫助讀者更好地認識自己,不然一般需要去實踐中才能認識自己。讀
書時發現自己的不足可以私下慢慢改正,實踐中可就有‘出洋相’的風險了。
只字未提‘賣書’,不是作者沒寫這個橋段,而是孔乙己壓根就沒有這種行為。
因為‘賣書’無非是為了換錢,而如果是為了錢,孔乙己又何必偷‘賣不出價’
的書呢,不如順手拿個‘宣德爐’。所以說孔乙己‘賣書’是站不住腳的。偷而
不賣,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孔乙己‘愛書’。‘愛書’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理
解。
因為‘愛’就可以偷來據為己有嗎?顯然不行。但是孔乙己不是這樣想的,他認
為‘偷書不能算偷’。‘偷’的行為孔乙己是不齒的,但他應該覺得‘竊書’這
種行為不是可恥的,而應該大大的推崇。他是真的認為‘偷書不能算偷’而不是
狡辯為自己脫罪,因為魯迅明白寫了‘孔乙己從不拖欠酒錢’,他若真的喜歡‘偷’,
又喜歡‘書’,為何不偷點金子,買一屋子書給自己大大的滿足呢?所以在孔乙
己看來,偷天下的所有東西都是偷,是不好的,唯有‘偷書’不能算偷。這個腦
回路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理解。那么在孔乙己的世界觀里,世界上只有兩類東西:
書和其他。孔乙己認為,書不能被偷,書不具備被偷的屬性,因為物品才能被偷,
而書有別于其他物品。只有這樣,才能理解孔乙己‘偷書不能算偷’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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