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傳周】憲法案例解讀之???由權
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擁有最?的法律效?,憲法這么“??上”,是不是跟我們?常?活沒什么緊密聯系呢?
不不不!雖然憲法擁有???上的法律地位,但是它卻與我們的?常?活密不可分,例如在?權??,公民在法律前?
?律平等;???由權??,公民的???由不受侵犯;私有財產??,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除此之外,
還有受教育權、選舉權、?格權、監督權等等,可以說,我們的基本權利都有憲法在保障。
今年的11?30?-12?6?,是我國第3個“憲法宣傳周”,為了?便群眾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云檢君將從?
??由權、受教育權、選舉權等????,選?典型案例,為?家解讀憲法。
前兩篇推?,云檢君為?家詳細介紹了受教育權和選舉權,相信?家閱讀過后都對憲法如何發揮作?保障我們的基本權
利有了清晰的了解,接下來要解讀的是憲法中的???由權。
典 型 案 例
某?,?王下班途經附近超市時,進?超市購買晚餐?材,他在選購好商品后,完成?付就拎著東西?出超市門?,經
過超市安檢門時,報警器響起。超市?作?員馬上上前攔著?王,要求檢查?王購買的?品與?票。在確認?王?上拎
著的東西已付款后,?作?員?讓?王掏出?機、鑰匙后,再次經過安檢門,不料報警器再次響起。?作?員看著?王
?著寬松,上???囊囊的像是私藏了物品,遂懷疑?王偷拿超市商品,便叫?王交出偷拿的商品。但?王堅稱??沒
有偷拿超市商品,?作?員以?王不配合為由,強?對其進?了搜?,搜?后也并未發現?王偷拿超市商品,后經查
實,是報警器故障,事件發?后,超市并未就搜??事進?回應。
我們常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也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
件,在上述案例中,超市作為營業場所,有對其場所內的活動進?監督管理的權利,但超市是?權對顧客進?搜?的。
《中華?民共和國憲法》第三?七條規定:“中華?民共和國公民的???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經?民檢察院批
準或者決定或者?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不受逮捕。禁??法拘禁和以其他?法?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
??由,禁??法搜查公民的?體。”因此,上述超市對顧客進?搜?這??為,超越了管理權限,也嚴重侵害了公民
權利,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除了憲法對禁??法搜查公民的?體有明?規定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
進?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由”。在處罰??,《消費者權益
保護法》第四?三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條之規定,應當停?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
賠償損失。”嚴重者,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中華?民共和國刑法》第?百四?五條規定:“?法搜查他
??體、住宅,或者?法侵?他?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權除了???由不受侵犯外,還包括?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由等???的內容:《中
華?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共和國公民的?格尊嚴不受侵犯。禁??任何?法對公民進?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第三?九條規定“中華?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法搜查或者?法侵?公民住宅。”第四
?條規定:“中華?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
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由和
通信秘密。”
好啦,今天的???由權就講解到這?啦
好啦,今天的???由權就講解到這?啦
您學會了嗎?
編輯:李松帶
綜合:?絡
本文發布于:2023-05-26 10:47:1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88/18485.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憲法宣傳周】憲法案例解讀之人身自由權.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憲法宣傳周】憲法案例解讀之人身自由權.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