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發(作者:躲避球)
《新五代史》列傳·漢臣傳第十八
關于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宋歐陽修撰,原名《五代史記》,后世為區別于薛居正等官
修的五代史,稱為新五代史。全書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
三卷、世家及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了自后梁開平元年(907年)至
后周顯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歷史。《新五代史》撰寫時,增加了《舊
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等,因此內容更加
翔實。但《新五代史》對舊“志”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為訓,故史料價值比《舊
五代史》要略遜一籌。
漢臣傳第十八原文
○蘇逢吉
蘇逢吉,京兆長安人也。漢高祖鎮河東,父悅為高祖從事,逢吉常代悅作奏
記,悅乃言之高祖。高祖召見逢吉,精神爽秀,憐之,乃以為節度判官。高祖
性素剛嚴,賓佐稀得請見,逢吉獨入,終日侍立高祖書閣中。兩使文簿盈積,
莫敢通,逢吉輒取內之懷中,伺高祖色可犯時以進之,高祖多以為可,以故甚
愛之。然逢吉為人貪詐無行,喜為殺戮。高祖嘗以生日遣逢吉疏理獄囚以祈福,
謂之“靜獄。”逢吉入獄中閱囚,無輕重曲直悉殺之,以報曰:“獄靜矣。”
高祖建號,拜逢吉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時,制度草創,朝廷大
事皆出逢吉,逢吉以為己任。然素不學問,隨事裁決,出其意見,是故漢世尤
無法度,而不施德政,民莫有所稱焉。高祖既定京師,逢吉與蘇禹珪同在中書,
除吏多違舊制。逢吉尤納貨賂,市權鬻官,謗者喧嘩。然高祖方倚信二人,故
莫敢有告者。鳳翔李永吉初朝京師,逢吉以永吉故秦王從嚴子,家世王侯,
當有奇貨,使人告永吉,許以一州,而求其先王玉帶,永吉以無為解,逢吉乃
使人市一玉帶,直數千緡,責永吉償之;前客省使王筠自晉末使楚,至是還,
逢吉意筠得楚王重賂,遣人求之,許以一州,筠怏怏,以其橐裝之半獻之。而
皆不得州。
晉相李崧從契丹以北,高祖入京師,以崧第賜逢吉,而崧別有田宅在西京,
逢吉遂皆取之。崧自北還,因以宅券獻逢吉,逢吉不悅,而崧子弟數出怨言。
其后,逢吉乃誘人告崧與弟嶼、義等,下獄,崧款自誣伏:“與家僮二十人,
謀因高祖山陵為亂。”獄上中書,逢吉改“二十人”為“五十人”,遂族崧家。
是時,天下多盜,逢吉自草詔書下州縣,凡盜所居本家及鄰保皆族誅。或謂
逢吉曰:“為盜族誅,已非王法,況鄰保乎!”逢吉甗以為是,不得已,但去
族誅而已。于是鄆州捕賊使者張令柔盡殺平陰縣十七村民數百人。衛州刺史葉
仁魯聞部有盜,自帥兵捕之。時村民十數共逐盜,入于山中,盜皆散走。仁魯
從后至,見民捕盜者,以為賊,悉擒之,斷其腳筋,暴之山麓,宛轉號呼,累
日而死。聞者不勝其冤,而逢吉以仁魯為能,由是天下因盜殺人滋濫。
逢吉已貴,益為豪侈,謂中書堂食為不可食,乃命家廚進羞,日極珍善。繼
母死,不服喪。妻武氏卒,諷百官及州鎮皆輸綾絹為喪服。武氏未期,除其諸
子為官。有庶兄自外來,未白逢吉而見其諸子,逢吉怒,托以佗事告于高祖,
杖殺之。
逢吉嘗從高祖征鄴,數使酒辱周太祖于軍中,太祖恨之。其后隱帝立,逢吉
素善李濤,諷濤請罷太祖與楊邠樞密。李太后怒濤離間大臣,罷濤相,以楊邠
兼平章事,事悉關決。逢吉、禹珪由是備位而已。乾祐二年,加拜司空。
周太祖鎮鄴,不落樞密使,逢吉以謂樞密之任,方鎮帶之非便,與史弘肇爭,
于是卒如弘肇議。弘肇怨逢吉異己,已而會飲王章第,使酒坐中,弘肇怒甚。逢
吉謀求出鎮以避之,既而中輟,人問其故,逢吉曰:“茍舍此而去,史公一處
分,吾齏粉矣!”
是時,隱帝少年,小人在側。弘肇等威制人主,帝與左右李業、郭允明等皆
患之。逢吉每見業等,以言激之,業等卒殺弘肇,即以逢吉權知樞密院。方命
草麻,聞周太祖起兵,乃止。逢吉夜宿金祥殿東閣,謂司天夏官正王處訥曰:
“昨夕未暝,已見李崧在側,生人接死者,無吉事也。”周太祖至北郊,官軍
敗于劉子陂。逢吉宿七里,夜與同舍酣飲,索刀將自殺,為左右所止。明日與
隱帝走趙村,自殺于民舍。周太祖定京師,梟其首,適當李崧被刑之所。廣順
初,賜其子西京莊并宅一區。
○史弘肇
史弘肇,字化元,鄭州滎澤人也。為人驍勇,走及奔馬。梁末,調民七戶出
一兵,弘肇為兵,隸開道指揮,選為禁兵。漢高祖典禁兵,弘肇為軍校。其后,
漢高祖鎮太原,使將武節左右指揮,領雷州刺史。高祖建號于太原,代州王暉
拒命,弘肇攻破之,以功拜忠武軍節度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
是時契丹北歸,留耿崇美攻王守恩于潞州。高祖遣弘肇前行擊之,崇美敗走,
守恩以城歸漢。而河陽武行德、澤州翟令奇等,皆迎弘肇自歸。弘肇入河陽,高
祖從后至,遂入京師。
弘肇為將,嚴毅寡言,麾下嘗少忤意,立楇殺之,軍中為股忄栗,以故高祖
起義之初,弘肇行兵所至,秋亳無犯,兩京帖然。遷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
領歸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高祖疾大漸,與楊邠、蘇逢吉等同授顧
命。
隱帝時,河中李守貞、鳳翔王景崇、永興趙思綰等皆反,關西用兵,人情恐
懼,京師之民,流言以相驚恐。弘肇出兵警察,務行殺戮,罪無大小皆死。是
時太白晝見,民有仰觀者,輒腰斬于市。市有醉者忤一軍卒,誣其訛言,坐棄
市。凡民抵罪,吏以白弘肇,但以三指示之,吏即腰斬之。又為斷舌、決口、
斮筋、折足之刑。李崧坐奴告變族誅,弘肇取其幼女以為婢。于是前資故將失
職之家,姑息僮奴,而廝養之輩,往往脅制其主。侍衛孔目官解暉狡酷,因緣
為奸,民抵罪者,莫敢告訴。燕人何福進有玉枕,直錢十四萬,遣僮賣之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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