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一)主體:
1、公民(自然人):個體戶、農戶、合伙人
2、機構和組織: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政黨和社會團體
3、國家(特殊情況下)
4、外國人及外國社會組織: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社會組織。
(二)內容:即權利和義務。
1、權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權益,表現為權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規定具有的自主
決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的自由。如公民依法享有
繼承權,可以接受繼承,也可以放棄繼承。
2、義務: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照法律規定所擔負的必須作出某種行為或者不得作出某種行
為的負擔或約束。
義務主體可以積極的作為方式去履行義務,如納稅、服兵役等。也可以消極的不作為方式去
履行義務,如不得毀壞公共財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等。
3、兩者的關系:
(1)相對性: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在大多數民商法律關系中,各方
主體都既享有權利,又承擔義務。也就是說,任何一方既是權利主體,也是義務主體。
(2)對等性:法律地位平等、權利與義務的內容對等或不對等。
(三)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包括:
1、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貨幣及有價證券;不包括:陽光、空氣、自然災害等。
2、非物質財富:包括知識產品和道德產品
(1)知識產品:包括著作、發現、發明、設計等,知識產品本身沒有實物形態,但通常有
物質載體,如證書、書籍、錄像、錄音等。
(2)道德產品:包括榮譽稱號、嘉獎表彰、體育比賽的名次等。
3、行為。包括積極行為和消極行為。如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
為和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等。
4、人身。人身是由各個生理器官組成的生理整體(有機體)。
注意以下幾點:
(1)活人的整個身體,不得視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為物權、債權和繼承權的客體,禁
止販賣或拐賣人口,禁止買賣婚姻;
(2)權利人對自己的人身不得進行違法或者有傷風化的活動,不得濫用人身或自踐人身和
人格,如、自殺、自殘行為就屬于違法或法律不提倡的行為;
(3)對人身行使權利時必須依法進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權的界限,如有監護權的父母不得
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
三、法律事實——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原因。包括:
(一)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
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包括:
1、絕對事件——由自然現象引起的事實。
例如: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
2、相對事件——由社會現象引起的事實。
例如: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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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行為——是指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
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最普遍的法
律事實。包括:
1、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提示】不是只有合法行為才可以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
2、積極行為(作為)與消極行為(不作為)。
3、(意思)表示行為與非表示行為。
4、單方行為與多方行為。
5、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
6、自主行為與代理行為。
四、法的形式和分類
(一)法的形式
1、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和地位
僅次于憲法
3、行政法規——國務院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和地位僅次于憲法和法律,
高于地方性法規。
4、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在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不相
抵觸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其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區域范圍。
5、自治法規。
6、特別行政區的法。
7、行政規章——國務院各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以及某些經濟特區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職權范圍內依法制定、
發布的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分為部門規章(也稱部委規章)和政府規章(也稱地方規章)
兩種。
部門規章的地位低于憲法、法律、行政法規,不得與其相抵觸。政府規章除不得與憲法、法
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以外,還不得與上級和同級地方性法規相抵觸。行政規章在法院審理行
政案件時僅起參照作用。
8、國際條約。
(二)法的分類
1、根據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習慣法)
2、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憲法)和普通法
3、根據法的內容:實體法和程序法
4、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者對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別法
5、根據法的主體、調整對象和淵源:國際法和國內法
6、根據法律運用的目的:公法和私法
【例題】關于法的本質與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法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B.法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范
D.法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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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
【例題】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A.國有企業
B.集體企業
C.合伙企業
D.個人獨資企業
【答案】ABCD
【例題】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我國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A.自然人
B.發明專利
C.勞務
D.物質資料
【答案】BCD
【例題】下列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有()。
A.自然災害
B.公民死亡
C.簽訂合同
D.提起訴訟
【答案】ABCD
【解析】選項A和B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事件;選項C和D是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
為。
【例題】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規定國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
最高法律效力,屬于國家根本大法的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C.《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答案】A
【例題】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頒布,
調整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會關系的是()
A.憲法
B.法律
C.行政法規
D.行政規章
【答案】B
【例題】下列對法所作的分類中,以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為依據進行分類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實體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