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為了增強教育法律意識,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我研讀
了《教育法制基礎》。以前模糊不清的一些問題得以明朗,
以前不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識得以理解,受益非淺。
教育法規讀書筆記依法治教是合法建立、健全學校
的各項規章制度,然后嚴格執行這些規章制度。依法治教的
法律依據是由國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其
他與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以此為
依據,不能與之相違背,否則便不合法。
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創造良好的學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
學秩序,為實現學校的宗旨提供保障,是做好學校工作的基
礎。依法治教是確保教育的戰略地位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受
教育權益的需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國方略在教育系統的具
體體現,是在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之上,以一定的教育法律
體系為基礎,依據法律來加強對教育事業的管理和規范,以
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過程和手段。依法治教作為一種手段,
是指它與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等一樣,是加強教育行政、學
校管理、教育教學及其他教育行為的有效手段,是做好教育
工作的基礎。
依法治教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有法可依,作為基層領導應加強學校章程和校
內規章制度的建設。有法必依,要增強人們的教育法律意識,
要遵守教育法規的基本原則,堅持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遵
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要正確
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要堅決執行教育法中的禁止性規
定。執法必嚴要求我們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任何條件下
的執法活動都應堅持統一而一慣的執法尺度,要貫徹到日常
的行政活動、學校管理活動中去。違法必究是“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原則在執法活動中的具體體現。
教育法是一種教育行為規范,就是用來約束、規定和保
障人們在教育活動中或參與教育活動時實施社會公認和許
可的行為的規則,表現為約定人們在教育活動中可以做哪些
事情、必須做哪些事情和禁止做哪些事情。教育法是由國家
制定或認可的。教育法具有國家意志性,體現了國家的教育
意志。我國的教育法是由有權的國家機關在其法定權限內,
依據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來的,屬于制定法的范疇。教育
法具有強制性,教育法的實施依靠國家強制力來實施。
我國教育法確認和保障教育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方向,促
進和保障教育平等,通過教育法的實施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
國家對教育的管理和調控主要是通過教育法來實現的,而且
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通過政府和教育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來
實現的。不存在獨立的教育法部門。教育法屬于行政法的
一個分支,是行業法。教育法在其內容上和實施過程中對其
他部門的法律具有很強的依賴性。
教育法的形式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教育法由什么機關
來創立。創立機關的地位不同,教育法的效力也不同。二是
教育法表現為什么樣的法律文件,是規范性文件還是非規范
性文件。教育法的表現形式主要有:憲法中有關教育的條款、
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單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地方性教育法規、地方教育規章等。教育法律廣義上等同于
教育法,狹義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創立的有關教育的規
范性文件,包括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單行法律。教育法規廣
義上與教育法涵義相同,狹義上指國務院發布或經國務院批
準、教育部發布的規范性文件。教育法的效力上分析,立法
機關的地位看,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立法時間看,后定法的
效力優于前定法;立法目的看,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我國的教育法律體系呈縱橫二維結構。縱向上以教育法
的效力等級為主,表現為教育法的形式結構;橫向上以教育
法的具體內容為主,表現為教育法的內容結構。形式結構按
照創制機關和效力等級可分為六個層級:憲法中有關教育的
條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單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規、地方
性教育法規、部門教育規章、地方政府教育規章。內容結構
按照教育法的調整內容可分為: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職業教育法、學位法、教師法、教育經費法等。
每部具體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個行為規則組成的有機
整體,其中的每一個行為規則,就是一個具體的教育法律規
范。教育法律規范不等于教育法律條文,只是教育法律文件
的主體和核心內容。教育法律規范在結構上由法定條件、行
為準則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組成,三部分存在嚴格的邏輯聯系。
按照行為準則的性質,教育法律規范可分為禁止性教育法律
規范、義務性教育法律規范和授權性教育法律規范。
受到法律承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叫做法律關系。法律關
系是由法律規范所確認和調整的,人們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
法律上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教育法律關系包括
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是
教育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是在教育法律關系中享受權利和承
擔義務的人。享受權利的一方稱為權利主體,承擔義務的一
方稱為義務主體,統稱為權義主體。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主
要包括:個人主體、集體主體、國家主體。教育法律關系的
客體,又稱權義客體,是教育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
共同指向的對象。教育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形成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權利和義務就無從產生。教育
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和物質財富,非物質財富,行為。
教育法上的權利和義務是教育法律關系的核心。教育法律關
系主體的權利是指教育法所規定的權利主體依法享有的某
種利益,表現為權利主體可以作為的行為或可以不作為的行
為。教育法律關系主體的義務是指教育法律關系主體依法應
當承擔的某種責任,表現為義務主體按照權利主體的要求必
須作為一定的行為或禁止作為一定的行為。在教育法律關系
中,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權利主體的權利依
賴于義務主體是否履行了教育法上的義務。當然不能只強調
自己一方的權利而忽視履行義務,也不能僅強調履行義務而
忽視權利的行使。
教育法的實施就是通過一定的制度、程序、方式在教育
活動中具體適用教育法的活動。教育法的實施包括教育法的
效力、遵守以及違反教育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教育
法的效力是指教育法的生效范圍,包括在時間上的效力、空
間上的效力以及對人的效力等方面。教育法在時間上的效力
是指教育法從何時開始生效與何時終止生效,以及教育法律
規范對它頒布前的事項和行為有無溯及力的問題。教育法在
空間上效力是指教育法在什么地方發生效力的問題。教育法
無論在時間上的效力,還是在空間上的效力,最終都要落實
到對人的效力上。教育法對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對什么人有
效的問題。教育守法就是在教育活動中遵守教育法,依法辦
事。教育違法,就是不依法辦事,不正確行使權利,不履行
法定的義務,不遵守教育法規定的禁止性規定。教育法律責
任是指人們對其教育違法行為應承擔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違法是承擔教育法律責任的前提。教育法要求作為的不
作為,禁止作為的又去作為,以及不正當行使自己的權利,
都可以構成教育違法,都應當承擔教育法律責任。追究教育
法律責任應遵循“責由法定、依法定責”和“依法追究責任”
等原則。教育違法者承擔什么責任,應依據違法的性質和程
度來定。違反教育法的行為具有行政違法的性質時,應承擔
行政法律責任;違反教育法的行為具有民事違法的性質時,
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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