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庭審結束之后寫的交給法院的意見書格式是什么
(三)尾部 1.出具人署名蓋章及簽發日期; 2.附件。 二、法律意見書內容的基本要求 (一)
首部,即標題,實踐中一般有兩種寫法,一是直接寫“法律意見書”;一是具體寫明法律意見書
的性質,例如:“關于**銀行貸前審查的法律意見書”。
1.第1項和第2項主要是指法律意見書涉及的主體,即列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事項。委托
人是指委托出具法律意見書的當事人;受托人是指法律意見書的出具人,包括律師和公證員。
應將兩者的身份事項列舉清楚,根據一般法律文書對于身份事項的要求,至少應包括,如果委
托人是自然人的話,依次應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所以及身份證件號碼;如果委托人是
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寫明名稱、法人代表或負責人、住所、證照號碼。受托人應寫明律師/
公證員姓名、執業機構、執業證件號碼。
如有必要還應進行法理上的闡述。 6.結論:結論部分是實現法律意見書目的的載體,因而對于
委托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具有重要意義,也是委托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作出決策的最為直接的
依據。
在措辭上應該嚴謹慎密、客觀直接。 7.聲明和提示條款:聲明條款涉及到法律意見書的責任問
題,對于任何一方當事人來說都具有重要性,聲明條款的內容包括責任限定條款,即出具人對
于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予以限制和排除的條款;提示條款是出具人提示委托人和其他利害關系
人應特別注意的條款,也關系到委托人可能承擔的責任。
8.署名蓋章和簽發日期:在法律意見書的右下角法律意見書的出具人應署名蓋章,也就是說,
律師或公證員應在該位置手寫署上姓名,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應加蓋公章,
蓋章位置應能壓住律師或公證員署名及簽發日期。至于簽發日期則是指法律意見書出具的時間,
應采用漢字而不是阿拉伯數字表示日期。
9.附件:對法律意見書的結論可能產生影響的文件應附于法律意見書之后,附件較多的,應另
行編制附。
民事法律意見書的范本
關于***********的法律意見書 ( ) 字第 號********: 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貴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律師根據貴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向我們提供的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我們假設本案材料
已包括已知與本案有關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師所陳述的相關事實,就貴公司 一案進行法律
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見。
現出具法律意見書如下,供貴公司參考。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證據材料(事實依據):
1.2..二.出具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據):1.2。
三.本案的基本事實據本意見書所載明的情況及貴公司相關人員的介紹:(基本事實)四.雙方
的爭議及交涉情況(本案背景)1.2。.五.對本案的法律分析:1. 關于本案 問題。
1.1 1.2 .2 關于本案 問題。2.1 2.2.六.(若是案件一審前,則)對本案解決糾紛的兩種建議方式
的比較:以上是從訴訟角度做的分析,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關于本案的解決方式,可以考慮有
訴訟與調解(非訴)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現將兩者對比如下,供貴公司選擇:1、訴訟需要的
時間比較長。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審,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
內審結。二審,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另外,如果法院做出了對貴公司的有利判決,在對方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情況下,貴公司還要提
出強制執行申請,而判決的執行仍然需要一定的期間。因此,通過訴訟解決糾紛耗時較長。
2、訴訟需要支付一定的(承擔高)費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交付(需要預先支付包括)
訴訟費(原告預先交付,判決后由敗訴方承擔)等(費用)。
但其優點是判決書或法院制作的調解書有強制執行效力。3、調解(非訴訟)方式解決(雖無
需墊付訴訟費),其問題是缺乏權威機構的強制效果。
但其優點是可以隨時進行,方式多樣,一般情況下成本較低。(具體到本案,我們)本律師傾
向于先行采用調解(非訴)方式處理本案。
本意見書不是本事務所和/或本律師向貴公司做出的保證,僅供貴公司內部在處理本案時做參
考之用。委托人對本意見的結論有獨立判斷之權利。
未經本律師事務所及本律師書面許可,本意見書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本事務所和/或本律師所擁有唯一的解釋權。
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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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安局
起訴意見書
X公刑訴字[20XX]XX號
犯罪嫌疑人XXX(別名、曾用名、綽號等),性別X,19XX年XX月XX日生,出生地XX省XX
市,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民族X,文化程度XX,職業XX,住XX市XX縣XX鎮
XX街XX號。
違法犯罪經歷:XX年XX月,因XX事被XX;XX年XX月,因XX事被XX;XX年XX月XX日因
涉嫌XX犯罪,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由XXX舉報(控告、移送)至我局。我局于XX月XX日立案
偵查,并已將犯罪嫌疑人XXX抓捕歸案。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案,現已偵查終結。
經依法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XXX有下列犯罪事實:…… …… …… …… …… ……
…… …… …… …… …… …… …… …… …… …… …… …… …… ……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 …… …… …… …… …… …… …… ……
…… …… …… ……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犯罪嫌疑人XXX系(累犯、立功、自首等),應當(加重、從輕、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XX條XX款,涉嫌犯XX
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特將本案移送審查,依法起
訴。
此致
XXXX人民檢察院
局長:XXX(印)
(公安局印)
XX年XX月XX日
附件:(1)本案卷宗X卷X頁;
(2)犯罪嫌疑人XXX現在XXX處;
(3)隨案移交物品X件。
罪公訴意見書怎么寫
公訴意見書(格式)
***人民檢察院
公訴意見書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我(們)受***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
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
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結合案情重點闡述以下問題:
第一、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的證明作用,并運用各證據之間的邏輯
關系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第二、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訟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并提出定罪及從重、加重、從輕、減輕
處罰等意見。
第三、根據庭審情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做必要的法制宣傳和教
育工作。)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
有罪,并應(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
公訴人:**
*年*月*日
如果是罪公訴意見書范文只要按照相關法律填上即可。
民事判決意見書模板
民事判決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
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市**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199*)建初字第256號
法定代表人劉**,開發公司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馮**,**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述事實,有雙方當事人陳述及補償安置協議書等書證證實。
本院認為,被告……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第X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本案受理費50元,其他訴訟費用100元,由張*負擔。
審判員:李**
審判員:管**
199*年*月*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萬**
(****)*民再字第**號
原審原告(或原審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被告(或原審被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除當事人的稱謂外,與一審民事判決書
樣式相同。)
……(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
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監字第**
號民事裁定,決定對本案進行再審。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
本案。……(寫明參加再審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概括寫明原審生效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理由和判決結果,簡述當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見
及其理由和請求)。
經再審查明,……(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
本院認為,……〔根據再審查明的事實,著重論述原審生效判決定性處理是否正確,闡明應予
改判,如何改判,或者應當維持原判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
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維持原判的,此項不寫)。
……(按第一審程序再審的,寫:“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
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人民法院。”按第二審程序再審的,寫: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罪公訴意見書怎么寫
公訴意見書(格式)***人民檢察院公訴意見書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我(們)受***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
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結合案情重點闡述以下問題:第一、
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的證明作用,并運用各證據之間的邏輯關系證
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第二、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訟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并提出定罪及從重、加重、從輕、減輕
處罰等意見。第三、根據庭審情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做必要的
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
有罪,并應(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公訴人:***年*月*日如果是罪公訴意見書
范文只要按照相關法律填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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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意見書 被告人:田清樹 案 由:強迫 起訴書文號:吉檢刑訴字(2003)第133號 審
判長、審判員:在我國婦女地位不斷提高,人權保護不斷加強的今天。
一起由我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田清樹強迫婦女案在這里開庭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六十五條和第十百六十九條的規定。
我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同時依法履行審判監督職責。剛才,法庭就我院起
訴書所指控的被告人田清樹的犯罪事實進行了庭審調查。
庭審調查的結果表明:本案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為了弘揚法制,揭露和打
擊犯罪,為了有利于法庭的判決和促使被告人田清樹認罪服法,特就本案的犯罪性質、情節、
就社會危害性,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及應負的法律責任等問題發表以下的公訴意見。
一、貪圖享樂,逼良為娼,被告人田清樹的行為已構成強迫罪。、嫖娼是我國法律明
確規定嚴厲取締、打擊的社會丑惡現象。
強迫他人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封閉了妓院
懲辦了老鴇,使、嫖娼這種丑惡現象很快在我國基本絕跡了。
但改革開放以來,、嫖娼等丑惡現象又有抬頭,組織、強迫他人的犯罪活動也在滋生。
不僅嚴重損害和威脅著人們的身心健康,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破壞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管理秩序。
因此,強迫罪成為我國新刑法懲辦逼良為娼的犯罪分子的有力武器。我國《刑法》關于強
迫是這樣規定的:“所謂強迫他人是指行為人通過暴力,脅迫、虐待或其他非法手段,
使者違背自己的意志而實施行為。”
這種犯罪行為侵害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權利和性的自由權利。被告人田清
樹采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毆打、威脅等手段,逼迫被害婦女。
從中獲取非法利益已構成強迫罪,請看下面的犯罪事實。1、蓄謀已久,挾持人質。
被告人田清樹早在二00三年八月中旬,就曾在吉首市商業城附近一飲料店,看到被害人程某
的湖北老鄉“小田”在一起玩,就曾以程是小田的女朋友為由,要求程替小田還200元錢,后因
程借故逃脫,被告從索債未果。之后,被告人幾次到程某打工的美容廳尋均未果。
八月二十七日晚被告人田清樹又邀集向軍(已勞教)一起到美容廳程某。待到程某后,被
告人田清樹、向軍及另一名男子強行將被害人拖上一臺面的車,將程某挾持到宏運招待所203
號房并不準程某離開。
2、拳腳相加,逼良為娼。被告人田清樹將被害人程某挾持到203號房后二話不說就對被害人
拳打腳踢,要求程替其老鄉“小田”還錢,但程某提出回美容廳錢還他時,被告人田清樹卻又
不同意,明確提出要程在招待所內還錢。
之后,被告人還來到招待所大廳囑咐坐在大廳內的幾名男女:“若有人要小就去203號房
他”。當晚凌晨,一男子到203號房通知被告人稱招待所有客人要小。
被告人便要程某上樓,程某因害怕挨打只得屈從。被告人則守在大廳防止程某逃跑。
十余分鐘后,被害人將所得60元錢全部交給了被告人田清樹,田便將程帶回203房睡覺。
3、奸淫未遂,再次毆打。
八月二十八日中午,被告人田清樹趁向軍外出買盒飯之機,田便向程某提出要與其發生性關系,
程不肯田便強行將程的褲子拉鏈扯壞且用皮帶抽打程某逼其屈從,后因向軍回房被告人田清樹
只好作罷。4、二次,尋機報警。
二十九日凌晨,又有一名婦女到203號房通知被告人田清樹有客人要小,田又叫程某上樓賣
淫,程上樓后趁田未跟隨之機,借一旅客手機報警,110干警火速趕到才將被告人田清樹抓獲
解救出程某。綜觀整個案件過程,我們不難看出被告人田清樹的行為,完全符合強迫罪的
特征及構成要件。
從犯罪主體看本罪主體屬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被告人田
清樹完全符合本罪的主體要件;從主觀方面看,被告人田清樹對強迫他人有非常明顯的主
觀故意,并且主觀上是以牟利為目的。
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采取了挾持人質、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毆打等多種手段、使者違背
自已意志的情況下,實施了行為。從侵犯的客體來看:本案被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達一
天兩夜、多次遭暴力毆打、被迫其人身權利和性的自由權利受到了侵害,人格尊嚴受到了
侮辱。
同時,社會管理秩序遭到了破壞。因此,對被告人田清樹應當以強迫罪定罪量刑。
二、被告人田清樹應負的刑事責任。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強迫罪的,
分三個量刑幅度:一是情節一般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是情節嚴重的,如強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強迫多人或多次強迫他人的;
后,迫使的或造成被害重傷、死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
三是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處以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從本案來看,被告人雖兩次強迫他人且
有未遂情節,但均未達到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標準。
屬于強迫他人的一般情節。應當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檔內科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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