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內部控制的10種方法
加強內部控制是貫徹《會計法》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的客觀要求。研究和運用內部控制的各種方法是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內容。
一、組織規劃控制
組織規劃是對企業組織機構設置、職務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控制。企業組織機構有兩個層面:一是法人的治理結構問題,涉及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的設置及相關關系,二是管理部門設置及其關系,對財務管理來說,就是如何確定財務管理的廣度和深度,由此產生集權管理和分級管理的組織模式。職務分工主要解決不相容職務分離。所謂不相容職務分離是指那些由一個人擔任,即可能發生錯誤和弊端又可掩蓋其錯誤和弊端的職務。企業內部主要不相容職務有:授權批準職務、業務經辦職務、財產保管職務、會計記錄職務和審核監督職務。這五種職務之間應實行如下分離:(1)授權批準職務與執行業務職務相分離。(2)業務經辦職務與審核監督職務分離。(3)業務經辦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4)財產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5)業務經辦職務與財產保管職務相分離。
要建立健全組織規劃控制,目前必須解決兩個問題:(1)設立管理控制機構。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中依據自身經營特點設立了審計委員會、價格委員會、報酬委員會等就是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有益嘗試。機構設置因單位的經營特點和經營規模而異,很難找到一個通用模式。比如設立價格委員會的企業大都是規模很大、采用集中采購方式且采購價格變動較大的企業,這些企業設立價格委員會能夠有效加強采購環節的價格監督與控制。再比如,對于規模大、技術含量很高、高知人員云集、按勞取酬的企業,通過設立報酬委員會進行管理層持股及股票期權問題研究,能夠提高報酬計劃按勞取酬科學性、加強報酬計劃執行中的透明度和監控力度。(2)推行職務不兼容制度,杜絕高層管理人員交叉任職。交叉任職主要體現在董事長和總經理為一人,董事會和總經理班子人員重疊。在上市公司中,這一問題雖有了較大的改變,但從公司制企業的總體上看,仍普遍存在。這種交叉任職的后果是董事會與總經理班子之間權責不清、制衡力度銳減。關鍵人大權獨攬,一人具有幾乎無所不管的控制權,且常常集控制權、執行權和監督權于一身,并有較大的任意性。交叉任職違背了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必然帶來權責含糊,易于造成辦事程序由一個人操縱的現象出現。事實上,資金調撥、資產處置、對外投資等方面出現的問題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交叉任職,董事會缺乏獨立性。因此,建立內部控制框架首先要在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面做到董事長和總經理分設、董事會和總經理班子分設,避免人員重疊。
二、授權批準控制
授權批準是指企業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準以便進行控制,授權批準按其形式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殊授權。所謂一般授權是指對辦理常規業務時權力、條件和責任的規定,一般授權時效性較長;而特殊授權是對辦理例外業務時權力、條件和責任的規定,一般其時效性較短。不論采用哪一種授權批準方式,企業必須建立授權批準體系,其中包括:(1)授權批準的范圍,通常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都應納入其范圍。(2)授權批準的層次,應根據經濟活動的重要性和金額大小確定不同的授權批準層次,從而保證各管理層有權亦有責。(3)授權批準的責任,應當明確被授權者在履行權力時應對哪些方面負責,應避免責任不清,一旦出現問題又難咎其責的情況發生。(4)授權批準的程序,應規定每一類經濟業務審批程序,以便按程序辦理審
批,以避免越級審批、違規審批的情況發生。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職權,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經濟業務。
三、會計系統控制
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單位必須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會計制度、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會計系統控制主要包括:(1)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管理規范和監督制度,且要充分體現權責明確、相互制約以及及時進行內部審計的要求。(2)統一會計政策,盡管國家制定了統一的會計制度,但其中某些會計政策是可選的。因此,從企業內部管理要求出發,必須統一執行所確定的會計政策,以便統一核算匯總分析和考核,企業會計政策可以專門文件的方式予以頒布。(3)統一會計科目,在實行國家統一一級會計科目的基礎上,企業應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統一設定明細科目,特別是集團性公司更有必要統一下級公司的會計明細科目,以便統一口徑,統一核算。(4)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與方法,遵循會計制度規定的各條核算原則,使會計真正實現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和管理提供信息、為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供信息、為企業外部各有關方面了解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供信息的目標。
四、全面預算控制
全面預算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達到企業既定目標編制的經營、資本、
財務等年度收支總體計劃,從某種意義上講,全面預算也是對企業經濟業務規劃的授權批準。全面預算控制應抓好以下環節:(1)預算體系的建立,包括預算項目、標準和程序。(2)預算的編制和審定。(3)預算指標的下達及相關責任人或部門的落實。(4)預算執行的授權。(5)預算執行過程的監控。(6)預算差異的分析與調整。(7)預算業績的考核。全面預算是集體性工作,需要企業內各部門人員的相關合作。為此,有條件的企業應設立預算委員會,組織領導企業的全面預算工作,確保預算的執行。
五、財產保全控制
財產保全控制包括:(1)限制直接接觸,限制直接接觸主要指嚴格限制無關人員對實物資產的直接接觸,只有經過授權批準的人員才能夠接觸資產。限制直接接觸的對象包括限制接觸現金、其他易變現資產與存貨。(2)定期盤點,建立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并保證盤點時資產的安全性。通常可采用先盤點實物,再核對賬冊來防止盤盈資產流失的可能性,對盤點中出現的差異應進行調查,對盤虧資產應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完善相關制度。(3)記錄保護,應對企業各種文件資料(尤其是資產、財務、會計等資料)妥善保管,避免記錄受損、被盜、被毀的可能。對某些重要資料應留有后備記錄,以便在遭受意外損失或毀壞時
重新恢復,這在當前計算機處理條件下尤為重要。(4)財產保險,通過對資產投保(如火災險、盜竊險、責任險或一切險)增加實物受損補償機會,從而保護實物的安全。(5)財產記錄監控,對企業要建立資產個體檔案,資產增減變動應及時全面予以記錄。加強財產所有權證的管理,改革現有低值易耗品等核銷模式,減少備查簿的形式,使其價值納入財務報表體系內,從而保證賬實的一致性。
六、人力資源控制
對于作為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的企業而言,人力資源要素的數量和質量狀況,人力資源所具有的忠誠、向心力和創造力,是企業興旺發達的活力和強大推動力所在。因此,如何充分調動企業人力資源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人力資源的潛能,已成為企業管理的中心任務。人力資源控制應包括:(1)建立嚴格的招聘程序,保證應聘人員符合招聘要求。(2)制定員工工作規范,用以引導考核員工行為。(3)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幫助其提高業務素質,更好地完成規定的任務。(4)加強和考核獎懲力度,應定期對職工業績進行考核,獎懲分明。(5)對重要崗位員工(如銷售、采購、出納)應建立職業信用保險機制,如簽訂信用承諾書,保薦人推薦或辦理商業信用保險。(6)工作崗位輪換,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進
行工作崗位輪換,通過輪換及時發現存在的錯弊情況。同時也可以挖掘職工的潛在能力。(7)提高工資與福利待遇,加強員工之間的溝通,增強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