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OD項目實踐模式分析
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簡稱“EOD”)受到廣泛關注,試點項目逐漸成熟,政策出臺愈加密集,金融產品日益豐富(EOD概念及基本操作模式詳見:EOD模式解析)。該模式旨在將綠色項目的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相結合,探索一條“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統籌發展的新路徑。
為勾勒近年EOD實踐模式,筆者以“EOD”、“生態環境導向”為關鍵詞通過各地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站檢索了全部招投標項目,并逐一搜索了生態環境部公布的試點項目。剔除投資額一千萬以下的項目,從目前市場上公開的招投標信息中篩選出已中標落地項目10個(具體見文末附件),圍繞上述樣本進行分析。
基本結論:
1、樣本EOD項目主要采取“投資人+EPC”、PPP、“特許經營+EPC”以及施工總承包等模式實施,其中“投資人+EPC”、“特許經營+EPC”是當前EOD項目實施的主流模式。
2、投資類EOD的關鍵是投資人如何實現正常的投資回報及退出。從樣本回報機制來看,主
要包括經營收益、土地指標收益、投資補貼收益、股權回購收益以及PPP模式下的政府購買生態服務付費。目前單純依靠項目經營收益實現資金平衡的EOD項目屈指可數。從各類收益的政策導向來看:土地出讓收入已無法作為項目收益,土地指標收益或成為新的突破口;補貼收益應避免設計成債務性條款,防范地方隱性債務風險;政府付費型EOD只有在PPP模式下才能實現。
3、發包人層面,地方平臺公司作為招標人承擔項目業主責任的情況占比最多,比例超過8成;中標人層面,央企聯合體在中標人當中占比六成,占據主導地位。
4、分布區域看,中西部省份財政能力相對較弱,EOD項目投融資需求較大。從各地申報的試點項目分布看,華東地區試點項目申報數量居多。可特別關注成都作為“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落地EOD項目的可能性。
一項目總投(合同額)各區段數量
本次統計的10個項目中,投資額10億元以下項目3個,均為施工總承包項目;10億-50億元項目2個;50億-100億元項目3個;超100億元項目1個。
二落地項目模式
EOD項目通常以產業類項目的投資為核心,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載體,推動公益性較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用產業運營收入彌補生態環境建設投資,統籌推進一體化實施,將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從項目包裝的邏輯上看,大部分項目需要通過產業類項目反哺生態環境類的項目,減少政府的財政投入,并實現整體投入產出的平衡。
樣本顯示,EOD項目主要采取“投資人+EPC”、PPP、“特許經營+EPC”以及施工總承包等模式實施。其中施工總承包項目3個;PPP項目1個;“投資人+EPC”項目4個;“特許經營+EPC”項目2個。
1、施工總承包模式
上述10例樣本中,有3例采用施工總承包模式。其中2例項目中標價不足億元,規模較小,另1例項目系巴中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及巴河治理 EOD 項目中單獨劃出的B包,對比投資額,該項目B包(投資額7億元)僅為A包(投資額56億元)的1/8。從樣本可知,施工總承包模式適用于一部分投資額較小的項目。
2、PPP模式
10例樣本中,有1例采用PPP模式,即:薊運河(薊州段)全域水系治理、生態修復、環境提升及產業綜合開發EOD項目。
該項目工期為20年,中標額約為65億元。區政府采用引入投資建設人的方式確定合法投資建設主體,與政府指定的平臺公司依法成立流域投資公司。項目通過生態綜合修復和片區綜合開發兩步實施。公益性生態綜合修復部分包括水系綜合治理、礦山修復。而片區綜合開發部分主要指生態環境修復后,規劃一定比例的土地空間進行產業開發,中交集團利用自身運營能力,引入觀光農業、康養、新能源等環境友好型項目,實現環境+社會+經濟效
益的結合。收益構成方面,一方面是政府付費部分,即針對流域治理部分政府購買服務,中交聯合體提供建設運營養護服務并結合績效獲得政府付費;二是使用者付費部分,即結合薊州區自然資源及中交聯合體企業資源,導入文化旅游、康養運動、智慧農業等項目,盤活經營性資產,中交聯合體獲得相關經營性收益;三是政府方提供的額外收益,如中交聯合體可按比例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綜合治理專項補助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