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舉行新泰市學科實驗基地及教學示范學校評選活動的
通 知
各鄉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市直各學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充分發揮典型模范的示范帶頭作用,促進我市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經研究,決定進行新泰市學科實驗基地及教學示范學校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目的
學科實驗基地及教學示范學校的建設,旨在發揮優秀學校和骨干教師的輻射帶動作用,培養典型,樹立標桿,推動群眾性教科研活動的深入開展。要把學科實驗基地及示范學校建設成為教育科研課題研究基地、教育科研成果推廣基地、教育教學工作示范基地和骨干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在此基礎上認真組織實驗基地教師參與教育科研活動,提高教師的理論水平和研究能力,培養教育教學水平高、教育科研能力強的高素質、科研型的骨干教師隊伍。探索與
研究中小學課程實施中存在問題的解決辦法,進一步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提升學科教學質量,提升新課程實施水平。
二、評選條件
(一)學科實驗基地評選條件
1.近三年來學科成績一直名列全市前六位(中學以中考成績為參考依據;小學可根據抽考成績或教學視導成績為依據)。
2.本學科教師整體素質高,有三分之一以上獲得過新泰市級及以上教學新星、教壇英才、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或在新泰市級及以上獲得優質課、創新課、公開課、示范課一等獎。
3.本學科有市級以上實驗課題或獲得泰安市級及以上教科研優秀成果獎等。
4.學科教研組建設組織完善,制度健全,教科研氣氛濃厚,集體備課等活動開展經常,成效顯著。
(二)教學示范校評選條件
1.有三科或三科以上被確定為學科實驗基地。
2.學校主要領導“科研興校”意識強、觀念新,學校干部教師形成了較好的科研習慣,科研環境良好,科研氛圍濃厚。
3.科研管理機構健全,有領導和工作組織,工作人員科研素養、科研管理水平較高,能獨立組織和開展學校的教育科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