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應主動接受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指導。各單位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
第四條 xxxx防火安全委員會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
作,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決策。xxxx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保衛部。
第五條學校各單位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學校各單位和全體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設備、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xxxx法人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
第八條學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九條保衛部負責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校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校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督促各單位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和施工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督促各消防控制室人員持證上崗;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條學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本單位的消防
安全管理組織,并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駐校內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各單位和駐校內其他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微型消防(分)站或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并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演練;
(八)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九)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相關部門審批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