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管理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管理條例》,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每個部門和員工都必須認真遵守消防法規,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消防工作在治安后勤部的業務指導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河南省消防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實施消防監督。外單位人員來我公可工作的消防管理工作,除由其主管部門實施消防監督外,治安后勤部有權實施消防監督管理。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公司消防工作在公司消防管理小組領導下進行。治安后勤組具體負責指導、監督公司消防工作。
第五條公司消防管理小組職責:
1、服從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認真執行安全領導小組安排的專項安全任務;
2、負責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一年一次)對重要防火崗位人員進行專業安全培訓或火災應急演練;
4、定期(一個季度)對消防設施和重要防火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并向安全領導小組上報檢查結果;
5、牽頭或審批消防隱患的安全整改工作;
6、定期(一季度一次)召開消防安全專項組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公司治安后勤組設專職消防安全員,在公司消防管理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抓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1、認真執行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充分發動群眾,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制定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5、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火險隱患整改;
6、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更換,確保消防設施的整潔完好;
7、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根據消防工作有關規定,對消防功過人員提出獎懲意見。
第七條各工段設兼職消防安全員,負責做好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公司消防管理小組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抓好本工段、班組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3、監督各項消防規章制度的落實;
4、負責本工段、班組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
施,并及時上報;
5、保管好本工段的消防設施。
第三章火災預防及逐級責任制
第八條公司全員應負責各自所在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消防
管理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或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九條用火管理
1、危險性較大的用火部位,必要時報請安全領導小組審批;
2、公司范圍內一律禁止使用明火取暖,因生產急需臨時生明火時,必須報
請治安后勤組審批,方可生明火。
第十條公司各生產班組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消防工作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獎懲分明。
第十一條公司電工、焊工、油漆工、司爐工、司機、保管員等重點工種人員,必須進行消防知識的專業培訓后方可上崗,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二條廠內嚴禁私搭亂建各種非標準建筑,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
物,必須按程序報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條各部門員工都要愛護消防設施保持整潔完好,不準埋壓和圈占消
防水源。
第十四條安裝、檢修電氣設備時應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遵守操作規程,嚴禁亂安亂接電氣設備。嚴禁私自安裝使用電熱
設備和過大的照明燈泡。禁止使用不合乎規格的保險裝置,不準超負荷運行;電
線絕緣損壞應及時更換;電工人員要劃分責任區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線路,發現問題及時維修。電氣設備l米內禁止存放易燃物品;架空線下不準設置易燃易爆
庫房。
第十五條各類物資倉庫嚴格執行國家《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實行分類存放,定置管理。儲存易燃易爆炸物品的廠房、倉庫、露天堆垛,應根據國家
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采取避雷和防靜電措施。
第十六條使用、保管化學危險物品必須遵守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1、化學危險品倉庫的門窗向外開,保持通風良好,水泥地面要墊木塊或鋪沙土,窗戶應裝毛玻璃或涂白鉛油,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庫房;
2、化學危險品不得與其它物品混放,應該按照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劇毒品、腐蝕品、壓縮氣體嚴格分庫存放,不得混存;
3、倉庫應安裝防爆式電燈、電線穿管,電閘設在庫外防雨處;
4、在夏季時對低沸點的化學危險品采取適當降溫措施;
5、倉庫內嚴禁吸煙,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業;
6、嚴禁在庫內分裝配料;
7、搬運化學危險品時嚴禁滾動、撞擊,嚴禁用鐵工具拆裝,應使用合金或硬鉻的工具操作;
8、倉庫保管員要經常檢查,發現包裝滲漏要及時處理;
9、廢舊包裝物品及時處理,不得在庫內堆放;
10、庫內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保持整潔好用。
第四章消防監督及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整改火險隱患。
1、消防監督檢查分為三級,即:公司月檢查、工段周檢查、班組日檢查;
2、公司月檢查由公司治安后勤組組織實施,對各工段的消防組織、規章制度、用火用電管理、改擴建工程、各類物資保管存放、宣傳教育、公共消防設施和生產工藝等方面進行消防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3、工段周檢查,由本單位的消防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對本單位貫徹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情況,生產過程中的逐項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實,火險隱患整改,滅火器材的保管、使用以及消防通道、庫房管理、料件存放,對員工遵章守紀,操作規程宣傳教育等方面的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4、班組日檢查:班組在對本班組進行班前班后的消防檢查.對動火用電實施監督,對易燃物品及時清理,發現險情及時報告、處理;
5、消防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逐項登記,逐級上報,及時整改,消除隱患,保證安全。
第十八條火險隱患整改
1、各級領導對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視,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
2、對查出的一般火險隱患,應當做出詳細記錄,并填寫整改意見書,由被檢單位消防負責人和治安后勤部消防安全員分別簽字,一式兩份,分別存檔備查;
3、被檢單位,接到火險隱患整改意見書后,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制定防范措施并在限期內上報主管部門,火險隱患整改完成后,由主管部門驗收銷案。
第十九條火災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一般火災事故后,治安后勤組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對火災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書面形式記載事故的經過、原因及處理情況;
2、重大火災和特大火災事故,由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組織調查,并邀請當地人民檢查院、監察機關、保險公司等有關部門參加;
3、重大放火嫌疑案件,由公安刑事偵查部門立案偵查,消防監督機構積極配合;
4、對經有關部門查明原因的火災事故,應當在出具火災原因鑒定書和認定書48小時內寫出事故經過、原因及處理意見報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建立檔案。
5、對火險隱患整改進度遲緩、能改而拖延不改,造成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者,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由火災事故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理。
第二十條各級領導要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工作之內,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第二十一條消防安全“六不準”
1、在嚴禁吸煙的地方不準吸煙;
2、生產生活用火要有專人看管,不準超量;
3、值班、值宿要盡職盡責,不準擅離職守;
4、安裝使用電器設備,不準違反規定;
5、教育兒童不準玩火;
6、各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不準損壞和挪用。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管理
1、各部門消防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消防器材管理工作;
2、消防器材須登記、上冊、定點存放,專人管理,不準擅自挪用;
3、更換干粉,由消防安全員負責,將用空滅火器及使用報告交治安后勤部,換回新充滅火器;
4、消防安全員要定期對消防器材巡檢。發現丟失、損壞和挪用必須查清責任,按消防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重點要害部位消防制度
第二十三條倉庫消防安全管理
1、倉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警示牌,重要物資倉庫周圍不許存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2、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特暢通;
3、一般倉庫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儲存;
4、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5、對露天存放的物品要分類存放,對易燃、可燃物品存放要符合消防規定,以防自燃;
6、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
7、倉庫內禁止一切明火,如需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8、倉庫保管員每天下班前對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確定無問題后關好門窗.切斷一切電源;
9、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二十四條油庫消防安全管理
1、凡在油庫工作的人員,必須重視火災危險性責任落實;
2、油庫避雷設施及罐體靜電排除裝置,必須在每年雨季之前檢驗一次;
3、嚴格執行崗位制度,不準私自離崗,不準班中打盹睡覺;
4、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油庫;
5、油庫內禁止動用一切明火;
6、油罐車必須配戴消防帽和兩具滅火器材,否則不準使用;
7、油庫內不準隨意漏灑殘油,發現有殘油的地面要立即清除,覆蓋新土;
8、任何人不準帶小孩入庫內;
9、庫房內滅火器材、必須定期檢查、確保好用;
10、油庫不得存放性質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
第二十五條配電室消防安全管理
1、非電工人員不準隨便進入配電室;
2、配電室要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無關物品;
3、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進行維護清掃,保持清潔,防止因塵污造成短路。對電氣設備、線路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監護電壓、負荷的變化情況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體擦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