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近現代學制的發展
學制是指各級各類學校的體系。因此,學制的產生是伴隨著學校的產生而產生的。毋庸贅言,沒有學校就不可能有學制的產生。那么有了學校是不是就一定會有學制的產生呢?事實上未必然。一個完整的學制的產生要有以下三個條件:其一是社會經濟的發展??陀^上刺激了社會上對教育所培養人才的需求,從而使得學校的發展呈現潛在的勢頭。其二是國家教育權的出現。國家必須掌握對教育的控制權與管理權,這樣才有可能從宏觀的角度對教育以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其三,學校的發展必須有一定的規模。這樣才會出現一定交叉、銜接與比例的問題。才會使得學校在類型與級別上做以區分。因此,在我國古代社會的初期,雖然有學校的產生,但是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還沒有構成學制系統?;蛘哒f還沒有形成現代意義上的學制系統。
據史料記載,我國最早的學校產生于夏朝,不過那時的學校與現代意義上不同,是養老、習武兼教育的場所。“夏后氏之學在上癢”“序,夏后氏之序也”“夏曰校”孟子解釋到:“癢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到了西周時期初步具有了學制系統,分為國學與鄉學兩大系統。國學為中央官學,鄉學為地方官學。我國古代(從西周到清末)基本上一直沿用此學制。
到了清朝同治元年,京師同文館的建立標志著我國近代教育的開始,于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近代學制開始產生。
(一)近代學制
1、壬寅學制、癸卯學制(1902年學制和1904年學制)
壬寅學制是清政府的管學大臣張百熙于1902年主持擬定的,名曰《欽定學堂章程》。因是年為舊歷壬寅年,故稱,亦稱1902年學制。這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最早由國家正式頒布的學校系統,但由于種種原因未付諸實施。
癸卯學制是由張百熙、榮祿、張之洞三人于1904年主持擬定的名曰《奏定學堂章程》,因是年為舊歷癸卯年,故稱。亦稱為1904年學制。它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部由國家頒布的并在全國實行的學校系統,這個學制將學校教育從縱的方面分為三段六級:小學為9年,中學教育5年,高等教育6至7年;從橫的方面分為普通學堂、師范學堂、實業學堂,分別實施普通教育、師范教育和職業教育。
無論是壬寅學制還是癸卯學制,兩者的制定都是取法于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學制,當時清
政府為了制定學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派官員到日本去考察;派學生赴日留學;聘請日本教習;翻譯日本的教科書籍等。壬寅學制的制定被張百熙稱之為“上塑古今,參考列邦”。 癸卯學制不拘泥于中國古代的學制,而把日本學校的種類及年限劃分全面引進,形成了與日本學制基本相同的學制系統。但也有不同之處,如學制年限的拉長,注重師范教育與實業教育,增加其等級,提高其程度等等,這可謂引進日本學制時所做的創新。
壬寅學制、癸卯學制的建立是清朝末年,甲午戰爭失敗后,清政府處于內憂外患之中,被迫實行的最有影響的一項改革措施。它的頒布與實施加速了科舉制度的滅亡與我國教育法制化的進程,對于中國教育的近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2、壬子癸丑學制
壬子癸丑學制是辛亥革命勝利后的產物。辛亥革命的勝利推翻了清王朝的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年來古老的封建制度。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建立了以孫中山為首的臨時大總統,并任蔡元培為首任教育總長。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創辦了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最高教育行政機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蔡元培任教育總長后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他“深感辛亥革命后,教育思想與方法俱有所改變,清末所頒布的《壬寅學制》和《癸卯學制》,合乎
帝制,而不適宜共和,自不能滿足于國人的要求。”于是教育部決定頒布新法令,以代替舊的規章。
壬子癸丑學制是中國近代第二部學制,是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制定的。1912年7月至8月召開全國臨時教育會議,邀請國內著名的教育專家開會討論,最后于九月由教育部向全國頒布《學校系統令》,即為“壬子學制”。次年,又陸續頒布各級各類學校令,補充《學校系統令》,合稱“壬子癸丑學制”。這個學制整個學程為18年,分為三段四級,三個系統。第一階段是初等教育,分為兩級:初等小學4年,高等小學3年,共7年。第二階段是中等教育,只設一級,共4年。第三段是高等教育,也是一級,但分預科和本科。除了有小學、中學、大學組成的學校系統外,還有師范教育和實業教育兩個系統。
這個學制將小學教育縮短為7年,中學教育縮短為4年,廢除了小學與師范學校的讀經課程,實行男女教育平等,允許初等小學男女同校,設置了專門學校,培養??茖嵱萌瞬诺鹊?。這些措施尤其是實行“男女教育平等,允許初等小學男女同校”的規定,在我國近代教育發展史以及我國公民受教育權的發展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是,這一學制的實施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的不足。如“過分強調整體劃一,缺乏靈活性;各學段年限劃分的不合理,……太偏重于普通教育等等”
(二)現代學制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被認為是中國現代教育的起點。壬戌學制是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下,隨著外國教育理論紛紛傳入中國以及中國民族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而產生的。因此,壬戌學制被稱為現代學制。
壬戌學制是中國現代教育史上第一個學制。原名“學校系統改革方案”,因頒布之年是1922年,是舊歷壬戌年,故稱為壬戌學制或1922年學制。該學制是實施時間最長,影響最大,最為成熟的學制。它的制定與實施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醞釀準備階段(1915年——1921年)1915年在天津召開第一屆大會,會上湖南省教育會提出了改革學制系統方案,對入會的各省代表在思想上產生了很大的觸動。在后幾屆的年會上,不少省的教育會都提出了“革新學制”的要求,并向大會提交了議案。第二階段是形成時期(1921年——1922年)。1921年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在廣州召開第七屆年會,討論通過了“學制系統方案”,后來又經過了教育部召開的學制會議與全國的教育聯合會第八屆年會的討論修改,最后形成了壬戌學制系統方案。第三階段,頒布實施階段(1922年——1932年)壬戌學制一直沿用到1932年,1932年以后停止使用該學制。
壬戌學制將整個學制系統分為三段: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縮短了小學年限,設三年制初中,取消了大學預科,設三年制高中,提高了師范教育的水平,職業教育單成系統,課程的設置無男女校之別。
壬戌學制與近代頒布的兩個學制相比具有以下特點:(1)打破了以往學習日本學習的傳統,從我國社會經濟與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向美國學習。(2)學制的制定不在僅僅是政府的行為,它的制定充分的吸收了教育工作者與教育專家的意見。(3)學制的制定醞釀時期長,長達七年之久,實施時間長,影響也最大。當然,壬戌學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對實用主義的教育影響缺乏辯證分析的態度,學制中某些方面的設置過于理想化等等。這一學制的制定對于我國教育立法的實踐也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首先是在教育立法的過程中,如何正確分析與評價外來文化影響。其次,充分的吸收教育領域中工作人員尤其是專家的建議,這對于我國教育立法工作步入科學化與正規化的軌道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三)現行學制
自1951年國務院頒布《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之后,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與教育結構的調
整,學制亦有所變化與發展,并逐步的建立了從幼兒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比較完整的學校系統,即我國現行學制系統。
《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在我國現行學制中,從縱向來看,劃分了四個階段: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其中初等教育階段與初級中等教育階段合稱為義務教育階段。從橫向來看,到了中等教育階段后,開始出現了類的區分。根據性質與目標的不同可以把我國的教育分為普通教育系統與職業教育系統。職業教育系統需要以普通教育系統為基礎。初等教育階段實施的是普通教育,中等教育階段以上實施的既有普通教育也有職業教育;根據教育對象可以劃分為:學齡期教育系統與成人教育系統;根據教育的普及程度以及強制性可以分為義務教育系統(普及教育系統)與非義務教育系統(非普及教育系統)。
現代學制是適應社會生產力發展對勞動者的質量和數量的要求不斷提高而形成的,也在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變化。隨著現代學制系統的迅速發展,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等,也日趨多樣化。為維護學制的統一性,國家的學制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來制定,學
制系統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條件、審批機關和審批辦法、變更程序、教育形式的種類及其確認,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不同修業年限、修業形式,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招生的指向與范圍,以及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該實現的教育目標和達到的教育質量標準等,都應當由國家作出統一的規范,建立起一個統一的科學的現代學制系統。